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某进出口公司收到国外信用证一份,规定:最后装船日2004年6月15日,信用证有效期2004年6月30日,交单期:提单日期后15天但必须在信用证的有效期之内。后因为货源充足,该公司将货物提前出运,开船日期为2004年5月29日。6月18日,该公司将准备好的全套单证送银行议付时,遭到银行的拒绝。为什么银行会拒绝议付?

题目

我某进出口公司收到国外信用证一份,规定:最后装船日2004年6月15日,信用证有效期2004年6月30日,交单期:提单日期后15天但必须在信用证的有效期之内。后因为货源充足,该公司将货物提前出运,开船日期为2004年5月29日。6月18日,该公司将准备好的全套单证送银行议付时,遭到银行的拒绝。为什么银行会拒绝议付?


相似考题
更多“我某进出口公司收到国外信用证一份,规定:最后装船日2004年6月”相关问题
  • 第1题:

    我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一份CIF出口合同,以L/C为支付方式。国外开来信用证中规定:“信用证有效期为8月10日,最迟装运期为7月31日。”我方加紧备货出运,于7月21日取得大副收据,并换回正本已装船清洁提单,我方应不迟于()向银行提交单据。

    • A、7月21日
    • B、7月31日
    • C、8月10日
    • D、8月11日

    正确答案:C

  • 第2题:

    海运提单上的日期,就是开船日期,它不能迟于信用证上的最后装船日。


    正确答案:正确

  • 第3题:

    某合同规定:6、7月份两批平均装运。中方公司收到外国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其中规定:装运不迟于7月31日。中方公司因货已备好,且信用证中没有规定必须分批装运。因此中方公司于6月5日一次全部装船并运出。请问:中方公司这样做是否妥当?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中方公司做法不妥。
    根据UCP500,允许分批装运,该信用证与合同不相冲突。
    中方公司这样做虽没违反信用证,但违反了合同,外商有权索赔或拒收货物。

  • 第4题:

    我某进出口公司与向国外出口花生米500公吨,合同与信用均规定不许分批,十一月份装运。备货期间,发现花生米货源在两个地方,于是,业务员只好于11月15日在烟台港装上300公吨花生米,取得清洁已装船提单,船名为“胜利”号035W航次,又于当日在青岛港装上200公吨花生米,取得清洁已装船提单,船名为“永顺”号035W航次,显示的目的港均是信用证规定的目的港。11月20日,该公司在信用证有效期之内将单证送银行议付时,却遭到银行拒付,理由是该公司将货物分批装运了。请问:银行的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银行的拒付是有道理的。我方的500公吨花生米是装在两条船上,虽然装运时间相同,航次相同,但装运港不同,船名不同,毫无疑问分批装运了,违反了合同与信用证的规定,银行当然要拒付。

  • 第5题:

    我国A公司与国外B公司签订一份CIF出口合同,以信用证方式支付,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最晚装运期为5月31日,信用证有效期为6月2日”。A公司备货出运,于5月25日取得正本已装船清洁提单,A公司应不迟于()向银行提交相关单据。

    • A、5月25日
    • B、5月31日
    • C、6月1日
    • D、6月2日

    正确答案:D

  • 第6题:

    问答题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上海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向国外出口一批服装,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由国外某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货物装运后,出口方向开证行提交单据要求付款。进口方在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要求不相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了开证行的拒绝。开证行这样做有道理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某公司接到国外开业的信用证,规定:“于或约于5月15日装船”。该公司于5月8日装船,并向银行提交了一份5月8日签发的提单,但却遭到银行拒绝付款,问这是为什么?

    正确答案: 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如果信用证对装运日期使用“约或大约”,应视作规定日期前后5天的时间内装运,起讫日期包括在内。因此,本例中信用证规定“于或约于5月15日装船”,按上述规定,实际装运日期应是5月10日--5月20日。而卖方于5月8日装船并提交5月8日签发的提单,开证银行当然可以“单证不符”为由拒收单据,拒付货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我某进出口公司收到国外信用证一份,规定:最后装船日2004年6月15日,信用证有效期2004年6月30日,交单期:提单日期后15天但必须在信用证的有效期之内。后因为货源充足,该公司将货物提前出运,开船日期为2004年5月29日。6月18日,该公司将准备好的全套单证送银行议付时,遭到银行的拒绝。为什么银行会拒绝议付?

    正确答案: 银行拒绝议付的理由是,信用证已经逾期。虽然此信用证的有效期是6月30日,但是信用证的交单期是提单日期之后15天且在效期之内。现在该公司于5月29日将货物出运,就必须在6月13日之前将全套单证送交银行议付,否则就是与信用证不符。有了不符点,银行当然拒绝议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我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一份CIF出口合同,以L/C为支付方式。国外开来信用证中规定:“信用证有效期为8月10日,最迟装运期为7月31日。”我方加紧备货出运,于7月21日取得大副收据,并换回正本已装船清洁提单,我方应不迟于()向银行提交单据。
    A

    7月21日

    B

    7月31日

    C

    8月10日

    D

    8月11日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国外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小麦500吨。合同规定,2002年1月20日前开出信用证,2月5日前装船。1月28日买方开来信用证,有效期至2月10日。由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月17日并将信用证有效期延长至2月20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银行。2月17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遭到拒绝?(2)作为卖方,应当如何处理此事?

    正确答案: 作为卖方,当银行拒付时,可依修改后的合同条款,直接要求买方履行付款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香港某公司出售一批商品给美国ABCCo.,美国银行开来一份不可撤销可转让信用证,香港某银行按香港公司委托,将信用证转让给我进出口公司,如信用证内未对转让费作明确规定,按惯例应由()。
    A

    我某进出口公司负担

    B

    香港某公司负担

    C

    美国ABCCo.负担

    D

    香港某银行负担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信用证规定适用“UCP600”,其最后装船期及有效期为8月31日。信用证对应的货物实际于7月初装船,提单日期为7月6日,受益人于7月29日向银行交单议付,银行可以拒绝接受。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出口合同规定:“7/8月份两批每月平均装运”,A公司于6月15日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其中规定“装运不迟于8月31日”。因A公司的货已全部备妥,信用证又未规定必须分期分批装运,A公司于7月10日一次装船运出。试问:A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正确答案: (1)A公司的做法不妥。
    (2)根据UCP600,信用证未禁止分批装运,即允许分批装运,该信用证条款与合同无矛盾。
    (3)A公司将货物一次运出,尽管可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向银行收汇,但是,A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合同的交货条款,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提出损害赔偿。

  • 第14题:

    某公司接到国外开业的信用证,规定:“于或约于5月15日装船”。该公司于5月8日装船,并向银行提交了一份5月8日签发的提单,但却遭到银行拒绝付款,问这是为什么?


    正确答案: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如果信用证对装运日期使用“约或大约”,应视作规定日期前后5天的时间内装运,起讫日期包括在内。因此,本例中信用证规定“于或约于5月15日装船”,按上述规定,实际装运日期应是5月10日--5月20日。而卖方于5月8日装船并提交5月8日签发的提单,开证银行当然可以“单证不符”为由拒收单据,拒付货款。

  • 第15题:

    某出口企业收到一份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即期议付信用证,正准备按信用证规定发货时,突接开证银行通知,声称开证申请人已经倒闭。对此,出口企业应如何处理?依据何在?


    正确答案:我出口公司可按信用证规定发货,因为信用证下开证行具有第一性付款责任,其不能以开证申请人倒闭为由拒付,只要受益人提交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 付款。当然,出口人在发货之前要确保能提交相符单据,因为此种情况下,开证行审单非常苛刻。

  • 第16题:

    我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与国外某商人于5月18日签订了一份出口精纺棉织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付款,装运期为10月份。 由于双方的疏忽,合同中未对信用证的种类予以规定。 我方收到国外客户开来的信用证后,发现该证也未规定信用证的种类。 该证是否要经过修改才可适用?《UCP500》和《UCP600》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该证不需要修改就可以使用。
    因为,根据《UCP500》的规定,若信用证中未标明“不可撤销”或“可撤销”字样的,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而在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我们应力争采用的也是不可撤销信用证。
    根据根据《UCP600》第三条,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即使未如此表明。
    根据《UCP600》第十条,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如有)及受益人同意,信用证即不能修改,也不能撤销。
    因此,该证不需要修改就可以使用

  • 第17题:

    国外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小麦500吨。合同规定,2002年1月20日前开出信用证,2月5日前装船。1月28日买方开来信用证,有效期至2月10日。由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月17日并将信用证有效期延长至2月20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银行。2月17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遭到拒绝?(2)作为卖方,应当如何处理此事?


    正确答案: 作为卖方,当银行拒付时,可依修改后的合同条款,直接要求买方履行付款义务。

  • 第18题:

    问答题
    某出口合同规定:“7/8月份两批每月平均装运”,A公司于6月15日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其中规定“装运不迟于8月31日”。因A公司的货已全部备妥,信用证又未规定必须分期分批装运,A公司于7月10日一次装船运出。试问:A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正确答案: (1)A公司的做法不妥。
    (2)根据UCP600,信用证未禁止分批装运,即允许分批装运,该信用证条款与合同无矛盾。
    (3)A公司将货物一次运出,尽管可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向银行收汇,但是,A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合同的交货条款,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提出损害赔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我某进出口公司收到国外信用证一份,规定:最后装船日2004年6月15日,信用证有效期2004年6月30日,交单期:提单日期后15天但必须在信用证的有效期之内。后因为货源充足,该公司将货物提前出运,开船日期为2004年5月29日。6月18日,该公司将准备好的全套单证送银行议付时,遭到银行的拒绝。该进出口公司将面临怎样风险?

    正确答案: 该进出口公司只能电告进口商此不符点,希望进口商理解并接受付款赎单。如果进口商同意付款赎单,该公司便可告知银行担保议付。否则该进出口公司将面临的风险是:原来的银行信用由于单证操作失误而降低成了商业信用,万一国际市场风云突变,客户可能不付款或少付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我国A公司与国外B公司签订一份CIF出口合同,以信用证方式支付,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最晚装运期为5月31日,信用证有效期为6月2日”。A公司备货出运,于5月25日取得正本已装船清洁提单,A公司应不迟于()向银行提交相关单据。
    A

    5月25日

    B

    5月31日

    C

    6月1日

    D

    6月2日


    正确答案: C
    解析: 因为题中已明确规定了信用证的有效期。

  • 第21题:

    问答题
    某农产品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贸易公司出口一批花生仁,国外客户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开来一份不可撤销信用证,证中的装运条款规定:“Shipment from Chinese port to Singapore in May, Partial shipment prohibited.”农产品进出口公司按证中规定,于5月15日将200公吨花生仁在福州港装上“嘉陵”号轮,又由同轮在厦门港签发的两套提单。农产品公司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到银行交单议付,却遭到银行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问:银行的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银行的拒付没有道理。信用证中的装运条款规定:“Shipment from Chinese port to Singapore in May, Partial shipment prohibited.”即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而我方的两百公吨货物分别在福州和厦门装运,且同为“嘉陵”号,因此,本案的主要问题是要确定运往同一目的地的货物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分别装上同一航次,同一艘载货船只,属不属于分批装运的问题。
    《UCP600》第三十一条规定:“表明使用同一运输工具并经由同次航程运输的数套运输单据在同一次提交时,只要显示相同目的地,将不视为部分发运,即使运输单据上标明的发运日期不通或装卸港、接管地或发送地点不同。”由此可见,本案中,我方的做法不属于分批装运。所以,银行拒绝付款没有道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判断题
    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期为4月30日,有效期为5月15日,我外贸公司于4月12日将货物装船并取提单,于5月6日向议付行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按《UCP600》规定,银行应予议付。(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受益人必须在交单期内提交单据到银行,如无特殊规定,最迟交单日期不得迟于装运日期后21天。我外贸公司于4月12日装运,5月6日提交单据,已经超过21天,因此银行有理由拒付。

  • 第23题:

    问答题
    某出口企业收到一份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即期议付信用证,正准备按信用证规定发货时,突接开证银行通知,声称开证申请人已经倒闭。对此,出口企业应如何处理?依据何在?

    正确答案: 我出口公司可按信用证规定发货,因为信用证下开证行具有第一性付款责任,其不能以开证申请人倒闭为由拒付,只要受益人提交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 付款。当然,出口人在发货之前要确保能提交相符单据,因为此种情况下,开证行审单非常苛刻。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