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缓刑的概念、种类及适用条件。

题目

试述缓刑的概念、种类及适用条件。


相似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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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试述行政委托的概念、特征及条件。


    参考答案:

    行政委托: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法的行为。特征:
    (1)行政委托的委托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
    (2)行政委托中的委托事项必须在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内。
    (3)行政委托中被委托的对象可以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


  • 第2题:

    关于缓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B.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C.对于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

    D.虽然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有期徒刑,但只要符合缓刑条件,仍然可以适用缓刑


    参考答案:ABD

  • 第3题:

    简述缓刑的适用条件


    答案:
    解析:
    一般缓刑适用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宣告缓刑;其中,犯 罪分子是不满 18 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 75 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2.缓刑适用的根本条件是: (1) 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同时,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 触特定人。 3.缓刑的考察机关。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4 犯罪分子不是 累犯和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战时缓刑适用条件: 1.使用的时间必须是在战时。 2.适用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含拘役) 的犯罪军人。不是犯罪的军人,或者虽是犯罪的军人,但被判处的刑罚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均不能适用战时 缓刑。 3.适用战时缓刑的基本依据,是在战争条件下宣告缓刑没有现实危险。这是战时缓刑最关键的适用条件。

  • 第4题:

    试述紧急避险的概念、适用条件。


    正确答案: 紧急避险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适用条件
    1、紧急避险必须是在合法的权益面临正在的实际危险的威胁时才能实施。
    2、紧急避险必须是在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时才能实施。
    3、紧急避险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施。
    4、紧急避险不得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 第5题:

    试述辨认控制能力的概念、两者之间的关系及种类。


    正确答案: 辨认控制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辨认能力是指行为人认识自己特定行为的性质、结果与意义的能力。控制能力是指行为人支配自己实施或者不实施特定行为的能力。
    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两者密切联系:辨认能力是控制能力的基础和前提,没有辨认能力就谈不上控制能力。控制能力则反映辨认能力。有控制能力就表明行为人具有辨认能力。但在某些情况下,有辨认能力的人可能由于某种原因而丧失控制能力。
    辨认控制能力的种类:
    (1)完全辨认控制能力,即行为人对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行为都具有辨认控制能力。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6周岁并且精神正常的人,都是具有完全辨认控制能力的人。
    (2)相对辨认控制能力,即行为人对刑法规定的特定严重犯罪具有辨认控制能力,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是具有相对辨认控制能力的人,只对故意杀人等8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3)部分辨认控制能力,是指由于某种精神病导致对某一类犯罪没有辨认控制能力,而对其他犯罪具有完全辨认控制能力。
    (4)减轻辨认控制能力,即行为人由于年龄关系而对犯罪行为的辨认控制能力低于正常人。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并且精神正常的人,属于减轻辨认控制能力的人。
    (5)限制辨认控制能力,即行为人由于精神障碍而对犯罪行为的辨认控制能力明显减弱或者减低。达到刑事法定年龄,但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具有限制辨认控制能力。
    (6)无辨认控制能力,即行为人对一切犯罪都没有辨认控制能力。一是行为人没有达到刑事法定年龄,法律认定他们一律没有辨认控制能力;二是行为人虽然达到刑事法定年龄,但是由于精神病而对一切犯罪不具有辨认控制能力。

  • 第6题:

    试述进水口有哪几种类型?各适用于什么条件?


    正确答案: 水电站进水口分有压进水口、无压进水口二大类。
    有压进水口:设在水库死水位以下,引进深层水为主,后接有压隧洞或压力管道,进水口处于有压流状态。
    无压进水口:进水口处水流为具有与大气接触的自由水面的明流,引进表层水为主,后接无压引水道。
    抽水蓄能进出水口:有压进水口的特例,既是进水口,又是出水口。

  • 第7题:

    简述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


    正确答案: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 第8题:

    问答题
    试述暂予监外执行恶概念,适用对象和使用条件。

    正确答案: (1)概念: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因出现某种法定特殊情形不宜在监内执行,暂时将其放在监外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变通方法。
    (2)对象:很据《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具备法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于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的罪犯,不能适用监外执行。但是,当他们因在监狱改造有突出表现被减刑裁判为有期徒刑后,就有了依法被适用监外执行的机会。
    (3)条件: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试述颗粒分析实验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正确答案: 颗粒分析试验的种类:
    1)筛分法:适用于粒径大于0.074mm的土;对于无凝聚性土宜用干筛分测定,对于含粘粒的砂砾土宜用水筛分法测定
    2)沉降分析法:适用于粒径小于0.074mm的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试述缓刑的概念、种类及适用条件。

    正确答案: 所谓缓刑,指对原判刑罚条件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
    我国刑法规定的缓刑制度有一般缓刑制度和特殊刑制度即战时缓刑制度两种。所谓一般缓刑,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适用一般缓刑,应当遵守以下三方面的条件:
    ①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指宣告刑而不是批法定刑。
    ②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告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
    ③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适用缓刑,应当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规定一定的考验期限。根据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所谓特殊缓刑制度,即战时缓刑制度,指在战时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的犯罪军人,暂缓其刑罚执行,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的制度。适用战时缓刑,必须遵守以下条件:
    ①适用的时间必须是在战时。所谓战时,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鼾突发性暴力事件是,以战时论。
    ②适用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依立法精神应含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军人。
    ③适用战时缓刑的基本根据,是在战争条件下宣告缓刑没有现实危险。这是战时缓刑最关键的适用条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一般缓刑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正确答案: 缓刑,是对原判刑罚附条伺: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一般缓刑就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4分)
    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1分)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2分)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1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试述行政委托的概念、特征及条件。

    正确答案: 行政委托: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法的行为。特征:
    (1)行政委托的委托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
    (2)行政委托中的委托事项必须在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内。
    (3)行政委托中被委托的对象可以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试述缓刑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参考答案:

    缓刑,即刑罚暂缓执行,是指对原判刑罚附条件不予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缓刑制度有一般缓刑制度和特殊缓刑制度两种。
    适用一般缓刑应当遵守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适用特殊缓刑必须遵守以下条件:
    1)适用的时间必须是在战时。
    2)适用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军人。
    3)适用战时缓刑的基本根据,是在战争条件下宣告缓刑没有现实危险。这是战时缓刑最关键的适用条件。


  • 第14题:

    下列情形中,对于适用缓刑错误的是:( )

    A.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B.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的军人适用缓刑

    C.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D.虽然抢劫罪的法定最低刑为三年有期徒刑,只要符合缓刑条件,仍然可以适用缓刑


    正确答案:BC
    参考《刑法》第72—77条。《刑法》第449条针对战时的军人适用的是战时缓刑。

  • 第15题:

    试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及适用情形。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1)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并致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2)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①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②对方当事人因此遭受损失;③违反先合同义务与该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④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
    (3)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主要情形: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③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④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解析】本题属于基本知识综合论述题,考核的知识点是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构成条件及适用情形。
    【评注】(1)应准确地理解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该知识点出题概率不低,要适当予以注意。
    (2)在理解基本概念和知识的基础上,应熟记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各种情形并应予准确把握,特别是应将缔约过失责任与相关的其他责任予以区别。

  • 第16题:

    试述暂予监外执行恶概念,适用对象和使用条件。


    正确答案: (1)概念: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因出现某种法定特殊情形不宜在监内执行,暂时将其放在监外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变通方法。
    (2)对象:很据《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具备法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于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的罪犯,不能适用监外执行。但是,当他们因在监狱改造有突出表现被减刑裁判为有期徒刑后,就有了依法被适用监外执行的机会。
    (3)条件: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的。

  • 第17题:

    试述超抗原的概念、特性、种类及生物学意义。


    正确答案:(1)某些抗原物质,只需要极低浓度即可激活机体2%~20%的T细胞克隆产生极强的免疫应答,此为超抗原。
    (2)与普通蛋白质抗原相比,超抗原无须APC加工,其一端可直接与TCR的Vβ链CDR3外侧区域结合,以完整蛋白的形式激活T细胞,另一端和抗原提呈细胞表面的MHCⅡ类分子的抗原结合槽外部结合,因而超抗原不涉及Vβ的CDR3及TCRα的识别,不受MHC的限制。
    (3)超抗原主要有两类:内源性(病毒性)和外源性(细菌性)超抗原。前者如小鼠次要淋巴细胞刺激抗原;后者多为细菌的外毒素,如金葡菌的肠毒素、链球菌致热外毒素等,都能刺激T细胞增殖。
    (4)超抗原能短时间内活化大量的T细胞,一方面可导致体内T细胞耗竭,从而诱导T细胞耐受;另一方面活化T细胞,产生大量细胞因子而参与某些病理生理过程的发生与发展,如食物中毒、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AIDS和某些肿瘤等。

  • 第18题:

    关于缓刑,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对不满18周岁的人,虽然以前判处有期徒刑,再次故意犯罪的,只要符合缓刑条件,仍然可以适用缓刑
    • B、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 C、对于数罪并罚但宣告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
    • D、虽然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有期徒刑,但只要符合缓刑条件,仍然可以适用缓刑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试述颗粒分析实验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正确答案: 颗粒分析试验的种类:
    1)筛分法:适用于粒径大于0.074mm的土;对于无凝聚性土宜用干筛分测定,对于含粘粒的砂砾土宜用水筛分法测定
    2)沉降分析法:适用于粒径小于0.074mm的土。

  • 第20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刑法中一般缓刑的概念及适用条件。[2016年真题]

    正确答案:
    缓刑,是对所判刑罚附条件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缓刑的基本特征为:判处刑罚,同时宣告暂缓执行,但又在一定时期内保持执行所判刑罚的可能性。我国《刑法》规定的缓刑制度中,包括一般缓刑战时缓刑两种。
    (1)一般缓刑的概念
    一般缓刑,是指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条件的,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2)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这里的刑罚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缓刑的适用对象要求为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人,是因为其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大,不宜采用缓刑的方法置其于社会上。至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管制刑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人身自由,适用缓刑无实际意义。
    ②犯罪分子还必须同时符合四个法定条件
    a.犯罪情节较轻,是指在符合本罪构成要件事实中不具有该罪较重情节,以及其犯罪前后的表现中,不具有应给予较重否定评价的事实。
    b.有悔罪表现,是指行为人有对自己的罪行真诚悔悟,能够认识到错误,并有具体真诚悔悟、悔改的意愿和行为,比如积极向被害人道歉、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获取被害人的谅解等。
    c.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是指综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表明其不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即使将其放置在社会上,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评价较小。如果有可能再次侵害被害人,或者是由于生活条件、环境的影响而有可能再次犯罪的,则不能适用缓刑。
    d.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是指对犯罪人适用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社区的安全、秩序和稳定带来重大不良影响,这种影响必须是重大的、现实的影响,具体情形应由法官根据个案情况来判断。
    ③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均是具有较大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我国刑法对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考察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一般缓刑,是指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条件的,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1)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
    ①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这里的刑罚,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
    ②犯罪分子还必须同时符合四个法定条件:
    a.犯罪情节较轻。
    b.有悔罪表现。
    c.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d.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对于符合①②两方面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对于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③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2)一般缓刑的考察
    ①被宣告缓刑者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定。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b.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c.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d.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②缓刑的考察机关。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据此,缓刑的考察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
    ③缓刑的考察内容。缓刑的考察内容,就是考察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是否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以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且情节严重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试述紧急避险的概念、适用条件。

    正确答案: 紧急避险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适用条件
    1、紧急避险必须是在合法的权益面临正在的实际危险的威胁时才能实施。
    2、紧急避险必须是在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时才能实施。
    3、紧急避险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施。
    4、紧急避险不得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试述缓刑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正确答案: 缓刑,即刑罚暂缓执行,是指对原判刑罚附条件不予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缓刑制度有一般缓刑制度和特殊缓刑制度两种。
    适用一般缓刑应当遵守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适用特殊缓刑必须遵守以下条件:
    1)适用的时间必须是在战时。
    2)适用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军人。
    3)适用战时缓刑的基本根据,是在战争条件下宣告缓刑没有现实危险。这是战时缓刑最关键的适用条件。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