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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及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是指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滋生是非、横行霸道,或者故意骚扰和伤害无辜,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及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
    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多是无事生非、寻求精神刺激;交通秩序罪的行为人往往是事出有因,寻求个人特定目的的实现。
    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通常是人体行为;聚众优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秩序、交通秩序罪则是群体形式,是必要的共同犯罪。
    3、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 第2题:

    什么是非法持有毒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其他毒品犯罪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较大数量毒品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毒品而故意持有。
    区别关键在于正确认定行为人的意图和目的。

  • 第3题:

    什么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是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
    区别:
    1、犯罪对象不同。非法狩猎罪的犯罪对象是陆生的一般野生动物;本罪犯罪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既包括陆生的,也包括水生的。
    2、行为表现不同。非法狩猎罪表现为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本罪则表现为未经合法许可擅自猎捕、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且不受时间、空间以及工具、方法等方面的限制。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指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 第4题:

    什么是伪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诬告陷害罪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活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陷害他人或者陷匿罪证包庇罪犯罪的目的。

  • 第5题: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巨大的,构成()。

    • A、盗伐林木罪
    • B、滥伐林木罪
    • C、非法采伐林木罪
    • D、盗窃罪

    正确答案:A

  • 第6题:

    填空题
    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均是()和()。

    正确答案: 森林,林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什么是非法持有毒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其他毒品犯罪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较大数量毒品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毒品而故意持有。
    区别关键在于正确认定行为人的意图和目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侵占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其与盗窃罪、职务侵占罪有哪些区别?

    正确答案: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1)侵占罪的构成特征
    ①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以及遗忘物、埋藏物。
    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③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④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二者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方式不同。本罪以合法持有、管理他人财物为前提,将合法持有、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转为己有;而后者是将他人持有、保管的财物秘密窃为己有。
    (3)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而后者是一般主体。
    对象不同。前者是单位的财物;而后者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
    ③行为方式不同。前者包括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方法;而后者主要是侵吞。
    构成要件不同。前者不以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为要件;而后者则以此为要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及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是指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滋生是非、横行霸道,或者故意骚扰和伤害无辜,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及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
    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多是无事生非、寻求精神刺激;交通秩序罪的行为人往往是事出有因,寻求个人特定目的的实现。
    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通常是人体行为;聚众优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秩序、交通秩序罪则是群体形式,是必要的共同犯罪。
    3、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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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其与受贿罪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其他关系密切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行为或影响力索取、收受请托人的财物,或者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离职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索取、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严重情节的行为。
    (1)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特征
    ①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
    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影响力与请托人交易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严重情节的行为。利用影响力交易财物的行为分两种:
    a.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b.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
    无论是哪种利用影响力交易的行为,均表现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交易财物的特点。成立犯罪要求该交易行为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的情节。
    ③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其他关系密切的人;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人。
    ④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本罪与受贿罪的区别
    主体不同。受贿罪的主体是现职国家工作人员;本罪的主体是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及其他关系密切人、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人。
    客观方面不同。受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本人的职务之便索贿或收受贿赂;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与国家工作人员、离职国家工作人员的密切关系形成的影响力索贿或收受贿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什么是盗伐林木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与滥伐林木罪、盗窃罪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构成特征: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与滥伐林木罪的区别
    (1)侵犯的对象不同。前者是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或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后者限于行为人所有或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2)行为方式不同。前者以半秘密采伐,后者一般公开采伐。
    (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后者只具有违反森林法或采伐许可证的规定人以采伐的故意,不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
    与盗窃罪的区别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对林木资源的管理秩序和国家、集体或他人对林木资源所有权,后者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对象是森林资源即生长过程中的森林和其他林木,后者对象是以被伐倒作为财物形式存在的林木,不属森林资源
    (3)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擅自砍伐,可以秘密也可以公开,后者只能秘密。
    (4)犯罪主体不同。本罪包括单位和自然人,后者只能是自然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什么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是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
    区别:
    1、犯罪对象不同。非法狩猎罪的犯罪对象是陆生的一般野生动物;本罪犯罪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既包括陆生的,也包括水生的。
    2、行为表现不同。非法狩猎罪表现为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本罪则表现为未经合法许可擅自猎捕、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且不受时间、空间以及工具、方法等方面的限制。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指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什么是贪污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


    正确答案: 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的廉政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
    一类是国家工作人中;
    二类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个人贪污在5000元以上,或者虽然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才构成犯罪。

  • 第14题: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是什么?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和国家对药品生产、销售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区别:
    1、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仅限于药品,后者包括所有的产品;
    2、认定标准不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在5万以上即构成是一种结果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3、主观方面出于故意,且必须具有牟利或者传播的目的。
    界限:
    1、区分走私淫秽物品罪与非罪的界限。
    一是正确界定淫秽物品的犯围。
    二是应当从主观方面区别行为人主观上有无牟利或传播为目的。
    2、区分走私淫秽物品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
    3、间接走私的认定。
    4、共犯的认定。

  • 第15题:

    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均是()和()。


    正确答案:森林;林木

  • 第16题:

    什么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重大责任事故罪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概念: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构成特征: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1.犯罪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是国家对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正常管理秩序,后者侵犯的是公共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是违反国家规定向大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的行为,后罪是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不同。本罪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后罪是特殊主体,生产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人,不包括单位。

  • 第17题:

    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均是()和其他()。


    正确答案:森林;林木

  • 第18题:

    问答题
    什么是强迫卖淫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组织卖淫罪、强奸罪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善良的社会风尚和他人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是直接故意。
    本罪与组织卖淫的界限: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往往与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相互交织。组织者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逼迫卖淫的,应当依照处理想象竞合的原则择一重罪论处。
    本罪与强奸罪界限:
    1、犯罪客体不同。本罪是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利;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行为自主权。
    2、对象范围不同。本罪对象是任何他人;强奸对象是妇女。
    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使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性服务进行性交易;强奸罪则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交行为。
    4、主观故意不同。本罪一般具有营利的目的,强奸罪则具有与妇女发生性交行为的目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填空题
    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均是()和其他()。

    正确答案: 森林,林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巨大的,构成()。
    A

    盗伐林木罪

    B

    滥伐林木罪

    C

    非法采伐林木罪

    D

    盗窃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什么是伪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诬告陷害罪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活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陷害他人或者陷匿罪证包庇罪犯罪的目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什么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重大责任事故罪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概念: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构成特征: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1.犯罪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是国家对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正常管理秩序,后者侵犯的是公共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是违反国家规定向大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的行为,后罪是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不同。本罪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后罪是特殊主体,生产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人,不包括单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盗窃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在认定该罪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1)盗窃罪的特征
    ①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一种公私财物,但是刑法另有规定的,应依规定处理。
    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会被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察觉的方法,将财物取走。
    ③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邮件,从中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论处,从重处罚。
    ④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误认他人的财物为自己的财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盗窃罪。
    (2)认定盗窃罪需注意的问题
    ①罪与非罪的界限。盗窃公私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数额,也不具备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这些法定要求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②正确处理偷拿自己家里或者近亲属的财物的案件。对于这类案件,一般不按盗窃罪处理,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犯罪处理,在处罚上应同社会上的盗窃有所区别。
    ③本罪与相关犯罪的界限。
    a.刑法的特别规定,即《刑法》第265条、第196条第3款、第253条第2款、第210条第1款规定的以盗窃论处的情况。
    b.盗窃正在使用中的交通、电力、广播电视、公用通信等设备和设施的,同时构成盗窃罪和有关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择一重罪处罚。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照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处罚。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