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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论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特征。


    答案:
    解析: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特征最主要的表现是以下几点:
    (1)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本质上仍然具有阶级性,它是取得政权的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农民阶级和其他人民群众利益和意志的体现。在具有阶级性这一点上,我国法律度与其他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是一致的,我国法律制度的不同之处是,它的阶级性和人民性不是对立关系,而是一致关系,它的阶级性正是通过对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利益加以确认而表现出来的。
    (2)国家意志与客观规律的统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反映的不是少数人狭隘的特殊利益,而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而这种共同利益的具体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也在相应地发展变化,它与历史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基本规律是一致的。因此,国家意志和客观规律就能够始终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保持一种实质的动态性统一。
    (3)权利确认与权利保障的统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因此,它一方面能够确认每个公民的平等权利,另一方面也能够为实现这种平等权利提供大体平等的保障条件。当然,由于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为平等权利提供平等实现条件时尚受到种种因素的制约,不过,在社会不断进步的过程中,这些问题都可以逐步得到解决。
    (4)强制实施与自觉遵守的统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由于它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利益,因而,在一般情况下多数人民群众都能自觉遵守法律,只是针对少数人违法行为时,国家强制力才会出现。
    (5)“一国”与“两制”的统一。随着香港、澳门相继回归祖国,当代中国形成了一种最具独特性的法律制度,这就是,以一个社会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为统一前提,以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为主体,在香港实行具有英美法系传统的资本主义法律制度,在澳门实行具有大陆法系传统的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6)国情与公理的统一。当代中国的法律制度必须反映并适合中国的国情,所谓法律要符合客观规律,首先就体现在这一点上,否则,设计得再完美的法律制度也不能真正发挥作用。同时,中国又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国家,而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都具有内在的一般规律,例如,任何社会的市场经济都要求依法保障交易安全,任何社会的民主政治都要求政府依法行政等等。这就决定了当代中国法律制度在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必须把反映国情和反映现代法制公理统一起来。

  • 第2题:

    试述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1)遵循宪法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其他一切立法的最终法律根据。因而,遵守宪法的基本原则就成为一条最高的立法原则。国的立法竖定地以基本路线为根据,才不至于偏离正确的大方向,从而才能引导全国人民建设富强、文明和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2)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原则。法制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主集中制和法律权威的体现,是法治的前提条件和保证。如果法制不统一,各级立法机关自行其是,势必造成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破坏,法律的尊严也就荡然无存。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求在制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时,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从全体人民的全局利益出发,防止和杜绝任何狭隘的部门主义和地方主义偏向。
    (3)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原则。这项基本原则的精神在于如何在立法过程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其实质是充分发扬社会主义立法民主。包括由群众提出立法建议,立法机关征询群众对立法活动的意见,群众财法律案的各种形式的讨论,必要时进行全民公决等等。
    (4)科学和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的原则。社会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和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乃是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它们属于社会利益分配即正义问题。合理的利益分配就符合正义,不合理的利益分配就不符合正义。科学性与合理性的统一,符合客观情况或规律与符合正义的统一,就是理想的立法。
    (5)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立法的原则。立法中的法定权限,指宪法和立法法赋予不同国家机关制定法律的权力范围。超越法定权限制定的法律是违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法定的立法程序也很重要。立法程序是立法精神的生命形式,越是民主的国家就越强调立法的程序。因为没有严格的程序,就会导致立法质量的低劣、法律体系的混乱乃至对公民权益的损害。
    (6)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原则除上述立法法直接规定的立法的基本原则外,还可以总结和推导出以下几项派生的原则: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的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现实性和纲领性相结合的四、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表现为公民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不因公民的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原则。

  • 第3题: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包括()。

    • A、法治原则
    • B、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 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 D、坚持改革开放原则

    正确答案:A,C

  • 第4题: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主要包括()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正确答案:法治

  • 第5题:

    当代中国法律适用的原则


    正确答案: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4、国家赔偿与司法责任

  • 第6题:

    当代中国法律适用的原则是什么?


    正确答案:(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 第7题:

    问答题
    试述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对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影响。

    正确答案: 中国社会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极端注重伦理纲常的社会,这一传统生生不息。然而当代中国是必然要实行法治的,这是中华民族兴起所必经的历史过程。中国试图建设法治国家的努力已有百余年,但是回顾这百余年的沧桑历程,中国仍然没有实现法律的现代化。
    1842年到1901年这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中国在坚持根本的政治制度、伦理纲常不变的前提下进行了一些与西方法律接近的改良和补充,这是一条过于保守的道路。“这一道路的主张者没有认识到世界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没有清醒的认识到中华法系已经整体落后的事实,没有充分认识到新的世界秩序的真谛,天真的以为中华法系只是一所只需经过一些修补就可以恢复完美的大房子。”
    1905年开始的清末修律到1949年国民政府垮台,这一时期法律现代化的进程实际上是贯穿了“全盘西化”的原则;而自中国共产党及其政权建立到1978年的法律现代化进程则以“全盘苏联化”为原则,这两个阶段的法律现代化都是照抄照搬他国的东西,无视本国实际,以强制推进的急功近利的方式迫使中国法律实现现代化,事实已经证明这是失败的。
    中国真正走上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之路,严格的来讲只是近一二十年的事情。这百余年并不成功的经历与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以礼入法,礼法结合”,“刑民不分,以民为主”,“息讼厌讼,崇尚调解”等法律传统相比,根基尚不够牢靠。中国要在法治的道路上赶超西方主要的发达国家必须要加速度的发展,对西方的法律文化要采取“拿来主义”,即“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要做到这一点的前提是,我们必须正视历史,正视现实,搞清楚我国法治建设中的哪些弊端与传统法律文化有关,只有找到了症结,才能对症下药。因此,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转向现代法律文化,并非割裂历史,相反,中国二千多年以来形成的传统法律文化必然对当代中国的法治产生影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填空题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主要包括()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正确答案: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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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试述当代中国中央一级的法律解释体制。

    正确答案: 当代中国中央一级的法律解释体制仍是以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主体的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除地方政权机关解释外,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三种。
    1、立法解释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所进行的解释,包括对宪法和法律即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的解释。立法解释在我国法律解释体制中占有主体地位。
    2、司法解释就是由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分为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
    ⑴审判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我国的审判解释权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都没有对法律的审判解释权。
    ⑵检察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检察机关在检察工作中具体运用法律问题所进行的解释。如果审判解释与检察解释有原则性分歧,则应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定。
    3、行政解释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进行的解释,也就是由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解释。包括:
    一是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作的解释,
    二是对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在行使职权时对自己所制定的法规所进行的解释。
    上述三种法律解释的类型都属于法定解释、正式解释的范围,在社会实践中,人们把这些解释作为法律依据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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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试论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正确答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享有立法权和司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保障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及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而制定并修正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法律体系的总称。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 
    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010年,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 
    这表明法律体系的形成只是实现了立法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并不意味着立法任务的终结。 
    2011年3月10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我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十分鲜明的特征: 
    1、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2、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 
    3、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科学要求。 
    4、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 
    5、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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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填空题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主要包括()原则和()原则。

    正确答案: 法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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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问答题
    试述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

    正确答案: 1.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根本精神。立法者在合同法具体规范的基本精神或者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确定立法的定位,据此设计合同的具体规范,并将立法的基本精神或者基本原则具体化为法律条文,形成了基本原则条款。
    2.是合同法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立法者制定合同法所采纳的价值标准的反映,是合同法各种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合同法的具体条款都是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
    3.为合同法提供了最高的行为准则,确立了一般性的行为模式。合同法的规范都是指导当事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为规范,这些规范构成了当事人的行为模式。
    4.是实施法律的根本依据。无论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适用合同法,还是当事人遵守合同法,合同法基本原则都是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试述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对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影响。
    中国社会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极端注重伦理纲常的社会,这一传统生生不息。然而当代中国是必然要实行法治的,这是中华民族兴起所必经的历史过程。中国试图建设法治国家的努力已有百余年,但是回顾这百余年的沧桑历程,中国仍然没有实现法律的现代化。
    1842年到1901年这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中国在坚持根本的政治制度、伦理纲常不变的前提下进行了一些与西方法律接近的改良和补充,这是一条过于保守的道路。“这一道路的主张者没有认识到世界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没有清醒的认识到中华法系已经整体落后的事实,没有充分认识到新的世界秩序的真谛,天真的以为中华法系只是一所只需经过一些修补就可以恢复完美的大房子。”
    1905年开始的清末修律到1949年国民政府垮台,这一时期法律现代化的进程实际上是贯穿了“全盘西化”的原则;而自中国共产党及其政权建立到1978年的法律现代化进程则以“全盘苏联化”为原则,这两个阶段的法律现代化都是照抄照搬他国的东西,无视本国实际,以强制推进的急功近利的方式迫使中国法律实现现代化,事实已经证明这是失败的。
    中国真正走上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之路,严格的来讲只是近一二十年的事情。这百余年并不成功的经历与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以礼入法,礼法结合”,“刑民不分,以民为主”,“息讼厌讼,崇尚调解”等法律传统相比,根基尚不够牢靠。中国要在法治的道路上赶超西方主要的发达国家必须要加速度的发展,对西方的法律文化要采取“拿来主义”,即“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要做到这一点的前提是,我们必须正视历史,正视现实,搞清楚我国法治建设中的哪些弊端与传统法律文化有关,只有找到了症结,才能对症下药。因此,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转向现代法律文化,并非割裂历史,相反,中国二千多年以来形成的传统法律文化必然对当代中国的法治产生影响。

  • 第14题:

    当代中国的法律属于()。

    • A、奴隶制法律
    • B、封建制法律
    • C、资本主义法律
    • D、社会主义法律

    正确答案:D

  • 第15题:

    试论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正确答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享有立法权和司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保障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及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而制定并修正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法律体系的总称。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 
    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010年,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 
    这表明法律体系的形成只是实现了立法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并不意味着立法任务的终结。 
    2011年3月10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我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十分鲜明的特征: 
    1、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2、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 
    3、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科学要求。 
    4、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 
    5、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

  • 第16题:

    试述当代中国中央一级的法律解释体制。


    正确答案: 当代中国中央一级的法律解释体制仍是以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主体的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除地方政权机关解释外,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三种。
    1、立法解释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所进行的解释,包括对宪法和法律即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的解释。立法解释在我国法律解释体制中占有主体地位。
    2、司法解释就是由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分为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
    ⑴审判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我国的审判解释权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都没有对法律的审判解释权。
    ⑵检察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检察机关在检察工作中具体运用法律问题所进行的解释。如果审判解释与检察解释有原则性分歧,则应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定。
    3、行政解释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进行的解释,也就是由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解释。包括:
    一是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作的解释,
    二是对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在行使职权时对自己所制定的法规所进行的解释。
    上述三种法律解释的类型都属于法定解释、正式解释的范围,在社会实践中,人们把这些解释作为法律依据对待。

  • 第17题:

    试述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


    正确答案: 1.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根本精神。立法者在合同法具体规范的基本精神或者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确定立法的定位,据此设计合同的具体规范,并将立法的基本精神或者基本原则具体化为法律条文,形成了基本原则条款。
    2.是合同法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立法者制定合同法所采纳的价值标准的反映,是合同法各种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合同法的具体条款都是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
    3.为合同法提供了最高的行为准则,确立了一般性的行为模式。合同法的规范都是指导当事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为规范,这些规范构成了当事人的行为模式。
    4.是实施法律的根本依据。无论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适用合同法,还是当事人遵守合同法,合同法基本原则都是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 第18题: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主要包括:()原则和()原则。


    正确答案:法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第19题:

    问答题
    试述当代中国主要法的渊源。

    正确答案: (1)立法。立法是各国最直接的法的渊源。
    (2)国家机关的决策和决定。
    (3)司法经验、判例和法律解释。这类法的渊源在法的渊源体系中的地位,在不同国情之下,往往有较大差别。
    (4)国家和有关社会组织的政策。这在当今时代也是具有普适性的法的渊源。
    (5)国际法。国际法作为一国的法的渊源,既包括该国加入的国际条约和其他国际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包括该国未加入的国际条约和其他国际规范性法律文件。
    (6)习惯。习惯是无论何种法律文化背景下都存在的一种法的渊源。法律规则中有不少规则来自于习惯。立法机关可以根据习惯形成制定法规则。
    (7)道德规范和正义观念。这也是具有普遍性的法的渊源。古今自然法学派就特别强调这种法的渊源,他们中的许多人不仅把这些因素视为最主要的法的渊源,甚至要把这些因素直接视为法的形式。
    (8)社团规章和民间合约。这些由民间社会形成的规则一经融入法律规则之中,便使法获得深厚的社会基础和生活根基。
    (9)外国法。如同国际法在当代中国日益成为重要法的渊源一样,外国法在现今中国,亦应当成为一种法的渊源。
    (10)理论学说特别是法律学说。学说也是古今资源性法的渊源之一。历史上和现实中,有关学说甚至担当着法制和法治指导思想的角色。中国封建时代的儒家学说是法的渊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试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

    正确答案: (1)法治原则。
    即依法治国,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必须严格守法的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这一原则反映了法作为以同一尺度衡量事实上不平等的人的调整器的特殊规律性。
    这一原则不仅指权利的平等,而且包括义务的平等。这一原则和公民权利义务是一致的,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一致性。这一原则既体现在法的创制过程中,也体现在法的实施过程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容。

    正确答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由部门齐全、结构严谨、上下衔接、内部协调、体例科学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所构成的统一整体,主要包括: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相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和国家政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民法商法。它是规范民事、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调整的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平等地位而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可以称为横向关系。
    (3)行政法。它是规范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督以及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而发生的法律关系,可以称为纵向关系。
    (4)经济法。它是调整因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市场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调控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很密切,又与民法商法的联系很密切,往往在同一个经济法中既有调整纵向关系的法律规范,又有调整横向关系的法律规范。
    (5)社会法。它是规范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方面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社会法所调整的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社会不同部分之间的法律关系。社会法包括两个方面:①有关劳动关系、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②有关特殊社会群体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
    (6)刑法。它是规范犯罪、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具有两个显著特点:①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最广泛。不论哪一方面的社会关系,只要发生了构成犯罪的行为,都受刑法调整。②强制性最突出。所有法律都有强制性,但都没有刑法突出。刑法是保证其他法律有效实施的后盾。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它是规范解决社会纠纷的诉讼活动与非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已经制定了三大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引渡法等。此外,我国还制定了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非诉讼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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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多选题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包括()。
    A

    法治原则

    B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C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D

    坚持改革开放原则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论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四项:
    (1)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法权。其基本内容是:
    ①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的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力。
    ②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准确地适用法律。坚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并不意味着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可以不受任何监督和约束。司法权如同其他任何权力一样,都要接受监督和制约。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包括司法权力),会导致腐败。
    (2)司法平等原则
    司法平等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司法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①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对于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同样地追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
    ②对于所有诉讼参与人都应当平等地、公平地对待,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
    (3)司法责任原则
    司法责任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行使司法权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而应承担的一种责任制度。其基本内容是:
    ①对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行使国家司法权给予法律保障。
    ②对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违法和犯罪行为给予严惩。
    (4)司法公正原则
    司法公正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应坚持和体现公平和正义的原则。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其中实体公正主要是指司法裁判的结果公正,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违法犯罪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和制裁。程序公正主要是指司法过程的公正,司法程序具有正当性,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受到公平的对待。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