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抗辩与民法上的抗辩的最主要区别是什么?
第1题:
甲作为出票人,乙为收款人,丙为付款人,乙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在本票据关系中,票据债务人对持票人提出的以下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是:( )。
A.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持票人提出的抗辩
B.以票据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持票人提出的抗辩
C.对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提出的抗辩
D.对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提出的抗辩
第2题:
票据抗辩中物的抗辩是指( )。
A.基于票据本身所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
B.由于根据债务人与特定的票据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而发生的抗辩
C.对背书不连续的抗辩
D.对恶意取得票据的抗辩
第3题:
A.知情抗辩
B.诚信抗辩
C.无对价抗辩
D.绝对抗辩
第4题:
第5题:
下列关于票据抗辩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第6题:
票据保证与民法上保证的区别体现在()
第7题:
人的抗辩,又称相对抗辩或主观抗辩,是票据债务人仅可以对特定的票据债出的抗辩,包括()的抗辩。
第8题:
票据债务人可以票据上欠缺表明票据种类的记载为由,对任何持票人行使抗辩
票据债务人有权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票据债务人有权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票据抗辩的事由只能是法定的,而不得是当事人约定的
第9题:
票据无效的抗辩
票据权利已经消灭的抗辩
否定票据行为有效成立的抗辩
债权人欠缺受领资格的抗辩
第10题:
票据保证是有偿行为,民法上保证是无偿行为
票据保证是人的担保,民法是保证是物的担保
票据保证是双方法律行为,民法上保证是单方法律行为
票据保证中不存在先诉抗辩权,民法上保证中的一般保证则存在先诉抗辩权
第11题:
票据保证是单方法律行为,民法上的保证是合同行为
票据保证具有独立性
民法保证具有从属性
票据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民法上的保证有先诉抗辩权
票据共同保证为法定连带责任,民法上的共同保证为约定连带责任
第12题:
对无权代理所做
保全手续欠缺
否定票据行为有效成立
债权人欠缺实质上的受领资格
第13题:
依据票据抗辩的后果,票据抗辩可分为
A.绝对抗辩和相对抗辩
B.阻却的抗辩和灭却的抗辩
C.对人的抗辩和对事的抗辩
D.权利否定之抗辩和拒绝履行义务之抗辩
第14题:
物的抗辩中一切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一切票据债权人行使的抗辩,具体包括()。
A、票据上必要记载事项欠缺而导致票据无效的抗辩
B、票据上记载的到期日尚未届至的抗辩
C、票据因法院的除权判决而宣告无效的抗辩
D、票据因依法付款或依法提存而使票据权利消灭的抗辩
第15题:
票据的物的抗辩包括( )。
A.票据无效的抗辩
B.票据权利已经消灭的抗辩
C.否定票据行为有效成立的抗辩
D.债权人欠缺受领资格的抗辩
第16题:
第17题:
关于票据抗辩和票据抗辩的限制,下列叙述错误的是:()
第18题:
人的抗辩,又称相对抗辩或主观抗辩,是票据债务人仅可以对特定的票据债权人提出的抗辩,包括()的抗辩。
第19题:
票据法的保证与民法的保证有哪些区别?()
第20题:
抗辩可以分为权利否定之抗辩与拒绝履行义务之抗辩两类
以抗辩权的效力为划分依据,抗辩权有灭却的抗辩权与阻却的抗辩权之分
抗辩权有对物的抗辩权与对人的抗辩权之分
我国合同法规定三种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诉讼上拒绝履行义务之抗辩与实体上的抗辩相互区别,联系不大
第21题:
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类型包括物的抗辩和人的抗辩
类型包括物的抗辩、人的抗辩、事的抗辩
类型包括主观的抗辩和客观的抗辩
第22题:
对物抗辩
对事抗辩
对人抗辩
对票抗辩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