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什么滥用职权罪?它具有啊些特征?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相关问题
  • 第1题:

    保险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参考答案:

    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人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保险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保险活动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构成。
    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界限:
    1、区分保险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2、区分保险诈骗诈骗罪的一罪与数罪。


  • 第2题:

    绑架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参考答案:

    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非法劫持、控制他人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非法劫持、控制他人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情况下是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构成,在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况下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界限:
    1、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区别侵犯的客体有差异绑架罪侵犯只是他人的人身权利而且往往还有他人的财产权利或其他权利;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则只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行为方式有所不同。绑架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并且使用暴力等手段;非法拘禁罪则既可以是作为方式也可以是不作为方式,暴力色彩不太浓厚;主观方面目的不同。绑架是以勒索财物或其他非法利益为目的;非法拘禁则以索取债务或者被害人受拘禁之苦为目的。
    2、绑架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在绑架案件中往往会出现被绑架人受伤、死亡等情况,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不发生数罪问题,因为刑法已将其作为结果加重犯作了明确规定。通常说的撕票只能依绑架罪一罪处罚,而不应另定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等。


  • 第3题:

    什么是玩忽职守罪?它具有哪些特征?认定本罪应注意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
    4、主观是过失。
    界限:
    1、玩忽职守罪与非罪的界限。
    二者区别本罪行为是否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如果玩忽职守行为没有造成重大损失,不能构成犯罪。
    2、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区别;犯罪主体不同、客体不同、犯罪发生的场合不同。
    3、本罪与滥用职权罪界限。
    区别:犯罪主观方面不同、犯罪行为方式不同
    4、本罪与其他玩忽职守罪界限。

  • 第4题:

    什么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境,偷逃关税,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口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关税征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 第5题:

    什么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人格、名誉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而强制猥亵或侮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界限:
    1、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别是看行为人是使用强制性手段和方法,以及这种强制性是否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如果行为人对妇女实施猥亵、侮辱行为并未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的强制性手段,就不能以犯罪论处。

  • 第6题:

    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界限:
    1、本罪非罪的界限。区别是看行主人主观上是否具有徇私枉法的故意。
    2、本罪与窝藏、包庇罪的界限。
    二者都是破坏司法活动的犯罪都可能使有罪的人不受追诉。主体不同、客观主面不同。
    3、徇私枉法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 第7题:

    问答题
    什么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人格、名誉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而强制猥亵或侮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界限:
    1、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别是看行为人是使用强制性手段和方法,以及这种强制性是否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如果行为人对妇女实施猥亵、侮辱行为并未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的强制性手段,就不能以犯罪论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什么是盗窃、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是指秘密窃取或者公然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行为。
    构成特征: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物的行为。盗窃爆炸物罪与盗窃罪的相同点是
    (1)犯罪的主体相同,都是一般主体;
    (2)犯罪的主观要件相同,都只能由故意而不能由过失构成;
    (3)犯罪的行为方式相同,都是秘密窃取。
    盗窃爆炸物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是公共安全,后者侵犯的主要是财产所有权;
    (2)犯罪对象不同,作为前者犯罪对象的爆炸物是国家严格控制管理的危险物品,不是一般商品、财物,而后者的犯罪对象泛指一切公私财物。
    因此,从广义上说,后者犯罪对象包括前者的犯罪对象,但是立法者强调前者的特殊性质,一旦被他人非法取得,就会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需要加以特殊保护,因而把它从一般盗窃罪中分离出来,单独规定罪名和法定刑,予以特殊保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人民法院正常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
    4、主观是故意。
    界限:
    1、本罪与非罪界限。
    区分:
    一是行为人主观上上否存在枉法法裁判的故意。
    二是枉法裁判行为是否情节严重。
    2、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
    区别于发生场合不同、主体不同、客观方面构成条件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什么是玩忽职守罪?它具有哪些特征?认定本罪应注意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
    4、主观是过失。
    界限:
    1、玩忽职守罪与非罪的界限。
    二者区别本罪行为是否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如果玩忽职守行为没有造成重大损失,不能构成犯罪。
    2、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区别;犯罪主体不同、客体不同、犯罪发生的场合不同。
    3、本罪与滥用职权罪界限。
    区别:犯罪主观方面不同、犯罪行为方式不同
    4、本罪与其他玩忽职守罪界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什么是虐待罪?它有什么特征?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等方法,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害人的身体和精神进行以常性摧残迫害的行为。
    3、犯罪主体必须是与被害人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成员。
    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的行为是在摧残和折磨家庭成员仍有意为之。
    界限:
    1、虐待罪与非罪的界限。
    其一虐待行为与一般的家庭纠纷的界限。
    其二,虐待行为构成犯罪的情节标准。
    2、虐待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出于伤害的故意,在一次行为中对被害人实施暴力伤害造成重伤的,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在虐待被害人的过程中产生了杀人的故意而将被害人直接杀害或者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则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什么是生产、销售伪劣产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生产者销售在产掺杂、掺假,以假允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市场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3、主观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又包括单位,具体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界限:
    1、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非罪的界限。一是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二是要严格界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含义;三是看销售金额大小。
    2、区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特定种类的伪劣产品犯罪的界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是不特定的,而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犯罪对象是特定的。
    3、停止形态的认定。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4、共同犯罪的认定。
    5、数罪的认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故意杀人罪的概念和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参考答案:

    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界限:
    1、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的界限。
    2、致人自杀或帮助他人自杀案件中罪与非罪的界限。
    3、“间接杀人”问题的认定和处理。


  • 第14题:

    受贿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谋取利益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制度。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界限:
    1、受贿罪与非罪的界限。
    2、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3、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4、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界限。

  • 第15题:

    什么是聚众斗殴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聚集多人相互殴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社会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聚集多人相互殴斗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
    界限:
    1、聚众斗殴罪与非罪的界限。
    2、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 第16题:

    什么是刑讯逼供罪?它有什么特征?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逼取口供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就是具人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
    界限: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二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情节轻重不同。
    二、刑讯逼供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
    区别在于
    1、犯罪对象不同。刑讯逼供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民。
    2、主体不同。刑讯逼供罪只能由司法工作人员构成;非法拘禁罪可以由任何公民构成。
    3、主观目的不同。刑讯供逼罪是以逼取口供为目的;非法拘禁罪则不要求以逼取口供为目的。
    4、行为方式不同。刑讯逼供罪是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非法拘禁罪则是以非法拘禁或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由。
    三、刑讯逼供罪与暴力取证罪的界限。
    区别
    1、侵害的对对象不同。刑讯逼供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暴力取证罪侵害的对象则是证人。
    2、行为的发生场合不完全相同。刑讯逼供罪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暴力取证罪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中,也可以发生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四、刑讯逼供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在刑讯逼供案件中,如果被害人因不堪忍受肉刑而自杀,对行为人应当以刑讯逼供罪一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因未能获取口供或者对所获取的口不满意而一气之下将被害人杀死的则应当以刑讯逼供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

  • 第17题:

    什么是脱逃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脱司法机关的羁押和监管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监管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从监管场所和押解途中逃走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在认定本罪时,划清本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区别的关键就在于确定行为人使用暴力手须脱逃时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程度。行为人使用暴力手段脱逃,造成监管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轻伤的,应以脱逃罪处罚。

  • 第18题:

    什么是虐待罪?它有什么特征?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等方法,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害人的身体和精神进行以常性摧残迫害的行为。
    3、犯罪主体必须是与被害人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成员。
    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的行为是在摧残和折磨家庭成员仍有意为之。
    界限:
    1、虐待罪与非罪的界限。
    其一虐待行为与一般的家庭纠纷的界限。
    其二,虐待行为构成犯罪的情节标准。
    2、虐待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出于伤害的故意,在一次行为中对被害人实施暴力伤害造成重伤的,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在虐待被害人的过程中产生了杀人的故意而将被害人直接杀害或者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则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 第19题:

    问答题
    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界限:
    1、本罪非罪的界限。区别是看行主人主观上是否具有徇私枉法的故意。
    2、本罪与窝藏、包庇罪的界限。
    二者都是破坏司法活动的犯罪都可能使有罪的人不受追诉。主体不同、客观主面不同。
    3、徇私枉法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什么滥用职权罪?它具有啊些特征?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特征:
    1、本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致使公财产、国家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
    4、本罪主观一般是间接故意。
    界限:
    1、滥用职权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别是在于滥用职权的行为是否造成了重大损失。
    2、滥用职权罪与其他滥用职权犯罪的界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概念: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直接故意。
    界限: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罪的界限。如果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是为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那么按照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择一重罪处罚即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罪,否则定本罪。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受贿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谋取利益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制度。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界限:
    1、受贿罪与非罪的界限。
    2、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3、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4、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界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什么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境,偷逃关税,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口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关税征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