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19日,甲公司与乙技术开发中心及丙农展馆、丁公司、戊公司5家单位共同为A公司向B银行贷款人民币300万元提供担保,并签署了《借款担保合同》。由于A公司未按借款合同规定期限归还借款本息,B银行于2002年以借款人A公司拖欠借款不还为由提供诉讼,要求判令A公司偿还B银行借款人民币30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令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甲公司依此生效判决,分两次(分别为2003年1月21日和2月20日)代A公司向B银行还清了借款人民币300万元及相应利息。嗣后,甲公司分别向其他4家担保单位发函,要求按每家2

题目

2001年7月19日,甲公司与乙技术开发中心及丙农展馆、丁公司、戊公司5家单位共同为A公司向B银行贷款人民币300万元提供担保,并签署了《借款担保合同》。由于A公司未按借款合同规定期限归还借款本息,B银行于2002年以借款人A公司拖欠借款不还为由提供诉讼,要求判令A公司偿还B银行借款人民币30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令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甲公司依此生效判决,分两次(分别为2003年1月21日和2月20日)代A公司向B银行还清了借款人民币300万元及相应利息。嗣后,甲公司分别向其他4家担保单位发函,要求按每家20%的比例共同承担保证责任,未果,遂向其他共同担保人提起追索担保份额之诉。被告乙技术开发中心辩称:其系化工部下属各研究、设计院所组建的一家全民所有制的非盈利性的相当于司局级的事业单位,不具有担保主体资格,不能作保证人,故不承担保证责任。 另查,乙技术开发中心是全民所有制非盈利性的相当于司局级的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其经费来源,一是承担国家重点技术开发任务后按计划拨给的经费;二是通过科研合同、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科研兴小生产等筹集的资金。 被告乙技术开发中心是否具有担保主体资格?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关于保证人的主体资格,《担保法》作了明确规定,第7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9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但这两条规定均未涉及非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是否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的问题,对此,《解释》作了补充,第16条:“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这条规定实际上是肯定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担保主体资格。本案被告乙技术开发中心虽属非盈利性的事业单位,但其资金来源除国家拨款外,还可以通过科研合同、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科研性小生产等带有经营性的方式获得。而且乙技术开发中心是以从事科研为目的,这与《担保法》第9条规定的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并不相同,其承担保证责任并不会影响社会公众利益。综上,被告乙技术开发中心具有担保主体资格。
更多“2001年7月19日,甲公司与乙技术开发中心及丙农展馆、丁公司、”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及丙公司的母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戊公司,在戊公司的股权结构中,丙公司占45%,丁公司占55%。投资合同约定,丙公司租丁公司共同决定戊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上述公司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有( )。

    A.甲公司与乙公司

    B.甲公司与丙公司

    C.乙公司与丙公司

    D.丙公司与戊公司

    E.丁公司与成公司


    正确答案:ABCDE
     甲公司和乙公司是控制关系,甲公司和丙公司是控制关系,选项A和选项B均具有关联方关系;乙公司和丙公司同受甲公司控制,具有关联方关系;丙公司和丁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戊公司,因为双方共同决定戊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所以这两个公司对戊公司都是共同控制关系,选项D和选项E具有关联方关系。

  • 第2题: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60%的股份;拥有丙公司15%的股份。丙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全部由甲公司提供技术资料;甲公司派出总经理对丁公司进行日常管理,但超过200万元以上的投资均应通过董事会决定。在不存在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上述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有( )。

    A.甲公司与丙公司

    B.甲公司与丁公司

    C.乙公司与丙公司

    D.丁公司与其财务总监


    正确答案:C
    解析:甲公司拥有丙公司15%的股份,而且丙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全部由甲公司提供技术资料,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甲公司对丙公司有重大影响,所以甲公司与丙公司具有关联方关系;由于丁公司总经理由甲公司派出,负责丁公司的日常管理,所以甲公司对丁公司有重大影响,具有关联方关系;尽管乙公司受甲公司的控制,但丙公司只受甲公司的重大影响,并不受其控制,所以乙公司和丙公司也不同受一方控制,两者之间不构成关联方关系;丁公司财务总监是丁公司的关键管理人,所以丁公司与其财务总监之间亦构成了关联方关系。

  • 第3题:

    甲公司是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母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戊公司,在戊公司的股权结构中,丙公司占45%,丁公司占55%。投资合同约定,丙公司和丁公司共同决定戊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上述公司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有( )。

    A.甲公司与乙公司

    B.甲公司与丙公司

    C.乙公司与丙公司

    D.丙公司与戊公司


    正确答案:ABCD
    解析:甲公司和乙公司是控制关系,甲公司和丙公司是控制关系,选项A B均具有关联方关系;选项C,乙公司和丙公司同受甲公司控制,具有关联方关系;选项D,丙公司和丁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戊公司,因为双方共同决定戊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所以这两个公司对戊公司都是共同控制关系,丙公司和戊公司具有关联方关系。

  • 第4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及丙的母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戊公司,在戊公司的股权结构中,丙公司占45%,丁公司占55%。投资合同约定,丙公司和丁公司共同决定戊公司的和经营政策,上述公司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有( )。

    A.甲公司与乙公司

    B.甲公司与丙公司

    C.乙公司与丙公司

    D.丙公司与戊公司

    E.丁公司与戊公司


    正确答案:ABCDE
    上述5个选项均构成关联方关系。甲乙是控制关系,甲丙是控制关系,乙丙同受甲控制,具有关联方关系,丙丁共同出资组建戊,因为双方共同决定戊财务和经营政策,则丙丁对戊是共同控制关系。

  • 第5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的货物交付给甲公司后,乙公司才能提示付款,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告知丁公司,乙公司未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指示银行不得付款,况且甲公司未将汇票金额存入银行,银行不能向丁公司付款,丁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银行有权拒绝向丁公司付款
    B:丁公司如果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
    C:丁公司如果明知甲公司和丙公司的约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有权抗辩
    D: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

    答案:B,C
    解析:
    本题中如果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不能以自己和丁公司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B选项正确。如果丁公司明知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甲公司就可以以自己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C选项正确。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具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有权抗辩,所以D选项不正确。《票据法》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本题中银行进行了承兑,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银行不能以自己和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所以A选项不正确。

  • 第6题:

    甲公司依法分立为乙、丙两个公司,甲公司分立之前欠丁公司债务100万,甲公司在分立时与丁公司书面约定,甲公司分立后100万的债务由乙公司独自承担。丁公司债权到期不能得到清偿,丁公司应该向( )主张债权。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乙公司和丙公司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在分立时已经与丁公司约定债务全部由乙公司承担,因此,丁公司只能向乙公司主张债权,不能向丙公司进行主张。

  • 第7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丙公司货款50万元。2009年9月,甲公司与丁公司达成意向,拟由丁公司兼并甲公司。乙公司原欠丁公司租金80万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后,两个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同时归于消灭
    • B、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后,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债务抵销
    • C、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时,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或丁公司提供履行债务的担保
    • D、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时,应当分别由甲公司和丁公司的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

    正确答案:B,C

  • 第8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母公司,丙公司为丁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下列公司之间,不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是()。

    • A、丙公司与丁公司
    • B、甲公司与丙公司
    • C、甲公司与乙公司
    • D、乙公司与丙公司

    正确答案:A

  • 第9题:

    甲公司拥有丁公司65%的表决权资本,乙公司拥有丁公司34%的表决权资本,丙公司拥有丁公司1%的表决权资本,甲、乙、丙公司按照各自拥有的表决权资本对丁公司施加不同影响。2011年丁公司生产的产品有40%销售给乙公司,30%销售给丙公司。对于上述甲、乙、丙、丁公司之间的关系和业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需要披露应付丁公司的账款金额
    • B、丙公司需要披露应付丁公司的账款金额
    • C、甲公司与乙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甲公司需要披露乙公司有关信息
    • D、甲、丁公司无关联方交易,甲公司无须在附注中披露丁公司的有关信息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丙公司货款50万元。2010年8月,甲公司与丁公司达成意向,拟由丁公司兼并甲公司。乙公司欠丁公司货款80万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后,甲公司应解散并进行清算

    B

    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后,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债务抵销

    C

    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时,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或者丁公司提供履行债务的担保

    D

    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时,应当分别由甲公司和丁公司的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


    正确答案: D,B
    解析: (1)选项A:因合并而解散的甲公司,因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继续存续的丁公司承继,不需要清算;(2)选项B: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后,甲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继续存续的丁公司承继;当事人(丁公司、乙公司)互负到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主张抵销;(3)选项C://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4)选项D:公司的合并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而非董事会。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作为发包人与乙公司签订了厂房建设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经甲公司同意,可以将全部工程转包给丙公司

    B

    乙公司经甲公司同意,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丙公司,丙公司经乙公司同意,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丁公司

    C

    乙公司经甲公司同意,可以将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给丙公司

    D

    甲公司可以与乙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与丙公司签订设计承包合同,与丁公司签订设计勘查承包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BC两项,《合同法》第272条第3款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D项,《合同法》第272条第1款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 第12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丁四家上市公司,甲公司的董事长为乙公司的总经理;丙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张三;张三的妻子拥有丁公司60%的表决权;丁公司拥有甲公司52%的表决权。则下列各组关系中,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有()。
    A

    张三与丙公司

    B

    丙公司与丁公司

    C

    甲公司与丁公司

    D

    甲公司与乙公司

    E

    乙公司与丙公司


    正确答案: E,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均为分有限公司。甲公司的总经理为乙公司的董事长;丁公司拥有乙公司10%的表决权酱且丁公司生产的产品每年有50销售给乙公司,并拥有甲公司55%的表决权资本;乙公司拥有丙公司60%的表决权资本。上述公司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有( )。

    A.甲公司与乙公司

    B.乙公司与丙公司

    C.甲公司与丁公司

    D.乙公司与丁公司


    正确答案:ABCD

  • 第14题:

    甲公司依法分立为乙丙两个公司,甲公司分立之前欠丁公司债务100万,甲公司在分立时与丁公司约定,甲公司分立后100万的债务由乙公司独自承担。丁公司债权到期不能得到清偿,丁公司应该向( )主张债权。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乙公司和丙公司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的分立。《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在分立时已经与丁公司约定债务全部由乙公司承担,因此,丁公司只能向乙公司主张债权,不能向丙公司进行主张。

  • 第1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成立为丁公司。该合同应当( )。

    A.由甲公司与乙公司继续履行

    B.由丙公司与乙公司继续履行

    C.由丁公司与乙公司继续履行

    D.按法定程序解除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转让。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 第16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母公司,丙公司为定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下列公司之间,不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是( )。

    A.甲公司与乙公司

    B.甲公司与丙公司

    C.丙公司与丁公司

    D.乙公司与丙公司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甲、乙、丙、丁四人合作研制出新型加湿器,共同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但甲、乙、丙、丁四人未就专利权的行使作出明确约定。甲欲将该专利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A公司使用,乙欲将该专利以排他许可的方式许可B公司使用,丙对这两种许可均表示反对,丁未与甲、乙、丙协商自行实施该专利技术。则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丁自行实施该专利所获得收益应当与甲、乙、丙分享
    B.如果丙反对,甲、乙均无权与A公司、B公司签署许可合同
    C.甲有权不顾丙的反对,将该专利技术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给A公司实施
    D.只要乙同意与甲、丙、丁分享专利许可费,乙就可以自行与B公司签署排他许可协议

    答案:A,B,D
    解析:
    《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专利权共有人自行实施该专利的,不需要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在共有人之间分配其收益。故选项A的说法错误。甲与A公司提出的是专利实施的普通许可,依据上述规定,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共有权人可以自行决定,不需要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故选项B的说法错误,选项C的说法正确。乙与B公司提出的是专利实施的排他许可的方式.根据上述规定,排他许可行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与乙是否愿意分享许可费无关。故选项D的说法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 第18题:

    甲公司是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母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戊公司,在戊公司的股权结构中,丙公司占 42%,丁公司占 58%。投资合同约定,丙公司和丁公司共同决定戊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上述公司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有( )。

    A、甲公司与乙公司  
    B、甲公司与戊公司
    C、乙公司与丙公司
    D、丙公司与戊公司
    E、丙公司和丁公司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 A,甲公司和乙公司是控制关系,具有关联方关系;选项 B,甲控制丙,而丙公司和丁公司共同控制戊公司,甲公司与戊公司具有关联方关系;选项 C,乙公司和丙公司同受甲公司控制,具有关联方关系;选项 D,丙公司和丁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戊公司,因为双方共同决定戊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所以这两个公司对戊公司都是共同控制关系,具有关联方关系;选项 E,丙公司和丁公司共同控制戊公司,但是投资方之间并不能仅仅因为共同控制了同一家企业而视为存在关联方关系,二者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 第19题:

    甲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派遣安装工,安装工丙脾气暴躁常与人争吵,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更换丙,甲公司不予理会。一天,乙公司安排丙为顾客丁免费安装空调,丙与丁发生激烈争吵故意摔坏空调。对此,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B、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 C、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 D、丙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挂靠于甲公司的个体户乙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2005年8月,乙某参加贸易交流会时,与丙公司签订了儿童玩具购销合同。此后,乙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向丙公司电汇了5万元定金,丙公司如期交货。后乙某拒绝支付剩余货款25万元。丙公司在与乙某及甲公司交涉过程中,发现甲公司已分立为两个独立的法人即丁公司与戊公司。丙公司如果起诉,作为被告的是()。

    • A、甲公司
    • B、乙某
    • C、丁公司
    • D、戊公司

    正确答案:B,C,D

  • 第21题: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均为股份有限公司。甲公司的总经理为乙公司的董事长;丁公司生产的产品每年有50%销售给乙公司,并拥有甲公司55%的表决权资本;乙公司拥有丙公司60%的表决权资本。上述公司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有()。

    • A、甲公司与乙公司
    • B、甲公司与丙公司
    • C、乙公司与丁公司
    • D、甲公司与丁公司

    正确答案:A,D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丙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登记,丁公司为甲公司提供保证并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各方并未约定实现债权的顺序,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下列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  )。
    A

    乙银行应先向丙公司实现债权,再向丁公司实现债权

    B

    乙银行应先向丁公司实现债权,再向丙公司实现债权

    C

    乙银行可以向丙公司实现债权,也可以向丁公司实现债权,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甲公司追偿

    D

    乙银行可以向丙公司实现债权,也可以向丁公司实现债权,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甲公司和丁公司追偿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物权法》规定,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其中一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则只能向债务人追偿,不能向另外一个担保人追偿。本题中,丙公司和丁公司居于同一清偿顺序,但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向作为债务人的甲公司追偿,不能向另一个担保人丁公司追偿。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是两个彼此独立的公司,甲公司拥有丙、丁两个子公司,乙公司拥有戊子公司。下列合并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是()
    A

    甲合并乙

    B

    甲合并戊

    C

    丙合并丁

    D

    乙合并丙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合作开发一项技术秘密成果,但未约定该技术秘密的归属,经补充协议仍未达成一致。后甲公司在未获得乙、丙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该技术秘密成果,获益100万元。乙公司未经甲、丙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该秘密成果以排他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获益120万元。丙公司未经甲、乙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该技术转让权让与戊公司。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甲、乙与丙三公司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B

    甲公司有权使用该技术秘密成果,且收益无须与乙、丙公司分享

    C

    乙公司有权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成果,但应当与甲、丙公司分享收益

    D

    丙公司与戊公司订立的技术转让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项,《合同法》第341条规定,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本题中,当事人未约定开发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各方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BCD三项,《技术合同解释》第20条规定,合同法第341条所称“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包括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并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利。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本案中,甲、乙、丙三公司均有权使用或者以普通许可转让该技术秘密成果,并独占收益。乙公司将该秘密成果以排他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丙公司将该成果转让于他人,技术转让合同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