汇票上记载的到期日与出票日之间相隔一定期间,持票人只能于票据上记载的到期日请求付款的汇票,属于()。
第1题:
根据我国《票据法》,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票据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票据时效的起算日是( )。
A.出票日
B.到期日
C.承兑日
D.付款日
第2题:
第3题: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票据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票据时效的起算日是()
第4题:
()属于任何票据债务人都可以对任何持票人行使的抗辩。
第5题:
关于汇票上未记载事项的后果,我国票据法有明确规定的是()
第6题:
以下电子商业汇票可以进行背书转让的是()。
第7题:
即期汇票
远期汇票
支票
定期本票
第8题:
出票日
到期日
承兑日
付款日
第9题:
汇票上不可以记载《票据法》规定事项以外的其他出票事项
汇票上可以记载《票据法》规定事项以外的其他出票事项.且该记载事项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汇票上可以记载《票据法》规定事项以外的其他出票事项,但该记载事项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汇票上可以记载《票据法》规定事项以外的其他出票事项,该记载事项是否有效由出票人和持票人协商确定
第10题:
汇票出票人是票据债务人之一,他和其他票据债务人一样,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汇票出票人的出票行为完成后,就表示他承担了票据的承兑、付款义务,他始终是票据的第一债务人
汇票上可以记载《票据法》规定事项以外的其他出票事项,该记载事项同样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汇票的持票人为出票人时,汇票的其他债务人仍应在汇票遭到拒绝付款后对出票人所持汇票权利承担连带责任
第11题:
持票人对商业汇票的出票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持票人对商业汇票的承兑人的权利,白票据到期日起1年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第12题:
票据已提示付款
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事项
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事项
票据已到到期日
第13题:
第14题:
见票即付的汇票,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
第15题:
汇票上通常须记载以下内容:()
第16题:
不符合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有()
第17题:
根据我国《票据法》,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票据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票据时效的起算日是()。
第18题:
持票人对票据地出票人和承兑人地票据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地汇票、本票,票据时效地起算日是()。(票据法第17条)
第19题:
持票人对商业汇票(见票即付的除外)出票人的追索权的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起算
持票人对银行本票出票人的追索权的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出票日起算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追索权的消灭时效期间为6个月,自出票日起算
持票人对商业汇票(见票即付的除外)承兑人的追索权的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起算
第20题:
持票人不能转让该汇票
由于是附条件的出票行为,该票据无效
持票人转让该汇票的,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
由于是附条件的出票行为,因此所附的条件无效,但是不影响该出票行为的效力
第21题:
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银行汇票,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2年。
银行本票,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2年,
支票,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1年。
商业承兑汇票,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第22题:
出票日
到期日
承兑日
付款日
第23题:
出票日
到期日
承兑日
付款日
第24题:
出票时注明以某账户资金为限承担责任
不记载收款人名称,只填写“持票人”
把出票申请人当作银行汇票的出票人
记载出票日与实际的出票日不符
在银行汇票上记载见票后30日内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