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目的港和目的地时,如有重名,应明确()和()。
第1题:
《两票管理规定》中要求,发布和接受操作预告时,必须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语言清晰、准确,除这些要求外,还必须做到明确什么内容?
第2题:
国际货物买卖中比较常见的装运港的规定方法有()
第3题:
如果拟选用的装运港或目的港在全球有重名现象,则()
第4题:
关于买卖合同中检验时间与地点的规定方法,当前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是()。
第5题:
在国际贸易中规定装运港或装运地和目的港或目的地有哪些方法?
第6题:
港口名称应具体、明确
不能接受内陆城市为装运港或目的港
应注意装卸港的具体条件
应注意有无重名现象
选择港的规定不宜过多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DEQ目的港码头港交货(关税已付)(指定目的港)
DDU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第11题:
应明确规定一个或若干个港口作为装运港或目的港
当明确规定装运港或目的港存在困难时,也可采用“选择港”的规定方法
选择港一般不超过2个,且应为同一航线,运费相当的港口
原则上可以接受内陆城市作为装运港或目的港
注明港口所在国家的名称以免混淆
第12题:
不能接受内陆城市作为装运港或目的港的条件
应考虑货物的合理流向并贯彻就近装卸的原则
对港口的规定,应明确具体,不宜过于笼统
应考虑港口的设施、装卸条件等实际情况
应注意国外港口有无重名的问题
第13题:
规定国内装运港和目的港时,应注意()
第14题:
对于目的地和目的港的规定,应力求明确具体,但在实际情况下,由于中间商的大量存在,也可以将目的地或目的港定的宽松一些以便于中间商转售货物。
第15题:
在出口业务中,我方决定可否接受国外客户提出的目的港和目的地时,通常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第16题:
在采用CFR或CIF术语成交时,在合同的装运条款中必须明确规定装运港和目的港的名称,否则卖方无法办理运输事宜
第17题:
规定国外装运港和目的港时应注意()
第18题:
对
错
第19题:
对
错
第20题:
在装运港检验
在目的港检验
装运港检验重量和目的港检验品质
装运地检验和目的地复验
第21题: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成本、保险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运费付至目的地》(…指定目的地)
《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指定目的地)
第22题:
不能在合同中规定该地为装运港或目的港
在合同中注意明确规定该城市所在的国别或地区
应另外选其他无重名现象的港口
以上均不正确
第23题:
笼统地规定装运港和目的港
只规定一个装运港和一个目的港
双方洽商暂无法确定装运港和目的港时,可以采用选择港的方式
只规定装运港,不规定目的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