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丁的“上帝之法”在具体含义上是指()。
第1题:
试述奥斯丁的“独立政治社会”的含义和特征。
在一般情况下,奥斯丁把“主权”和“独立政治社会”视为同一的概念。其含义是指,一个既定社会要形成一个政治和独立的社会,必须是两个特征的统一,即既定社会的“一般大众”必须“习惯地”服从一个“明确”和“共同”的优势者;同时,那个明确个人或明确人类团体“并非”必须习惯地服从一个明确的个人或团体。正是这种肯定特征和否定特征的联合,导致了特定的优势者主权或至高,导致了一个特定社会(包括该特定优势者)是一个政治的和独立的社会。奥斯丁进一步说明上述特征:
(1)这要使一个既定社会能够形成一个政治社会,其成员的一般人或大众必须习惯地服从一个明确和共同的优势者。
(2)特定社会要形成一个政治社会,其成员的“一般大众”必须习惯性地服从一个明确和“共同”的优势者。
(3)一个特定社会为了形成一个政治社会,其成员的一般大众必须习惯地遵从一个“明确”和共同的优势者。
(4)要建立一个政治社会,其民众必须习惯于服从一个特定和共同的优势者。但是,为了使特定社会成为独立的政治社会,这个特定的优势者必须“不”习惯地服从另外一个明确的人类优势者。
第2题:
从奥斯丁对“上帝之法”的解释来看,奥斯丁的观点是()。
第3题:
在奥斯丁看来,在所有的法律中,处于最高地位的是()。
第4题:
奥斯丁认为所谓的法律的含义有()
第5题:
奥斯丁的“上帝之法”在具体含义上是指()。
第6题:
奥斯丁认为通常所谓的“法律”一词的含义包括()
第7题:
“和里”作为里证总的护理原则,其含义是()。
第8题:
实在法
实在道德
上帝之法
神法
第9题:
上帝之法
自然法
实在法
实在道德
比喻性的法律
第10题:
上帝之法
实在法
自然法
实在道德
比喻性的法律
第11题:
第12题:
上帝之法
神谕之法
实在法
实在道德
比喻性的法律
第13题:
奥斯丁认为通常的法律具有的含义包括()。
A.上帝之法
B.实在法
C.实在道德
D.比喻性的法律
E.自然法
第14题:
简述奥斯丁法律的四个方面的含义。
第15题:
奥斯丁认为,通常所说的法律包括的含义有()
第16题:
奥斯丁严格区分法律和道德的关系,认为法律不应包括道德的因素,后人称之为()。
第17题:
奥斯丁认为通常的法律具有的含义包括()。
第18题:
《圣经》中的“旧约”是指()在西乃上上代表全体犹太人与上帝订立的和约。
第19题:
第20题:
使用温和之法
使用和解之法
不宜用泻下之法
根据具体证候确定护理措施
对患者进行疏导
第21题:
第22题:
上帝之法
实在法
实在道德
比喻性的法律
自然法
第23题:
功利主义(避苦求乐)
主权者的命令
程序的自然法
永恒法
第24题:
恶法亦法
良法之治
唯法而治
上善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