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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家庭关系的调适技法中,互信、互勉、互慰属于()

    A夫妻关系的调适技法

    B朋友关系的调适技法

    C同事关系的调适技法

    D亲属关系的调适技法


    A

  • 第2题:

    顾全大局,不计私怨是()

    A同事关系的调适技法

    B同学关系的调适技法

    C亲属关系的调适技法

    D朋友关系的调适技法


    A

  • 第3题:

    在基本人际关系的调适技法中,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属于()

    A家庭关系的调适技法

    B同事关系的调适技法

    C朋友关系的调适技法

    D同学关系的调适技法


    B

  • 第4题:

    试述亲属关系在其他民事法律上的效力。


    正确答案: ⑴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得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
    ⑵近亲属可依法对失踪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和撤销失踪宣告、宣告死亡和撤销死亡宣告的申请;
    ⑶配偶、子女和父母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上述亲属均可作为遗嘱继承人。

  • 第5题:

    亲属关系调适的方法有哪些?


    正确答案: (1)加强亲属之间的友好往来。
    (2)亲属交往不以贫富分亲疏。
    (3)亲属相帮,理所应当。
    (4)亲属求情求助,要坚持原则。

  • 第6题:

    试述亲属关系的调适技法。


    正确答案: 所谓亲属是指跟自己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群休。亲属关系的调适技法包括以下内容:
    ①加强亲属之间的友好往来;
    ②亲属交往不以贫富分亲疏;
    ③亲属相帮,理所应当;
    ④亲属求情求助,要坚持原则。

  • 第7题:

    问答题
    试述同事关系的调适技法。

    正确答案: 调适同事关系的基本原则和技法主要有:
    ①与人共事,坦诚第一。
    ②学会理解他人。
    ③有自知之明,做到严干律己。
    ④与人为善,尊重他人。
    ⑤顾全大局,不计私怨。
    ⑥团结协作,互相帮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在基本人际关系的调适技法中,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属于()
    A

    家庭关系的调适技法

    B

    同事关系的调适技法

    C

    朋友关系的调适技法

    D

    同学关系的调适技法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试述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的技法。

    正确答案: (1)要协调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要树立一切为了事业、为事业可以付出一切的观念。在各项任务面前,要充分发挥个人的创造性,保证分工任务或本职工作任务的按时完成,又要关心和支持别人的工作,诚心帮助别人。如果别人急需帮忙,宁可把自己手上的工作放下,也应热情地伸出援助之手。
    (2)要协凋好主角与配角的关系无论当主角或配角,都要精诚合作,尽心尽力,尤其要有甘当配角的精神。
    (3)要协调好共患难与共欢乐的关系,做到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同事相处一定要做到协作时讲奉献,分享成果时讲风格;既能在困难中共患难,又能在胜利时共欢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在家庭关系的调适技法中,互信、互勉、互慰属于()
    A

    夫妻关系的调适技法

    B

    朋友关系的调适技法

    C

    同事关系的调适技法

    D

    亲属关系的调适技法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试述亲属关系在其他民事法律上的效力。

    正确答案: ⑴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得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
    ⑵近亲属可依法对失踪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和撤销失踪宣告、宣告死亡和撤销死亡宣告的申请;
    ⑶配偶、子女和父母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上述亲属均可作为遗嘱继承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试述亲属关系的调适技法。

    正确答案: 所谓亲属是指跟自己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群休。
    亲属关系的调适技法包括以下内容:
    ①加强亲属之间的友好往来。
    ②亲属交往不以贫富分亲疏。
    ③亲属相帮,理所应当。
    ④亲属求情求助,要坚持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在调适代际关系的技法中,两代人和睦相处的前提是()

    A老青相依

    B尊老爱老

    C求同存异

    D密切合作


    C

  • 第14题:

    属于夫妻关系调适技法的是()

    A要坚持原则

    B要满腔热情,宽容礼让

    C互帮互让互谅

    D有自知之明,做到严于律己


    C

  • 第15题:

    试述亲属关系终止的原因?


    正确答案: ⑴配偶关系的终止。配偶关系因婚姻关系的终止而终止。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一方死亡(自然死亡或宣告死亡)和双方离婚。
    ⑵血亲关系的终止。自然血亲之间的血缘联系不能通过法律和其他手段人为的加以解除,因此,只有自然死亡或宣告死亡才能引起自然血亲关系的终止。拟制血亲的可变性,决定了它既可因一方死亡而终止,也可因现存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
    ⑶姻亲关系的终止。姻亲关系一般因离婚而终止。但世界各国对此有不同的立法例,我国婚姻法对此无规定,实践中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处理。

  • 第16题:

    试述亲属关系在我国《婚姻法》和其他民事法律上的效力。


    正确答案: 亲属关系在《婚姻法》上的效力:
    ①禁婚的效力;
    ②扶养的效力;
    ③共同财产的效力;
    ④继承的效力。
    亲属关系在其他民事法律上的效力:(主要体现在民法上)
    ①法定监护和代理的效力;
    ②法定继承顺序确定的效力;
    ③申请宣告的效力;

  • 第17题:

    试述妥善调适朋友关系的技法。


    正确答案: ①朋友交往要有诚心;
    ②朋友相处要讲信用;
    ③朋友相处要满腔热情;
    ④朋友相处要重感情、重情义;
    ⑤朋友相处要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⑥朋友相处要宽容礼让。

  • 第18题:

    试述《三国演义》虚实相间的艺术观念和写作技法


    正确答案: 《三国演义》是我国第一部长篇历史小说,它在艺术上取得成功的基本条件,就是正确地处理了历史真实与艺术创造的关系问题。
    一.《三国演义》七分实事,三分虚构。“七分实事”是指作品的主要框架、主要人物、主要事件是按照史书记载的真实情况来设计和组织安排的,从而给人以基本的历史真实感;“三分虚构”是指在人物和时间的细节描绘上,尽量采用民间传闻中的精彩片段,并附之以作者本人的虚构想象,使之在不影响基本真实的前提下,最大可能地增强故事和人物的艺术魅力。二.作者在对作品进行艺术虚构时,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技法:
    1.巧于构思,如“空城计”一段作者将其插在“失街亭”和“斩马谡”之间,使之成为两个一般性情节之间的点睛之笔。
    2.采用传说,作者大胆采用民间传说,以增强作品的艺术性含量,如“桃园三结义”、“借东风”、“孔明吊丧”等。
    3.改变史实,如关羽“单刀赴会”既与拥刘反曹的倾向一致,又突出了关羽的勇武凛然气概。
    4.张冠李戴,如“怒鞭督邮”本来是刘备所为,小说中改到张飞头上,以免有损于刘备的“仁君”形象,并突出张飞的爽直鲁莽性格。
    5.善于铺叙,如“三顾茅庐“在《三国志》中只有几个字,而《三国演义》中对此进行了精心构撰,先是先声夺人,进而又写刘备在三次寻访是一再误认,既突出了诸葛亮的神秘魅力,又表现了刘备的求贤若渴的迫切心情。

  • 第19题:

    问答题
    试述亲属关系在我国婚姻法上的效力。

    正确答案: ⑴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
    ⑵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⑶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⑷父母与子女间的有抚养教育和赡养扶助的义务;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在一定条件下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兄弟姊妹在一定条件下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亲属关系调适的方法有哪些?

    正确答案: (1)加强亲属之间的友好往来。
    (2)亲属交往不以贫富分亲疏。
    (3)亲属相帮,理所应当。
    (4)亲属求情求助,要坚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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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单选题
    顾全大局,不计私怨是()
    A

    同事关系的调适技法

    B

    同学关系的调适技法

    C

    亲属关系的调适技法

    D

    朋友关系的调适技法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试述亲属关系终止的原因?

    正确答案: ⑴配偶关系的终止。配偶关系因婚姻关系的终止而终止。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一方死亡(自然死亡或宣告死亡)和双方离婚。
    ⑵血亲关系的终止。自然血亲之间的血缘联系不能通过法律和其他手段人为的加以解除,因此,只有自然死亡或宣告死亡才能引起自然血亲关系的终止。拟制血亲的可变性,决定了它既可因一方死亡而终止,也可因现存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
    ⑶姻亲关系的终止。姻亲关系一般因离婚而终止。但世界各国对此有不同的立法例,我国婚姻法对此无规定,实践中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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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单选题
    属于基本人际关系的调适技法范畴的是()
    A

    代际关系

    B

    家庭关系

    C

    竞争关系

    D

    涉外关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试述亲属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正确答案: ①配偶关系的发生和终止。配偶关系因男女结婚而发生,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应以取得结婚证时时间,作为配偶关系发生的时间。配偶终止的原因有:
    1、配偶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而终止。
    2、夫妻离婚而终止。配偶关系终止的时间为:配偶一方自然死亡时间、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登记离婚取得离婚证的时间以及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的时间。
    ②血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1、自然血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自然血亲是由于出生而产生的亲属关系。无须当事人双方或对方认可,也不需要履行法律手续,出生是发生自然血亲的惟一原因。自然血亲只能因一方死亡而终止,是古今中外立法的通例。自然血亲,除一方死亡外,不因任何人为条件而终止。
    2、拟制血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1)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发生与终止。这种拟制血亲是因收养成立而发生。同时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其他近亲属也发生拟制血亲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拟制血亲关系除因一方死亡而终止外,还可因收养解除而终止。
    (2)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发生和终止:这种拟制血亲关系的发生,一是以继子女的生母或生父与继父或继母结婚为前提,二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必须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发生拟制血亲关系。这种拟制血亲除可因继父母子女当事人一方死亡而终止外,也可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而协议解除,或由一方当事人诉请法院依法调解或判决解除。如果生父(母)与继母(父)离婚,继子女未成年由生父母带走而继父母终止扶养的,则该子女与继父母间的拟制血亲关系终止。如果继子女已被继父母抚养成年,则其与继父母间的拟制血亲关系仍然存在,不因生父(母)与继母(父)离婚而终止。
    ③姻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姻亲因婚姻成立而发生。婚姻成立是姻亲的关系产生的基础,配偶一方才与配偶另一方的亲属及双方的亲属之间发生姻亲关系。婚姻成立的时间为姻亲关系发生的时间。姻亲关系除因主体一方死亡,对另一方主体而言相互间的姻亲关系终止外,是不因其他原因如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而终止,各国规定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