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对外开放以来,我国赋予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广泛采用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无差别待遇和互惠待遇等制度。目前,外国人在我国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主要有:①亲属权;②继承权;③劳动权;④智力成果权;⑤经营工商企业和参加合作开发自然资源的权利;⑥外国人还可以取得土地的长期租赁权;⑦司法保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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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试述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参考答案: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与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及参与国际交往程度的变化密切相关。1911年国民政府成立后,一方面开始收回外国人的特权,一方面承袭清末变法,仿照德、日、美、瑞士等国立法,开始制定自己的国际私法。但彻底废除外国人特权,则是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根据法律和条约,外国人在中国进行民事活动的范围十分广泛,他们通常享有下列民事权利:
    第一,人身权。《民法通则》第8条规定,对于本法有关公民的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人的人格、姓名和名誉以及外国法人的名称,宗教信仰自由和通讯自由等受到法律保护。
    第二,亲属权。外国人与中国公民以及外国人之间可以依法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或离婚,外国人的婚姻家庭关系以及依法成立的收养关系(外国人收养中国人或为中国人收养),均受中国法律保护。
    第三,继承权。依《继承法》和《民法通则》等法律,中国法律保护外国人的财产继承权,他们可以继承中国境内的动产和不动产。
    第四,财产权。外国人依照中国法律可在中国境内取得或处分各类财产,外国人的财产在中国依法可得到保护。在中国,外国人还可以依法取得土地的长期租赁使用权。同时,外国人在中国可取得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外国人的知识产权,甚至可以享受中国法律赋予的优惠待遇。
    第五,经营和开采权。外国人可经申请批准在中国兴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独资企业,在遵守中国法律的条件下,可从事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
    第六,劳动权。除了极少数种类的工作外,外国人可以在中国从事各种社会劳动,并享有获得劳动报酬和劳动保障的权利。
    第七,司法保护权。在国际私法领域,这主要是指外国人依《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在中国享有和中国公民同等的提起诉讼、应诉、申请仲裁、答辩等程序法上的权利与义务。


  • 第2题:

    简述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94年修订)。该法对外国人的入境、居留和出境等问题作出了具体细致的规定。
    一、外国人入境,必须办理入境手续。外国人一般首先应持有效护照和有关证件到我国主管机关申请签证。获得入境签证的人,进入我国境内还要通过中国的边防和海关的检查。被认为入境后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的外国人,不准入境。
    二、外国人在中国居留,必须持有我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身份证件或居留证件。居留期间要遵守各项法律规章。对于不遵守我国法律、非法居留或违反居留管理规定的外国人,可处以警告、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的,可并处限期出境。
    三、外国人离开中国要办理出境手续,如交验护照和居留证件及其他证件。对以下几类外国人,不准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有犯罪嫌疑人;
    2、经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人;
    3、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且经有关主管机关认定需要追究的人。

  • 第3题:

    简述租船经纪人在租船市场中的作用和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1、为委托人提供最合适、最有利的生意信息
    2、提供市场行情当事人资信及其他信息咨询服务
    3、帮助双方当时人调解纠纷
    4、代替当事人处理其他有关事务,如草拟合同等租船经纪人的法律地位等同于居间人,不是租船合同的当事人,只是为其提供信息服务。我国《合同法》第425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第4题:

    简述我国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1)中央代表国家对特别行政区行使主权,包括负责管理外交事务、行政长官的任命、基本法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特别行政区的国家防务;
    (2)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行政管理的自主权和有关外交事务的处理权。

  • 第5题:

    简述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1、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属于外国公司的附属机构或组成部分,与外国公司是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没有自己的章程和完整的组织机构,没有独立的财产,不具有独立的责任能力,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只能以其总公司即外国公司的名义从事各种业务活动,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我国境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应该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外国公司承担。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我国的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活动中,不能以该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为独立的诉讼当事人,而应由该外国公司为诉讼当事人。因此,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虽然依中国法律进行登记,但并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不属于中国的经济组织。由于外国公司非依我国的法律在我国设立,属于外国法人,因此,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也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不属于中国的经济组织。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我国进行登记的目的,是对外国公司在我国进行经营活动给予法律上的认可,也是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我国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的需要,不能因此认为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 第6题:

    问答题
    简述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94年修订)。该法对外国人的入境、居留和出境等问题作出了具体细致的规定。
    一、外国人入境,必须办理入境手续。外国人一般首先应持有效护照和有关证件到我国主管机关申请签证。获得入境签证的人,进入我国境内还要通过中国的边防和海关的检查。被认为入境后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的外国人,不准入境。
    二、外国人在中国居留,必须持有我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身份证件或居留证件。居留期间要遵守各项法律规章。对于不遵守我国法律、非法居留或违反居留管理规定的外国人,可处以警告、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的,可并处限期出境。
    三、外国人离开中国要办理出境手续,如交验护照和居留证件及其他证件。对以下几类外国人,不准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有犯罪嫌疑人;
    2、经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人;
    3、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且经有关主管机关认定需要追究的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多选题
    决定外国人在内国的法律地位是完全依 ( )
    A

    外国人本国法律

    B

    内国法律

    C

    有关的条约

    D

    国际惯例

    E

    习惯


    正确答案: C,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1、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属于外国公司的附属机构或组成部分,与外国公司是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没有自己的章程和完整的组织机构,没有独立的财产,不具有独立的责任能力,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只能以其总公司即外国公司的名义从事各种业务活动,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我国境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应该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外国公司承担。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我国的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活动中,不能以该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为独立的诉讼当事人,而应由该外国公司为诉讼当事人。因此,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虽然依中国法律进行登记,但并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不属于中国的经济组织。由于外国公司非依我国的法律在我国设立,属于外国法人,因此,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也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不属于中国的经济组织。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我国进行登记的目的,是对外国公司在我国进行经营活动给予法律上的认可,也是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我国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的需要,不能因此认为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试述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与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及参与国际交往程度的变化密切相关。1911年国民政府成立后,一方面开始收回外国人的特权,一方面承袭清末变法,仿照德、日、美、瑞士等国立法,开始制定自己的国际私法。但彻底废除外国人特权,则是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根据法律和条约,外国人在中国进行民事活动的范围十分广泛,他们通常享有下列民事权利:
    第一,人身权。《民法通则》第8条规定,对于本法有关公民的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人的人格、姓名和名誉以及外国法人的名称,宗教信仰自由和通讯自由等受到法律保护。
    第二,亲属权。外国人与中国公民以及外国人之间可以依法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或离婚,外国人的婚姻家庭关系以及依法成立的收养关系(外国人收养中国人或为中国人收养),均受中国法律保护。
    第三,继承权。依《继承法》和《民法通则》等法律,中国法律保护外国人的财产继承权,他们可以继承中国境内的动产和不动产。
    第四,财产权。外国人依照中国法律可在中国境内取得或处分各类财产,外国人的财产在中国依法可得到保护。在中国,外国人还可以依法取得土地的长期租赁使用权。同时,外国人在中国可取得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外国人的知识产权,甚至可以享受中国法律赋予的优惠待遇。
    第五,经营和开采权。外国人可经申请批准在中国兴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独资企业,在遵守中国法律的条件下,可从事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
    第六,劳动权。除了极少数种类的工作外,外国人可以在中国从事各种社会劳动,并享有获得劳动报酬和劳动保障的权利。
    第七,司法保护权。在国际私法领域,这主要是指外国人依《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在中国享有和中国公民同等的提起诉讼、应诉、申请仲裁、答辩等程序法上的权利与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外国人在内国的法律地位的确立是依 ( )
    A

    内国法及有关条约

    B

    外国人国籍法

    C

    行为地法

    D

    国际条约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关于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 )
    A

    指外国自然人或法人在内国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状况

    B

    属于实体法规定的范例

    C

    承认或赋于外国人与内国人平等的法律地位,是国际私法得以产生的一个重要前提

    D

    历史上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是从来就有的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外国人在我国的民事法律地位可以划分为哪几个不同的时期?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共用题干

    关于外国人在我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不正确的表述是、()
    A、我国给予外国人以国民待遇,并且不要求以对等互惠为条件
    B、诉讼费用担保是我国对外国原告和外国被告所规定的共同的诉讼义务
    C、关于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的问题,我国没有明文规定
    D、目前我国不承认领事代理制度

    答案:A,B,D
    解析:
    【考点】国籍取得原则。详解:根据出生地原则,某人出生于哪国即具有哪国国籍。甲国对国籍问题采取出生地原则,而丙并不出生在甲国,故丙不具有甲国国籍。又根据血统原则,子女的国籍由其父或母的国籍决定,父或母具有哪国国籍子女即具有哪国国籍,这一原则又可具体分为父系血统原则和母系血统原则,即子女的国籍分别由父亲和母亲的国籍决定。乙国采取父系血统原则,故丙是否具有乙国国籍就取决于其父是否具有乙国国籍。


    【考点】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住所地确定。详解:《民法通则意见》第183条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地。可见,对于涉外民商事案件中当事人的住所地不明确或不能确定的情形,首先应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若当事人有几个住所,方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解答此类题目关键是看清题目本身,不要一说到选择,就联想到最密切联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是一个大的原则,而此处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本身就是与产生民商事法律关系具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


    【考点】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详解:2011年4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经常居所地”作为主要的属人法连接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规定:“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题目中2010年6月至今,甲的经常居所地是河北,故选项B正确,选项A、C、D错误。


    【考点】法人财产归属的特殊规定。详解:外国法人终止或解散时其财产的归属应按照法人的属人法,而不能按照物之所在地原则,因为此时财产与外国法人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要特别注意外国法人终止或解散时其财产的属人法原则,这一原则与一般情况下的物之所在地原则相比是特殊规定。


    【考点】国家豁免理论。详解: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简称国家豁免),是指在国际交往中,一个国家及其财产未经其同意免受其他国家的管辖与执行措施的权利。就司法范围而言,一个国家及其财产未经其同意,其他国家的法院不得对该国进行管辖或者对其财产采取扣押、强制执行或其他强制措施。一般认为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主要包括:司法豁免、行政豁免、税收豁免等。就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来说,主要是指司法豁免问题。A项错,诉讼程序豁免,是指即使一国放弃管辖豁免,未经其同意,不得对它的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也不得强制其出庭作证或提供证据以及为其他诉讼行为。B项正确,我国把国家本身的活动和国有公司的活动区别开来,认为国有公司或企业是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经济实体,不应享受豁免。C项错,管辖豁免,是指未经一国同意,不得在另一国法院对它提起诉讼或提起以其财产为诉讼标的的诉讼。D项错,执行豁免,是指即使一国同意在他国法院作为被告或主动作为原告参加民事诉讼,即使败诉,未经其同意,不得对其财产实行强制执行,并非不得采取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措施。


    【考点】法人的国籍和住所。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的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该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在瑞士,因此瑞士为其住所。《民法通则意见》第184条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因此,法人的本国法为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该公司的注册登记地为巴拿马,故巴拿马法律为其本国法。B、D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为正确选项。


    【考点】住所的确定。详解:《民法通则意见》第183条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A项正确;《民法通则意见》第184条第1款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故B项错误,C项正确;《民法通则意见》第185条规定:当事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所的,应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准;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其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准;故D项正确。


    【考点】国有化的补偿。详解:国有化的财产是否补偿,应如何补偿,国际上一直存在分歧,归纳起来有本题所说三种不同的理论和实践,部分补偿不是国际私法上有关国有化财产补偿的主要理论和实践。


    【考点】国家作为国际私法关系的主体的情形。详解:我国驻某国大使的职务行为是代表国家,因而A项中法律关系一方是国家,C项中因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与我国政府是委托代理关系,它的行为也代表国家。B、D两项则均不符合这一要求。


    【考点】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诉讼地位。详解:我国在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上采用的是以对等为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依《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1款的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同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该条第2款又规定:外国法院对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我国法院对该国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A项是以对等为条件,B项诉讼费用担保只是对外国原告而言的,C项无明文规定,D项我国立法对领事代理制度采取肯定态度。

  • 第14题:

    简述外国人在中国的待遇制度。


    正确答案:(1)国民待遇,(2)最惠国待遇,(3)差别待遇。

  • 第15题:

    简述我国工会的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第一,工会的合法性;
    第二,工会的独立性和代表性,工会是独立的社会团体,工会是公认利益的代表着。

  • 第16题:

    封建社会时期,外国人在内国的了事法律地位是()。

    • A、国民待遇
    • B、差别待遇
    • C、敌视待遇
    • D、平等待遇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问答题
    简述外国人在我国的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对外开放以来,我国赋予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广泛采用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无差别待遇和互惠待遇等制度。目前,外国人在我国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主要有:①亲属权;②继承权;③劳动权;④智力成果权;⑤经营工商企业和参加合作开发自然资源的权利;⑥外国人还可以取得土地的长期租赁权;⑦司法保护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几种基本制度。

    正确答案: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主要有以下几种制度:
    (1)国民待遇,指内国给予外国人的待遇和给予本国人的待遇相同。
    (2)最惠国待遇,指施惠国给予受惠国的待遇不低于授予国已经给予或将要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待遇。
    (3)优惠待遇,指一国为了某种目的给予外国及其自然人和法人以特定优惠的一种待遇。
    (4)普遍优惠待遇,指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以免征关税或减征关税的优惠待遇。
    (5)不歧视待遇,指有关国家约定互相不把对其他国家或仅对个别国家所加的限制加在对方身上,从而使本国不处于比其他国家更差的地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工会的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第一,工会的合法性;
    第二,工会的独立性和代表性,工会是独立的社会团体,工会是公认利益的代表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租船经纪人在租船市场中的作用和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1、为委托人提供最合适、最有利的生意信息
    2、提供市场行情当事人资信及其他信息咨询服务
    3、帮助双方当时人调解纠纷
    4、代替当事人处理其他有关事务,如草拟合同等租船经纪人的法律地位等同于居间人,不是租船合同的当事人,只是为其提供信息服务。我国《合同法》第425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实行国民待遇原则的作用在于保证 ( )
    A

    在内国的外国人与内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

    B

    在内国的外国人与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

    C

    在内国的外国人与在外国的内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

    D

    在内国的外国人与在外国的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试述新中国成立后外国人在我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几种主要待遇制度。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