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审理部门与检查部门对事实认定及定性问题存在意见分歧的案件,须报经()审定。
第1题:
由稽查局提请主管税务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审定的案件包括()。
第2题:
税务稽查实施部门移交的案件中,审理人员发现对案件认定事实不清时,应当把案件退回税务稽查实施部门。
第3题:
除被逮捕判刑或已送劳动教养的以外,一般情况下,审理部门应当派人与受审查人员(),当面听取受审查人员的意见,核对事实。
第4题:
对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责任认定部门会同()开展责任认定工作。
第5题:
关于检查发现违规问题的责任追究工作,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第6题:
对问题行为纠正或者风险控制到位与否存在争议的,由()会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定。
第7题:
将《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退回检查部门补正
将《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退回检查部门补充调查
另行提出税务处理、处罚意见
责令检查部门限期改正
第8题:
监督检查部门
内控合规部门
风险管理部门
监察部门
第9题:
在受理移送的违规问题过程中,对移送文件要件不齐或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完备的,应当退回移送部门
审理应坚持实体审核与程序审查并重,应全面审查违规违纪事实是否清晰完整、核查认定程序是否合规、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定性是否准确
有证据证明原处理决定存在事实不清、适用依据不当或程序违规等问题时,应根据认定事实、证据材料、适用规章、定性及裁量的情况重新审理,作出维持、变更、发回重审或撤销原处理的决定
在对违规违纪问题出具审理意见时,负责责任认定工作的责任认定部门应当撰写审理报告
第10题:
涉案税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案件
审理部门与检查部门对事实认定存在意见分歧的案件
审理部门与检查部门对定性问题存在意见分歧的案件
重大案件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涉案税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案件
稽查局难以确定的疑难案件
审理部门与检查部门对定性问题存在意见分歧的案件
重大案件
第13题:
有下列()情形的,审理部门不用将《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退回检查部门补正或者补充调查。
第14题:
监察部门受理的由上级机关交办、司法机关移送、业务部门和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以及监察部门组织实施初步核实的问题线索,对认定违规事实清楚、材料齐全、证据确凿的,可以()。
第15题:
一般情况下,审理部门与检查部门对事实认定及定性问题存在意见分歧的案件,须报经()审定。
第16题:
对检查发现问题责任认定部门的说法正确的是()
第17题:
关于复审,以下哪条描述是错误的()。
第18题:
对问题整改完成与否存在争议的,由()所在行的下一级行向监督检查部门提出争议认定申请。
第19题:
将《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退回检查部门补正
将《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退回检查部门补充调查
责令检查部门限期改正
另行提出税务处理、处罚意见
第20题:
涉案税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案件
审理部门与检查部门对事实认定存在意见分歧的案件
审理部门与检查部门对定性问题存在意见分歧的案件
重大案件
第21题:
适用依据错误
被查对象认定错误
税收违法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
第22题:
案件审理部门收到审查报告后,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审理组,全面审理案卷材料,提出审理意见
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执纪审查部门已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并提出倾向性意见的;或者对违纪行为性质认定分歧较大的,经批准可提前介入审理
坚持集体审议,在民主讨论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对争议较大的应当及时报告,形成一致意见后再作出决定。审理部门应当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与被审查人谈话,核对违纪事实,听取辩解意见,了解有关情况
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退回执纪审查部门重新调查;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经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退回执纪审查部门补证
审理工作结束后形成审理报告,列明被审查人基本情况、线索来源、违纪事实、涉案款物、审查部门意见、审理意见。审理报告应当体现党内审查特色,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定违纪事实性质,分析被审查人违反党章、背离党的性质宗旨的错误本质,反映其态度、认识及思想转变过程
第23题:
原认定错误事实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原认定错误事实不存在的
原认定错误事实存在、处分基本恰当,但定性不准的
原认定错误事实存在、定性基本准确,但处分明显不当的
第24题:
正常贷款向不良贷款迁徙
对呆账核销、抵债资产接收或处臵、不良贷款利息减免等原未进行责任认定及追究的资产处臵项目
人行、银监、审计等部门检查发现存在有关不良资产责任问题的
稽核监督部门、合规部门、信贷管理与资产保全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在实施业务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有违规线索的
有关人员举报揭发确实存在有不良资产的责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