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个人所得税对所得来源地是如何规定的?
第1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2题:
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股息红利所得,属于股息、利息红利所得,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全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
第3题:
现行个人所得税对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为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即从取得的收入中扣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
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征收制,按照应税所得的种类分别规定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略
第4题:
现行个人所得税对所得来源地是如何规定的?
(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为所得来源地。
(3)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5)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为所得来源地。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机构、组织的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
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为所得来源地。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略
第5题:
为避免国际双重征税,我国个人所得税对税收抵免是如何规定的?
第6题: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如何规定的?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第13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4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财产租赁所得,以承租人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 )
第15题:
现行企业所得税对所得来源地是如何规定的?
①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②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③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④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⑤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⑥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略
第16题:
个人所得税中对不同应税收入扣除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分项所得税制的模式,其应纳税所得额是按各应税项目分别确定的,即以各应税项目的收入额减去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后的余额作为该项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①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2000元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外籍人员和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按4800元的费用扣除额。
②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③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每月800元的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④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⑤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因属纯收益性质,不允许扣费用,并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⑦个人用于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的扣除: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所得额中全额扣除;个人的所得用于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可以全额在下月或下次或当年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略
第17题:
我国个人所得税来源地如何确定?
第18题:
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人是如何规定的?
第19题:
第20题:
对
错
第21题:
财产租赁所得,以财产所有人居住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第22题:
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不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机构、组织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第23题: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居住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第2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