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某国有企业到珠海经济特区与某外国投资者合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4年该国有企业从合资企业分得税后利润612万元。已知该国有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合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请计算国有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需补缴的所得税税额。
第1题:
沈阳市某公司在沿海经济开放区投资举办生产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地方所得税免征)。2005年公司从合资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为510万元人民币,则该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补税( )万元。
A.41.92
B.60.39
C.108万元
D.45.9
第2题:
某中外合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利润80万元中的40%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其再投资应退税额为( )万元。(免征地方所得税)
A.5.49
B.6.3
C.11.64
D.15
第3题:
北京市某公司在上海浦东新区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996年公司从合资企业分回税后利润255万元,当年该合资企业正享受减半征税优惠,则公司分回的利润需调整补税额为( )。
A.45.9万元
B.50.33万元
C.65.03万元
D.70.29万元
第4题:
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1999年度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为37万元,联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根据当地的优惠政策,买际只缴纳了7.5%的所得税)。该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企业所得税是( )。
A.7.835万元
B.7.2万元
C.9.435万元
D.6.66万元
第5题:
某企业本年度税后利润为67万元,所得税率33%,利息费用50万元,则该企业的利息保障倍数为( )。
A.1.34
B.2
C.2.34
D.3
第6题:
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2006年从中外合资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37万元,联营企业适用法定所得税率为15%(根据法定优惠政策,实际税率7.5%),则该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应补税( )。
A.7.835万元
B.7.2万元
C.6.66万元
D.不再补税
第7题:
某公司(所得税税率33%)2006年经营亏损28万元。年终从联营企业(所得税率15%,享受定期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分回税后利润64.6万元。该公司2006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为( )。
A.4.44万元
B.6.59万元
C.7.12万元
D.8.64万元
第8题:
第9题:
某公司是一联营企业,该公司2002 年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82万元,该企业适用的税率为18%,投资方企业适用的税率为27%。计算该公司应当补缴的所得税税款
第10题:
2005年1月甲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回2004年的税后利润42.5万元,联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3%。甲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2002年1月甲公司从联营企业分 2001年税后利润37万元,联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当年享受了定期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甲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
A.6.66万元
B.7.20万元
C.7.84万元
D.10.20万元
第14题:
沈阳市某公司在沿海经济开放区投资举办生产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地方所得税免征)。1999年公司从合资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为510万元人民币,则该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需要调整的补税额为( )万元。
A.41.92
B.60.39
C.108
D.45.9
第15题:
某企业某年亏损20万元,其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的合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12%)分回利润为85万元,则该联营所得应补缴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7.70
B.6.89
C.3.47
D.10.07
第16题:
某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2001年度经营亏损15万元,经税务机关核实无误。年终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32.3万元,联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该企业2001年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为( )。
A.3.11万元
B.3.66万元
C.4.14万元
D.7.59万元
第17题:
某企业税后利润为13.4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利息费用为l0万元,则该企业的利息保障倍数为( )。
A.2.78
B.3
C.1.9
D.0.78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利息保障倍数的计算方法。利息保障倍数,也称为已获利息倍数,指企业支付利息和所得税之前的利润(即息税前利润)与利息费用之间的比率,可用于衡量企业偿付借款利息的能力。计算公式为: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公式中的利息费用是指应支付给债权人的全部利息,包括计入本期财务费用的利息和计入资产成本的资本化利息。由于我国的利润表不单独列示利息费用,外部分析人员可将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视同利息费用。本题计算过程为:[13.4÷(1-33%)+l0]÷10=3.正确答案是B.
第18题:
2002年1月甲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回2001年税后利润37万元,联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当年享受了定期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3%。甲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
A.6.66万元
B.7.20万元
C.7.84万元
D.10.20万元
第19题:
第20题:
河南省某国有企业到珠海经济特区与某外国投资者合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4年该国有企业从合资企业分得税后利润612万元。已知该国有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合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请计算国有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需补缴的所得税税额。
合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612/(1-15%)=720(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720*33%=237.6(万元)
税收扣除额=720*15%=108(万元)
应补缴所得税税额=237.6-108=129.6(万元)
略
第21题:
某企业从联营投资单位取得税后投资收益82万元,联营单位所得税税率为18%,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则该企业应补交的所得税是()。
第22题:
下列关于息前税后利润的计算,正确的是()。
第23题:
2.78
3
1.9
0.78
第24题:
9万元
16.5万元
7.65万元
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