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为保证业务质量,下列做法中,不恰当的是()。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当有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执行部分业务时,该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向其获取有关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
书面确认函必须是纸质的
书面确认函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形式的
第6题: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阅业务时对独立性的要求与其执行审计业务时相同
乙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客户经济纠纷的辩护人,将产生自我评价的不利影响
审计客户B集团是A上市公司的控股母公司,丙会计师事务所在评价独立性时,应将B集团与A公司一并考虑
丁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客户C公司提供推荐股票方面的公司理财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取防范措施,将对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第7题:
书面确认函必须是纸质的
书面确认函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形式的
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当有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执行部分业务时,该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向其获取有关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
第8题:
事务所应编制并保留禁止与其产生商业关系的客户清单
事务所一旦获知违反独立性的情况,应立即将相关信息告知项目合伙人和事务所的其他相关人员
事务所每年都要获取独立性受约束人员遵守独立性的口头承诺
事务所在获取客户信息时,如果有必要,可以考虑利用调查机构进行工作
第9题:
为消除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的水平,已经采取的相关防护措施
根据职业判断,注册会计师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网络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存在的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
无法获取预期的信息
就审计项目组成员、会计师事务所其他相关人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和网络事务所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了独立性作出声明
第10题:
会计师事务所应将已识别的违反政策和程序的情况,立即传达给需要与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处理这些情况的项目负责人,以及需要采取适当行动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其他相关人员和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立即向会计师事务所报告对独立性造成威胁的情况和关系,以便会计师事务所采取适当行动
所有应当保持独立性的人员,将注意到的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况立即告知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应重视及时向适当人员传达收集的相关信息,以帮助其满足独立性要求
第11题:
3;1
2;1
1;1
1;2
第12题:
4
3
1
2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会计师事务所为保证业务质量,下列做法中,不恰当的是()。
第17题:
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不仅包括遵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还包括遵守有关职业道德的具体规定
所有应当保持独立性的人员,应将注意到的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况立即告知会师事务所
事务所制定的有关独立性的政策和程序针对的鉴证业务中所有应保持独立性的人员,不包括聘用的专家
当其他事务所参与执行部分业务时,事务所可以考虑向其他事务所获取有关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
第18题: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阅业务时对独立性的要求与其执行审计业务时相同
乙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客户经济纠纷的辩护人,将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审计客户B集团是A上市公司的控股母公司,丙会计师事务所在评价独立性时,应将B集团与A公司一并考虑
丁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客户C公司提供推荐股票方面的公司理财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取防范措施,将对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第19题: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兼任审计客户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没有防范措施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兼任审计客户公司秘书,则没有防范措施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兼任审计客户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应当将其调离审计项目组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兼任审计客户的某一行政事务性工作,该项工作职责仅仅是为了支持公司秘书职责,则无需考虑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
第20题: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包括聘用的专家和其他需要满足独立性要求的人员,保持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2次向所有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独立性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一旦获知违反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情况,应当立即将相关信息告知有关项目合伙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适当人员,如认为必要,还应当立即告知会计师事务所雇用的专家和关联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以便他们采取适当的行动
第21题: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对所有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轮换项目负责人
事务所制定的有关独立性的政策和程序针对的是内部人员,不包括外聘专家
当有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执行部分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考虑向其获取有关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
第22题: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阅业务时对独立性的要求与其执行审计业务时相同
乙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客户经济纠纷的辩护人,将产生自我评价的不利影响
审计客户B集团是A上市公司的控股母公司,丙会计师事务所在评价独立性时,应将B集团与A公司一并考虑
丁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客户C公司提供推荐股票方而的公司理财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取防范措施,将对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第23题:
当一事务所与其他事务所合作执行业务时,双方可以考虑向对方索取对方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书面确认函可以是电子形式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受独立性约束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书面确认函必须是纸质的
第24题: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包括聘用的专家和其他需要满足独立性要求的人员,保持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2次向所有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独立性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一旦获知违反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情况,应当立即将相关信息告知有关项目合伙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适当人员,如认为必要,还应当立即告知会计师事务所雇用的专家和关联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以便他们采取适当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