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某国有企业到珠海经济特区与某外国投资者合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4年该国有企业从合资企业分得税后利润612万元。已知该国有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合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请计算国有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需补缴的所得税税额。

题目

河南省某国有企业到珠海经济特区与某外国投资者合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4年该国有企业从合资企业分得税后利润612万元。已知该国有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合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请计算国有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需补缴的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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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沈阳市某公司在沿海经济开放区投资举办生产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地方所得税免征)。2005年公司从合资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为510万元人民币,则该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补税( )万元。

    A.41.92

    B.60.39

    C.108万元

    D.45.9


    正确答案:B

  • 第2题:

    某中外合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利润80万元中的40%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其再投资应退税额为( )万元。(免征地方所得税)

    A.5.49

    B.6.3

    C.11.64

    D.15


    正确答案:A
    解析:再投资退税额为80×40%÷(1-30%)×30%×40%=5.49(万元)

  • 第3题:

    北京市某公司在上海浦东新区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996年公司从合资企业分回税后利润255万元,当年该合资企业正享受减半征税优惠,则公司分回的利润需调整补税额为( )。

    A.45.9万元

    B.50.33万元

    C.65.03万元

    D.70.29万元


    正确答案:D

  • 第4题:

    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1999年度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为37万元,联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根据当地的优惠政策,买际只缴纳了7.5%的所得税)。该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企业所得税是( )。

    A.7.835万元

    B.7.2万元

    C.9.435万元

    D.6.66万元


    正确答案:B

  • 第5题:

    某企业本年度税后利润为67万元,所得税率33%,利息费用50万元,则该企业的利息保障倍数为( )。

    A.1.34

    B.2

    C.2.34

    D.3


    正确答案:D

  • 第6题:

    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2006年从中外合资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37万元,联营企业适用法定所得税率为15%(根据法定优惠政策,实际税率7.5%),则该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应补税( )。

    A.7.835万元

    B.7.2万元

    C.6.66万元

    D.不再补税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联营企业分回利润补税的税务处理。根据规定:如果联营企业在当地适用的法定税率内,又享受减半或特殊优惠政策的,其优惠部分应视同缴税额。故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37÷(1-7.5%)=40(万元),应补交所得税=40×33%-40×15%=7.2(万元) 

  • 第7题:

    某公司(所得税税率33%)2006年经营亏损28万元。年终从联营企业(所得税率15%,享受定期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分回税后利润64.6万元。该公司2006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为( )。

    A.4.44万元

    B.6.59万元

    C.7.12万元

    D.8.64万元


    正确答案:C
    应纳税额=(64.6-28)÷(1-7.5%)×(33%-15%)=7.12( 万元)。

  • 第8题:

    某企业税后净利润为67万元,所得税率33%,利息费用为50万元,则该企业利息倍数为( )

    A.1.3
    B.1.73
    C.2.78
    D.3

    答案:D
    解析:
    税前利润=67/(1-33%)=100,利息倍数=(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息费用=(100+50)/50=3。

  • 第9题:

    某公司是一联营企业,该公司2002 年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82万元,该企业适用的税率为18%,投资方企业适用的税率为27%。计算该公司应当补缴的所得税税款


    正确答案:应补缴所得税款=应纳所得税额-税收扣除额 =27-18=9(万元)

  • 第10题:

    2005年1月甲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回2004年的税后利润42.5万元,联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3%。甲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 A、9万元
    • B、16.5万元
    • C、7.65万元
    • D、7.5万元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问答题
    某公司是一联营企业,该公司2002 年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82万元,该企业适用的税率为18%,投资方企业适用的税率为27%。计算该公司应当补缴的所得税税款

    正确答案: 应补缴所得税款=应纳所得税额-税收扣除额 =27-18=9(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河南省某国有企业到珠海经济特区与某外国投资者合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4年该国有企业从合资企业分得税后利润612万元。已知该国有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合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请计算国有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需补缴的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合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612/(1-15%)=720(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720*33%=237.6(万元)
    税收扣除额=720*15%=108(万元)
    应补缴所得税税额=237.6-108=129.6(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02年1月甲公司从联营企业分 2001年税后利润37万元,联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当年享受了定期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甲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

    A.6.66万元

    B.7.20万元

    C.7.84万元

    D.10.20万元


    正确答案:B
    解析:应补缴企业所得税=[37÷(1-7.5%)×(33%-15%)]万元=7.20万元

  • 第14题:

    沈阳市某公司在沿海经济开放区投资举办生产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地方所得税免征)。1999年公司从合资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为510万元人民币,则该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需要调整的补税额为( )万元。

    A.41.92

    B.60.39

    C.108

    D.45.9


    正确答案:B
    解析:沿海经济开放区的中外合资生产企业所得税适用24%税率。分回利润应补税额=[510万元/(1-24%)]元×(33%-24%)=60.39万元

  • 第15题:

    某企业某年亏损20万元,其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的合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12%)分回利润为85万元,则该联营所得应补缴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7.70

    B.6.89

    C.3.47

    D.10.07


    正确答案:B
    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按规定应补缴所得税的,如果投资方企业发生亏损,其分回的利润还原后先用于弥补亏损,弥补后仍有余额的,再按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85÷(1-12%)=96.59(万元) 
    应补所得税额=(96.59-20)×(33%-24%)=6.89(万元)

  • 第16题:

    某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2001年度经营亏损15万元,经税务机关核实无误。年终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32.3万元,联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该企业2001年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为( )。

    A.3.11万元

    B.3.66万元

    C.4.14万元

    D.7.59万元


    正确答案:C
    测试考生对企业从联营方分回税后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是否清楚。税法规定,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同时,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计算顺序,应先还原后补亏损。因此,答案C正确。

  • 第17题:

    某企业税后利润为13.4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利息费用为l0万元,则该企业的利息保障倍数为( )。

    A.2.78

    B.3

    C.1.9

    D.0.78


    正确答案:B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利息保障倍数的计算方法。利息保障倍数,也称为已获利息倍数,指企业支付利息和所得税之前的利润(即息税前利润)与利息费用之间的比率,可用于衡量企业偿付借款利息的能力。计算公式为: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公式中的利息费用是指应支付给债权人的全部利息,包括计入本期财务费用的利息和计入资产成本的资本化利息。由于我国的利润表不单独列示利息费用,外部分析人员可将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视同利息费用。本题计算过程为:[13.4÷1-33%)+l0]÷10=3.正确答案是B.

  • 第18题:

    2002年1月甲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回2001年税后利润37万元,联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当年享受了定期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3%。甲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

    A.6.66万元

    B.7.20万元

    C.7.84万元

    D.10.20万元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境内某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18年度该企业境内会计利润为350万元,当年企业直接对农村义务教育捐款20万元;其在甲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分回税后利润80万元,甲国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在乙国的分支机构分回税后利润70万元,乙国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在丙国的分支机构发生亏损10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事项,则该企业2018年实际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假设该企业选择“分国不分项”计算境外已纳税额和抵免限额)

    A.95.5 
    B.97.5 
    C.112.5
    D.90

    答案:B
    解析:
    企业对外直接捐赠不得税前扣除,所以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境内所得应纳企业所得税=(350+20)×25%=92.5(万元);在甲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分回的税后利润应在我国补税=80/(1-20%)×(25%-20%)=5(万元);在乙国的分支机构分回的税后利润因为在乙国已经按30%的税率缴纳了企业所得税,高于抵免限额,所以不需要在我国补税;在丙国的分支机构发生的亏损不需要在我国纳税,同时不得用境内的所得或来自他国的所得弥补该项亏损。该居民企业2018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92.5+5=97.5(万元)。

  • 第20题:

    河南省某国有企业到珠海经济特区与某外国投资者合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4年该国有企业从合资企业分得税后利润612万元。已知该国有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合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请计算国有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需补缴的所得税税额。
    合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612/(1-15%)=720(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720*33%=237.6(万元)
    税收扣除额=720*15%=108(万元)
    应补缴所得税税额=237.6-108=129.6(万元)

  • 第21题:

    某企业从联营投资单位取得税后投资收益82万元,联营单位所得税税率为18%,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则该企业应补交的所得税是()。

    • A、12.3万元
    • B、14.8万元
    • C、15万元
    • D、27万元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下列关于息前税后利润的计算,正确的是()。

    • A、息前税后利润=利润总+利息×(1-所得税率)
    • B、息前税后利润=净利润-利息×(1-所得税率)
    • C、息前税后利润=净利润+利息×(1-所得税率)
    • D、息前税后利润=净利润+利息

    正确答案:C

  • 第23题:

    单选题
    某企业税后利润为67万元,所得税率为33%,利息费用50万元,则该企业的已获利息倍数为()。
    A

    2.78

    B

    3

    C

    1.9

    D

    0.78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2005年1月甲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回2004年的税后利润42.5万元,联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3%。甲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A

    9万元

    B

    16.5万元

    C

    7.65万元

    D

    7.5万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