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清代敕书及本质用途、文种源流、类型。
第1题:
简述清代谕的用途、种类。试述民国时期谕文种的设、废;以及取消了谕文种之后,谕的下发方式。
清朝,“谕”广泛运用于各级官署,成为长官告晓、训示属下官吏的下行公文。并依具体使用,分为很多名目。
(1)堂谕:由京内各部、院堂官对本衙署各司员谕告事宜用之。
(2)谕帖:由京外各府、州、县长官训示下属胥吏用之。
(3)谕单:新任长官就任,“命下之日,即书谕单一纸,附提塘报房数去”,目的在于使下属官吏敬畏。 民国时期与谕文种的设、废:
(1)1912年1月,孙中山南京临时政府颁发的《公文程式》沿前设置谕,是与“令”并行的下行文种。
(2)袁世凯北京政府在同年11月发布的《公文程式令》中,取消了谕作为独立公文文种的地位。
但是,“谕”文种取消后,作为上级对下级、长官对属员的一种训示行为,其具体内容仍然存在于公文中。下发谕示内容,通常采用两种方式:
(1)装叙:在用其他文种撰写的公文中,引叙谕文。
(2)改写:将长官谕示精神写入用其他文种表述的公文中,而不采用引述原文的形式。
略
第2题:
试述清代敕书及本质用途、文种源流、类型。
清代敕书(亦称“敕谕”,简称“敕”),是皇帝授任地方重要文武官员,并规定其职权范围、任事要求的凭证性君命公文。以作为履行职权、明确责任、考绩优劣的法定依据。
清代敕书的源流。
(1)用途渊源。清代敕书的本质用途是“职书”。该用途的历史渊源可上溯奥战国推行中央集权下的郡县制时期,国君对所派任的郡守、县令,用“券书”开列被授任者职权和对其要求。
(2)文种源流。清代敕书是将隋唐以来君命文种“敕”的授任用途发展为分支文种。
清代敕书的类型。
根据所授任官员的地位高、低,可区分为二类:
(1)坐名敕。用于授任总督、巡抚、驻防将军、漕运总督、各关监督、总督仓场侍郎、学政、盐政、织造、提督、总兵等高级官员。以及临时差遣的军事统帅,如经略、大将军等。所谓“坐名”,词意指:在敕书文字表述上,要求“坐实其名”。即在敕书中写明(“坐实”)所授予职名和被授任者姓名.
(2)流传敕(简称“传敕”)。用于授权地位较前述稍低的司、道以下官员。如:布政使、按察使、道员、运司,以及副将、参将、游击等官。敕书中写明听授任官衔,不列出受任者姓名。
两者使用稍有不同:
(1)坐名敕须回缴。要求任满十,将敕书交六科查验销号后送内阁。对继任者,则另行撰发敕书。由于对同一职务,每易一任官员,就换写一道敕书,故开列的职权范围,容或因人而异。
(2)流传敕无须撤销。要求任满时,将敕书直接转交继任者收执。因为敕书由前、后任在本衙门内依次传替、故敕书开列的职权范围始终如一。
略
第3题:
《清代敕书两则》反映了台湾自()代以来就处于我国中央政府的有效管理之下。
清
略
第4题:
什么是议?试述议文种的由来及消亡。
议是古代臣属向帝王陈述意见或议事说理的上奏文种。 议的由来,
可以从两方面考察:
(1)议作为文种源于汉代的“驳议”。唐去“驳”字,简称为“议”,宋朝相沿设置。
(2)议由古代君主听取大臣口头辩述,发展为以书面方式向帝王陈词。 宋以后议文种已经消亡。
略
第5题:
清代照会的分支类型有哪些?它是怎样演变为外交专用文种的?
清代沿明设置照会文种,使用者则限于地方衙署。
并依两类行文关系发展为两个分支类型:
(1)朱笔照会,用于地位高低悬殊的不相隶属官署间,带有准下行属性。例如:总督对总兵;提督对司、道、盐运使司;总兵对府、厅、州县行文。其成文日期用红笔书写,并在重要文字部位(如文种名称、事由、结语中表示要求的特定提示用语等),用红笔加点,称为“标朱”,以示威严。
(2)墨笔照会,全文用墨笔书写,并不得标朱。用于地位平行或高低差别不大的官署。例如,知府(从四品官)行文直隶州知州(正五品),用墨笔照会。清末,中央官署和地方大员借用墨笔照会,对外国公使、领事行文。到民国时期,正式定制为外交专用文种,并沿用至今。
略
第6题:
清代皇帝凡有重大政事需布告臣民时用()
第7题:
党政机关公文划分文种的本质在于,一个文种就意味着一种()。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简析明代照会适用的两种行文关系、清代照会的分支类型。以及照会演变为外交专用文种。
明朝照会用于无隶属关系的官署之间。
具体适用范围,主要有两种类型:
(1)由地位较尊的衙署对地位较低的衙署使用,具有明显的准下行属性。
(2)在同级官署之间相互使用,是纯粹的平行文。
清代沿明设置照会文种,使用者则限于地方衙署。并依两类行文关系,发展为两个分支类型。
(1)朱笔照会。用于地位差异悬殊的不相隶属官署之间,由高对低行文.具有准下行属性。成文日期用红笔书写,并在重要文字(如文种名称、事由、结语中表示要求的特定提示用语等)部位,用红笔加点,称为“标朱”,以示威严。
(2)墨笔照会。全文用墨笔书写,并不得标朱。用于地位平行或高低差别不大的官署。
清末,中央官署和地方大员借用墨笔照会,对外国公使、领事行文。相沿既久,逐渐成为固定的做法。到民国时期,正式定型为外交专用文种,并沿用至今。
略
第14题:
清代敕书在写作上有何特色?
清代敕书的写作特色:
(1)规范是其内容特色。它由内阁撰写,用以规范地方文、武官员职守的公文。其正文结构有固定套路,通常分为四层,其一是职务、管辖范围、驻地。其二是职责要求。其三是归属谁节制统辖,哪些事务须向其上级汇报。其四是训勉告诫之词。
(2)缜密是其表意特色,具体体现在表述全面,虑事周密,选词精当。
(3)典雅是其语言特色。陈意高远,言简意赅,用语雅致。
略
第15题:
试述文种演化的方面、方向、过程,及文种演化的结果。
某一名称的文种,与所承担的实际用途之间发生波动,它的演化可以从方面、方向、过程三个角度考察:
(1)演化的方面:所适应的公务活动领域、具体事项范围、推动方式、行文关系、机构级别范围等。
(2)演化的方向:各文种的用途此消彼长,有的纯化或延伸,有的萎缩或扩张。
(3)演化的过程:各文种用途之间发生交叉、重叠、混淆或疏漏、缺失。
演化的结果:
(1)根据需要增设了新文种(增);
(2)扩张性强、使用频繁的文种,侵入其他文种的使用领域,并出现分支,乃至解析为多种文体(分);
(3)用途相近的文种,归并为一种(合);
(4)适应性差的文种受到排挤,地位下降、用途缩小、性质改变,乃至消亡(亡)。
略
第16题:
试述民国时期报告的用途及其在前后期的文种地位。
报告,在民国前期是由属员对长官、部门对所在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的非正规内部上行公文。在我国古代、近现代,官署之问行移公文,往往采用由典章法规明载的规范化文种;同时,在官署内部还存在多种不载于典章法规的非规范化公文,报告就是其中之一。例如,袁世凯政府中期,约法会议审查会的《(审计院编制法案)审查报告》;民国十六年张作霖安国军政府实业部矿政司的《审查报告书》等等,均是报告。纵观北洋政府及国民党南京政府,在历次的《公文程式》中均从未明确设置“报告”文种,但是,机关工作实践中对报告公文的运用却是屡见不鲜。实际事务活动的需要,是影响文种设置的最重要决定因素。民国三十一年,国防最高委员会核定《公文程式条例修正草案》,在第二条第五款正式规定:“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或人民对于机关有所呈请时”,用呈,或用“报告”。自此,报告才演变为正规上行文种。
略
第17题:
手工研磨运动轨迹有哪几种?试述各类型的主要特征及用途。
第18题:
试述缓冲器的用途及类型?
第19题:
第20题:
诏书
制书
敕书
诰命
第21题:
第22题:
第23题:
第2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