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人员依法对疑点企业A进行税务约谈,在实施约谈过程中,A企业同意自查补税,但却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自查补税且无正当理由,评估人员应对其进行()。
第1题:
税务机关在对评估对象实施约谈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应转入实地核查环节。
第2题:
在纳税评估分析阶段,如果疑点全部排除又未发现新的疑点,转入()环节。
第3题:
纳税评估过程中,如果需要约谈评估对象,税源管理部门应当提前下达的文书是()
第4题:
纳税评估人员需要进行纳税约谈时,可由纳税评估人员事先向纳税人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提前通知纳税人。
第5题:
约谈举证环节,要求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对疑点举证说明,同时报送()。
第6题:
税务约谈的主要对象是企业财务人员,因纳税评估工作的需要,纳税评估人员可以直接约谈其他人员。
第7题:
《纳税评估约谈通知书》
《纳税评估自查表》
《纳税评估分析表》
《纳税评估约谈举证记录》
第8题:
应根据纳税人存在的涉税疑点,整理编写约谈提纲
确定约谈的时间、地点、对象和内容
应告知被询问人的权利和义务
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制作《询问通知书(约谈)》,并送达纳税人
第9题:
纳税人拒绝主管国税机关约谈建议或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约谈承诺的
纳税人在约谈说明中拒不解释评估人员提出的问题,或对评估人员提出的问题未能说明清楚的
约谈后同意自查补税,或者选择以自查补税代替约谈说明,但未在约定的期限内自查补税且无正当理由的
疑点全部被排除,未发现新的疑点
第10题:
实施税务约谈前,应报经评估实施部门负责人批准,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约谈事由以及在指定时间到税务机关自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
税务约谈的对象只能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
税务约谈中,应使用《约谈笔录》记录纳税人对疑点问题的陈述说明,核对纳税人提供的举证资料,评估人员应当收集举证资料复印件,并与原件进行核对,填制《纳税评估评定处理情况表》。经约谈排除疑点的直接制作评定结果,尚未排除疑点的实施调查核实。
税务约谈工作一般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报经评估实施部门的主管局长批准。
第11题:
纳税人拒绝主管地税机关约谈建议或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约谈承诺的
纳税人在约谈说明中拒不解释评估人员提出的问题或对评估人员提出的问题未能说明清楚的
约谈后同意自查补税或者选择以自查补税代替约谈说明但未在约定的期限内自查补税且无正当理由的
疑点全部被排除未发现新的疑点
第12题:
税务稽查
实地核查
再次约谈
评估处理
第13题:
在约谈举证环节,要求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对疑点举证说明纳税人应同时报送()
第14题:
税务机关在对评估对象实施约谈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应转入实地核查环节。
第15题:
在实施税务约谈的过程中,说法正确的有()
第16题:
在约谈举证环节,要求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对疑点举证说明,同时报送()
第17题:
税务机关在对评估对象实施约谈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应直接转入评估处理环节,并注明“未发现违法行为,审定后归档”的建议。
第18题:
对
错
第19题:
税务约谈的对象限于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不得约谈企业其他相关人员
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的问题,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
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计算和填写错误,可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
税务约谈必须由纳税人参加,不得委托代理人参加
对约谈中发现的必须到生产经营现场了解情况的应呈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第20题:
《纳税评估约谈举证记录》
《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
《纳税评估分析表》
《纳税评估工作底稿》
第21题:
税务约谈的对象限于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不得约谈企业其他相关人员
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计算和填写错误,可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
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的问题,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
对约谈中发现的必须到生产经营现场了解情况的应程交给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税务约谈必须由纳税人参加,不得委托代理人参加
第22题:
《纳税评估约谈通知书》
《纳税评估自查表》
《纳税评估约谈举证记录》
《纳税评估分析表》
第23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