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破坏计算机系统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构成本罪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题目

什么是破坏计算机系统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构成本罪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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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破坏选举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以及国家的选举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编造选举结果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是直接故意。
    破坏选举罪和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1、客观方面不同。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其中的代表职务,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的人民代表在其所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的职务。只要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代表行使其上述代表职务的,就构成妨害公务罪,并且没有情节严重的要件限制。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构成破坏选举罪的仅限于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侵害代表依法享有的选举权的情形,不包括对代表依法享有的其他职权的侵害。
    2、从犯罪客体上看,妨害代表执行公务的犯罪侵犯的是各级人大代表依法享有的各种职权,同时也侵害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制度。破坏选举罪中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侵害客体仅限于代表的选举权和国家的选举制度。

  • 第2题:

    什么是聚众斗殴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聚集多人相互殴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社会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聚集多人相互殴斗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
    界限:
    1、聚众斗殴罪与非罪的界限。
    2、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 第3题:

    什么是贪污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


    正确答案: 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的廉政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
    一类是国家工作人中;
    二类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个人贪污在5000元以上,或者虽然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才构成犯罪。

  • 第4题:

    什么是脱逃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脱司法机关的羁押和监管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监管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从监管场所和押解途中逃走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在认定本罪时,划清本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区别的关键就在于确定行为人使用暴力手须脱逃时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程度。行为人使用暴力手段脱逃,造成监管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轻伤的,应以脱逃罪处罚。

  • 第5题:

    什么是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正确答案: 指故意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军队战斗力物质保障。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信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 第6题:

    破坏性采矿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正确答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犯罪的主观方面。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结果而仍然实施,最终导致该结果的发生。

  • 第7题:

    问答题
    什么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构成本罪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指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买、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
    条件:
    1、侵犯的是国家对文化市场管理秩序和善良的社会风尚。
    2、本罪在表现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
    3、本罪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
    4、主观是直接故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侵占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其与盗窃罪、职务侵占罪有哪些区别?

    正确答案: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1)侵占罪的构成特征
    ①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以及遗忘物、埋藏物。
    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③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④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二者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方式不同。本罪以合法持有、管理他人财物为前提,将合法持有、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转为己有;而后者是将他人持有、保管的财物秘密窃为己有。
    (3)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而后者是一般主体。
    对象不同。前者是单位的财物;而后者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
    ③行为方式不同。前者包括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方法;而后者主要是侵吞。
    构成要件不同。前者不以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为要件;而后者则以此为要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与哪些犯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迫使他人交付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界限:
    1、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如果行为人使用威胁、要挟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并交出财物的,则构成敲诈勒索既遂。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了威胁、要挟的手段,被害人却未产生恐惧也没有交出财物的,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恐惧,行为人却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取得财物的,则是敲诈勒索未遂。
    2、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威胁的内容不同;威胁侵害的对象不同; 威胁的方式不同;实施威胁内容的时间不同;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威胁的程度不同;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
    3、敲放勒索罪与绑架罪的国界限。主要客体不同;客观方面不同;威胁内容和对象不同;勒索财物的对象不同;构成犯罪的标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什么是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正确答案: 指故意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军队战斗力物质保障。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信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什么是破坏计算机系统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构成本罪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本罪具有如下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什么是生产、销售伪劣产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生产者销售在产掺杂、掺假,以假允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市场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3、主观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又包括单位,具体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界限:
    1、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非罪的界限。一是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二是要严格界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含义;三是看销售金额大小。
    2、区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特定种类的伪劣产品犯罪的界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是不特定的,而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犯罪对象是特定的。
    3、停止形态的认定。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4、共同犯罪的认定。
    5、数罪的认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什么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其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特征?


    正确答案:是指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的规定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构成要件具有如下特征:
    1、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侵犯的课题主要是社会管理秩序
    2、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污染环境和破坏自然资源两类行为
    3、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两类
    4、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态。
    5、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自由刑包括:拘役、管制、有期徒刑财产刑罚包括:罚金、没收财产。

  • 第14题:

    什么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构成本罪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指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买、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
    条件:
    1、侵犯的是国家对文化市场管理秩序和善良的社会风尚。
    2、本罪在表现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
    3、本罪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
    4、主观是直接故意。

  • 第15题:

    放火罪是什么?它的构成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如何划分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一)概念和条件: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条件:
    1.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放火焚烧公私财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
    (二)划分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放火罪与失火罪的界限(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放火罪是故意犯罪;失火罪是过失犯罪。
    2.在客观方面成立犯罪既遂的标准不同。放火行为只要发生足以造成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的危险,即使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也构成放火罪既遂;而失火行为必须实际造成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才能构成失火罪。放火罪与以放火方法实施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放火是一种具有相当破坏性的危险方法,经常被犯罪人用作进行破坏性犯罪的手段。这就应当注意划分放火罪与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根据特别规定优于普通规定的原则,对以放火的方法实施法律明文规定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以法律规定的罪名论处,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等,而不能认定为放火罪。 
    放火罪与以放火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等其他犯罪的界限。 
    区分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等其他犯罪的关键在于:
    第一,在主观方面,是否具有放火的故意,即行为人是否明知其放火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的发生。
    第二,在客观方面,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放火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区分放火罪一罪与数罪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放火行为既造成人员伤亡,也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这时所发生的结果,都是放火罪结果加重犯的成立要件,故只成立放火罪一罪。
    第二,行为人基于特定的犯罪目的,以放火手段实施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既发生了行为人预期的危害结果,又危害了公共安全的,属于想象竞合犯。只能成立一罪。
    第三,在司法实践中,放火行为往往用以在实施犯罪后毁灭罪迹,如果犯罪人毁灭罪迹的放火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则成立放火罪,对犯罪人应当以其所实施的犯罪与放火罪实行数罪并罚;否则,不成立放火罪,该行为是其犯罪行为的继续,可作为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

  • 第16题:

    什么是传播性病罪?构成本罪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指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
    条件:
    1、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他人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
    3、主体只能是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人。
    4、主观是故意。

  • 第17题:

    什么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或者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
    界限:
    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普通的集团犯罪的界限。表现在两个概念的性质不同、犯罪目的和侵害的对象范围不同、组织结构的严密性不同。
    2、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行为人只要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有其他犯罪就构成数罪,不论其所犯其他犯罪的性质、轻重如何。

  • 第18题:

    问答题
    什么是组织卖淫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组织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善良的社会风尚。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
    界限:
    1、组织卖淫与聚众淫乱罪的界限。
    区别:
    (1)客观表现不同。
    (2)主观内容不同。
    2、组织卖淫罪与拐卖妇女罪的界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放火罪是什么?它的构成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如何划分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一)概念和条件: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条件:
    1.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放火焚烧公私财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
    (二)划分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放火罪与失火罪的界限(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放火罪是故意犯罪;失火罪是过失犯罪。
    2.在客观方面成立犯罪既遂的标准不同。放火行为只要发生足以造成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的危险,即使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也构成放火罪既遂;而失火行为必须实际造成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才能构成失火罪。放火罪与以放火方法实施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放火是一种具有相当破坏性的危险方法,经常被犯罪人用作进行破坏性犯罪的手段。这就应当注意划分放火罪与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根据特别规定优于普通规定的原则,对以放火的方法实施法律明文规定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以法律规定的罪名论处,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等,而不能认定为放火罪。 
    放火罪与以放火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等其他犯罪的界限。 
    区分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等其他犯罪的关键在于:
    第一,在主观方面,是否具有放火的故意,即行为人是否明知其放火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的发生。
    第二,在客观方面,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放火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区分放火罪一罪与数罪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放火行为既造成人员伤亡,也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这时所发生的结果,都是放火罪结果加重犯的成立要件,故只成立放火罪一罪。
    第二,行为人基于特定的犯罪目的,以放火手段实施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既发生了行为人预期的危害结果,又危害了公共安全的,属于想象竞合犯。只能成立一罪。
    第三,在司法实践中,放火行为往往用以在实施犯罪后毁灭罪迹,如果犯罪人毁灭罪迹的放火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则成立放火罪,对犯罪人应当以其所实施的犯罪与放火罪实行数罪并罚;否则,不成立放火罪,该行为是其犯罪行为的继续,可作为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什么是传播性病罪?构成本罪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指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
    条件:
    1、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他人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
    3、主体只能是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人。
    4、主观是故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什么是聚众斗殴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聚集多人相互殴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社会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聚集多人相互殴斗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
    界限:
    1、聚众斗殴罪与非罪的界限。
    2、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什么是私分国有资产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有资产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国家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构成。
    4、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界限:
    1、私分国有资产罪与非罪的界限。必集体私分国有财产必须达到较大数额才构成在10万元以上的应立予案。
    2、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区别于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主本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客体和对象不同。本罪客体是国有资产所权,对象仅限于国有资产;贪污罪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
    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国有财产,在单位内部往往具有公开性;而贪污罪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破坏选举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以及国家的选举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编造选举结果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是直接故意。
    破坏选举罪和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1、客观方面不同。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其中的代表职务,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的人民代表在其所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的职务。只要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代表行使其上述代表职务的,就构成妨害公务罪,并且没有情节严重的要件限制。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构成破坏选举罪的仅限于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侵害代表依法享有的选举权的情形,不包括对代表依法享有的其他职权的侵害。
    2、从犯罪客体上看,妨害代表执行公务的犯罪侵犯的是各级人大代表依法享有的各种职权,同时也侵害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制度。破坏选举罪中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侵害客体仅限于代表的选举权和国家的选举制度。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