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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试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参考答案:①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劳动法律关系一方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在劳动法律关系建立之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体,双方是否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及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由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确定。在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法律关系之后,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②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形成的,即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的当事人的共同的意志。劳动法律关系体现的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并不是平等的,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必须符合国家意志并以其为指导,国家意志居于主导地位。③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现实基础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实现社会劳动过程,才能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因此说,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 第2题:

    试述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参考答案: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劳动合同订立以后,劳动者一方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一方去,成为该单位的职工,享受和承担本单位职工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有权利也有义务组织和管理本单位的职工,把他们的个人劳动组织到集体劳动中去。双方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形成了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职责上的从属关系。即劳动者的权利就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而劳动者的义务则是用人单位的权利。3.劳动合同具有双务、有偿、诺成合同的特性。双性性表现为:劳动合同主体双方都负有义务,即劳动者有完成工作任务,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的义务;用人单位有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安全卫生劳动条件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其他保护性条件等义务。有偿性表现为:劳动合同主体双方履行义务都有特定的物质性回报,即劳动者以提供劳动为条件获得工资收入和其他待遇;用人单位则以支付工资报酬等为条件获取对劳动力资源的利用,从而获得相应的劳动成果。诺成性表现为:劳动合同只需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除法律对某些劳动合同有特殊要求外,不需要不实际的行为要件。4.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这一特征是由劳动力本身再生产的特点决定的。劳动者因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而附带产生了劳动者的直系亲属依法享有一定的物质帮助权。劳动节者享有的这种物质帮分压力权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反映在劳动合同中则体现为: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的条款,而这些条款的内容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 第3题:

    试述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区别。


    参考答案:劳动关系的参加者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缔结劳动关系,所缔结的劳动关系便具备了法律关系的形式,而法律关系则以劳动关系为实际内容。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现实基础,而后者是前者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二者想到联系,相辅相成。国家总是依据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制定劳动关系规范,从而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发展变化了,要求劳动法律关系作相应调整,于是劳动法律关系也会随之变化。实际的劳动关系也正式通过法律关系的形式得到巩固和保护。它们之间的区别体现在:(1)两者所属的范畴不同。劳动关系是一种社会物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因为一定的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联系着一定的生产关系,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而劳动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思想关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它依据国家制定的劳动法律而形成,体现了国家的意志。(2)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有共同存在就会有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则是被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所以它的形成必须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每一促具体的劳动关系之所以成为劳动法律关系,下是因为有规定和调整这种劳动关系的劳动法律规范存在。如果没有相应的劳动法律规范,就不可能形成劳动法律关系。(3)两者的内容不同。劳动关系是以劳动为内容的,当国家没有制定相应的劳动法律规范时,这种关系因不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不具有国家强制力。这时,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缺少有效的保护和保障。劳动法律关系是以法宝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任何一个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都是作为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出现的,同时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 第4题: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是()

    A、劳动关系是既是一种经济关系,又是一种法律关系

    B、劳动关系是一种政治关系

    C、劳动关系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的特征

    D、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特征


    参考答案:A,C,D

  • 第5题:

    劳动关系的特征。


    答案:
    解析:
    劳动关系与一般经济学中所概括的劳动关系及其他各种社会关系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一)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
    (二)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关系属性相结合的特点
    (三)劳动关系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的特点

  • 第6题:

    试述劳动保障监察的特征。


    正确答案: 1、法定性。劳动保障监察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实施监察活动,被监察主体不得以协议或其他任何方式规避监察。
    2、行政性。即劳动保障监察属于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的范畴,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3、专门性。即劳动保障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针对劳动法的遵守所实施的专门监督。
    4、唯一性。在劳动监督关系中,唯有劳动保障监察是以国家名义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实行统一和全面的监督。

  • 第7题:

    试述劳务派遣与一般劳动关系的区别。


    正确答案: 1)一般劳动关系中,是用人单位直接招收和使用劳动者;而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是通过派遣单位招收劳动者,劳动者的招收和使用发生了分离,即招工与用工的分离。
    2)传统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在该用人单位的指挥下利用其提供的劳动场所和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劳动成果归属该用人单位,劳动者根据自己的劳动成果情况从该用人单位领取工资报酬,并由该用人单位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在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中,被派遣的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成为名义上的用人单位,但是被派遣劳动者并不在该劳务派遣单位从事劳动,而是被派遣到另一个用人单位,即用工单位从事劳动,出现了所谓的“有关系无劳动,有劳动无关系”的情况。
    一般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 第8题:

    试述劳动二重性的对立统一,即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关系。


    正确答案: (1)统一: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同一劳动的两个方面,不是两次劳动,也不是独立存在的两种劳动。
    (2)对立(或矛盾):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之间相互排斥,因为二者是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不同方面。或者说,如果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无法还原为抽象劳动,就表现为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之间的对立(或矛盾)。其解决的途径是交换。

  • 第9题:

    试述我国劳动法调整关系的范围。


    正确答案: 我国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劳动关系。
    (2)国家机关的劳动关系。国家机关与所用工勤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3)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的法律适用分为3类:
    ①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适用公务员法。
    ②实行聘任制人员的劳动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③工勤人员及实行聘任制无特别规定的人员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
    (4)社会团体的劳动关系。社会团体的劳动关系的法律适用分为3类:
    ①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的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适用公务员法。
    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的工勤人员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
    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以外的其他社会团体与其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
    (5)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与其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另外,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家庭保姆、自然人用工等性质的劳动关系仍不属于我国劳动法调整的范围。

  • 第10题:

    简述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含义、特征和区别。


    正确答案: (1)劳动关系的含义:指用人单位(雇主)与劳动者(雇员)之间在运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2)劳动关系的特征:
    ①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
    ②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关系属性相结合的特点。
    ③劳动关系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的特点。
    (3)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雇员与雇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雇员与雇主在实现现实的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4)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①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现实形态。
    ②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
    ③劳动法律关系的双务关系。
    ④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5)劳务关系的含义:指劳动服务供给者与劳动服务的需求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服务供给者向劳动服务的需求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说特定的劳动服务,劳动服务的需求者依照约定向劳动服务供给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
    (6)劳务关系的特征:
    ①劳务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指挥、命令和服从关系。
    ②工作风险一般由劳务供给者自行承担。
    ③劳务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④劳务关系主体具有不特定性,劳务需求方与供给方可以使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
    (7)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①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原因在于社会分工。
    ②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规范;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等调整规范。
    ③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个人,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或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双方不具有特定性。
    ④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之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劳动给付与工资的交换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但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间只有经济关系,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⑤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方面有着系统性的区别: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全部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劳务关系中的劳动服务供给者,不享有上述权利。
    ⑥劳动条件的提供方式不同:劳动关系的运行中,实现劳动过程的物质条件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同时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条件、必要的安全卫生保障和防护设备;在劳务关系中,工具、设备等物质条件的提供,如果合同中未做约定,一般应由劳动服务供给者提供。
    ⑦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不履行、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责任,而且还有行政责任,甚或刑事责任;劳务关系的当事人通常只有民事责任。
    ⑧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务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出现纠纷,仲裁或诉讼各自终局,权利救济方式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 第11题:

    问答题
    试述劳动保障监察的特征。

    正确答案: ①法定性:劳动保障监察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实施监察活动,被监察主体不得以协议或其他任何方式规避监察。
    ②行政性:即劳动保障监察属于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的范畴,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③专门性:即劳动保障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针对劳动法的遵守所实施的专门监督。
    ④唯一性:在劳动监督关系中,唯有劳动保障监察是以国家名义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实行统一和全面的监督。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试述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正确答案: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
    (2)主体地位的从属性。在劳动合同的履行中,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3)劳动权利义务条款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在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劳动权利义务时,要求当事人的意志不得违背国家意志,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的劳动权利和义务,以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另外,由于集体合同具有劳动基准法的效力,劳动合同也不得违背集体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法定性表明了以合同形式建立的劳动关系与一般民事关系之间的差别。
    (4)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或履行结果都与劳动者的配偶、父母及子女发生着紧密联系。
    (5)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单纯是劳动成果的给付。劳动过程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有的劳动直接创造价值;有的劳动在于实现价值;有的劳动则是间接地帮助创造或实现价值;有的劳动成果当时就能衡量;有的劳动成果将来才能看到。因此,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试述劳动关系的特征。


    参考答案:1.劳动关系是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能力,包括体力劳动能力和智力劳动能力,劳动使用者提供劳动过程所需要的生产条件和工作条件,双方在直接的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劳动使用者(或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各自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劳动者提供劳动能力,要求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工作条件;经营者为获得经济利益,将要求包括降低人工成本的经济利益。
    3.劳动关系双方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要依法服从经营者的管理,遵守规章、制度。这种双方之间的从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特点。

  • 第14题:

    试述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


    参考答案:(1)劳动法上的劳动,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全过程中的劳动。如劳动就业法律保障是劳动法的重要内容;(2)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它区别于无偿的义务性劳动;(3)劳动法上的劳动带有劳雇关系(或劳雇关系的劳动;区别于单个的家务劳动)。

  • 第15题:

    试述教师的认知特征、人格特征与其职业成就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
    【答案要点】
    (1)教师的认知特征与职业成就之间的关系:
    ①语言表达能力与教学效果的相关程度:教师言语组织的条理性,表达的清晰程度直接影响教学效果。
    ②组织监控能力与教学效果的相关程度:较强的组织监控能力有利于教学活动的开展。
    ③诊断能力与教学效果的相关程度:善于诊断学生学习困难的教师更能成功地提高学生的成绩。
    (2)教师的人格特征与职业成就之间的关系:
    ①教师的热情和同情心对教学效果的影响:教师的热情和同情心有利于教师职业成就水平的提高。
    ②激励和想象的倾向性对教学效果的影响:有激励作用并富有想象的教师更容易获得职业成功。

  • 第16题:

    试述治疗关系的特征有哪些


    答案:
    解析:
    治疗关系是指治疗者与来访者在治疗过程中产生的一种人际关系,来访者通过这种关系中的支持性因素而发生改变,其实质是一种工作联盟,这种联盟的建立是帮助来访者以更适宜的方式思考和行事的基础。治疗关系具有以下3个特征: (1)独特性与共性治疗关系受限于时间和地点,治疗者和病人只有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发生治疗关系。它是一种单向而非双向的关系,治疗者和来访者在治疗过程中共同关注的是来访者,而不是治疗者自己,这与一般的双向的社会关系有所不同。 (2)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治疗。关系的客观性是指对治疗者来说,来访者是一个可以通过接受他人帮助而学习如何适应环境的主体,治疗者保持中立、客观而不加批判的开放态度,不将个人的意见强加给来访者。主观性指治疗者在治疗过程中适当的情感卷入,即以共情、真诚的态度对待来访者、尊重来访者,使其感到温暖。 (3)有限性 每一种咨询情景都有其限制,这些限制对于治疗与咨询的成功都是必要的。 ①治疗关系的限制:强调是来访者自己对他自己感到不满而要求取得这种帮助的,如果来访 者因个人方面而停止了来访咨询,那么即便治疗者觉得自己有些新的办法或是肯定能对他有帮助的方法,也不应该主动找对方。②职责的限制:治疗者应认清自己的职责是什么,来访者应负的责任又是什么。③时间的限制:时间的限制是保证治疗成效的有效制约。通常治疗或咨询中的一次会谈时间为40分钟至1个小时。

  • 第17题:

    试述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及其主要特征。


    正确答案: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社会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这种关系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其特征主要表现在:
    (1)其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人单位。
    (2)它的内容以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核心,劳动者将劳动力渡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对劳动力进行分配和安排,以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
    (3)它是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关系属性相结合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就其本来意义说是一种人身关系,但以付劳动而获取工资报酬,因此又是一种财产关系。
    (4)它是平等性质与不平等性质兼有的社会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决定劳动平等。因此是平等性质的关系,但建立关系后则又有了隶属关系的属性,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居于弱势地位,因此又有不平等的性质。
    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关系也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这种关系包括下述类型:
    (1)劳动行政关系;
    (2)劳动服务关系;
    (3)劳动团体关系;
    (4)劳动争议处理关系等。
    其特征是:
    (1)它与劳动者有密切联系,如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社会保险机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等,在具体建立关系时与这些机构发生经常的联系。
    (2)这种关系有的是赖以建立劳动关系的前提,有的是使劳动关系正常运转伴随产生的关系,有的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后果。

  • 第18题: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特征?


    正确答案: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关系。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1)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有着直接的联系;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用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

  • 第19题:

    试述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正确答案: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劳动关系的参加者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缔结劳动关系,所缔结的劳动关系便具备了法律关系的形式,而法律关系则以劳动关系为实际内容。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现实基础,而后者是前者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二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
    就联系方面而言,国家总是依据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制定劳动法律规范,从而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发展变化了,要求劳动法律关系作相应调整,于是劳动法律关系也会随之变化。实际的劳动关系也正式通过法律关系的形式得到巩固和保护。
    两者区别:
    1、两者所属的范畴不同。劳动关系是一种社会物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而劳动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思想关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
    2、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有共同劳动存在就会有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则是被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所以它的形成必须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3、两者的内容不同。劳动关系是以劳动为内容的,当国家没有制定相应的劳动法律规范时,这种关系因不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不具有国家强制力。这时,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缺少有效的保护与保障。劳动法律关系是以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任何一个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都是作为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出现的,同时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 第20题:

    试述劳动关系的特征和种类。


    正确答案: 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可以从以下4个方面来理解:
    (1)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在劳动过程意外发生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
    (2)劳动关系的主题包括劳动者和劳动使用者两个方面。
    (3)劳动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虽然在劳动过程中存在着隶属关系,但是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是平等的。
    (4)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的双重性质。
    劳动关系的种类:
    (1)以用人单位的性质为标准进行分类,课将劳动关系划分为企业、个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动关系。其中企业劳动关系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劳动关系,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动关系是我国近年来才出现的劳动关系。
    (2)以劳动关系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为标准进行分类,可将劳动关系关系划分为国内劳动关系和涉外劳动关系。
    (3)以劳动关系表现形式为标准进行分类,可将劳动关系划分为标准劳动关系和非标准劳动关系。

  • 第21题:

    试述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正确答案: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都要遵循平等协商、意思表示一致、内容合法等基本原则,具有合同的一般属性;并且,它们都是以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均受劳动法的调整。但是,二者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1)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一方是用人单位或其团体,另一方是工会或劳动者代表;而劳动合同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是劳动者。
    (2)内容不同。集体合同所约定的是涉及所有劳动者的一般劳动条件、集体协商的程序等;而劳动合同的内容只涉及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条件。
    (3)目的不同。签订集体合同的直接目的在于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力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劳动合同签订的直接目的在于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4)形式不同。集体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例外。
    (5)适用范围不同。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而劳动合同只对用人单位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具有约束力。
    (6)效力层次不同。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一般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7)争议类型及处理方式不同。集体合同争议包括因签订而发生的争议和因履行而发生的争议两种。对于因签订而发生的争议,处理方式有协商和协调处理两种;对于因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处理方式有协商、仲裁和诉讼3种。而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4种。

  • 第22题:

    问答题
    试述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正确答案: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劳动关系的参加者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缔结劳动关系,所缔结的劳动关系便具备了法律关系的形式,而法律关系则以劳动关系为实际内容。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现实基础,而后者是前者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二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
    就联系方面而言,国家总是依据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制定劳动法律规范,从而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发展变化了,要求劳动法律关系作相应调整,于是劳动法律关系也会随之变化。实际的劳动关系也正式通过法律关系的形式得到巩固和保护。
    两者区别:
    1、两者所属的范畴不同。劳动关系是一种社会物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而劳动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思想关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
    2、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有共同劳动存在就会有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则是被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所以它的形成必须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3、两者的内容不同。劳动关系是以劳动为内容的,当国家没有制定相应的劳动法律规范时,这种关系因不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不具有国家强制力。这时,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缺少有效的保护与保障。劳动法律关系是以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任何一个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都是作为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出现的,同时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试述劳动关系的特征和种类。

    正确答案: 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可以从以下4个方面来理解:
    (1)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在劳动过程意外发生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
    (2)劳动关系的主题包括劳动者和劳动使用者两个方面。
    (3)劳动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虽然在劳动过程中存在着隶属关系,但是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是平等的。
    (4)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的双重性质。
    劳动关系的种类:
    (1)以用人单位的性质为标准进行分类,课将劳动关系划分为企业、个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动关系。其中企业劳动关系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劳动关系,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动关系是我国近年来才出现的劳动关系。
    (2)以劳动关系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为标准进行分类,可将劳动关系关系划分为国内劳动关系和涉外劳动关系。
    (3)以劳动关系表现形式为标准进行分类,可将劳动关系划分为标准劳动关系和非标准劳动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试述相邻关系的特征。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