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机关每年评估该类企业的退(免)税的户数,应不低于所辖有出口退(免)税申报业务的该类企业总户数的5%,属于管理类别为二类的出口企业的管理措施。
第1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评定为(): (一)自首笔申报出口退(免)税之月起至评定当日未满12个月,或尚未申报过出口退(免)税。 (二)上一年度内,累计6个月以上未申报出口退(免)税。 (三)上一年度内,纳税信用等级为C级。 (四)上一年度内,发生过违反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的情形,但尚未达到税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标准的。 (五)存在省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其他失信情形。
第2题:
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年。
第3题: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报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应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第15栏(业务类型)、《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第19栏〔退(免)税业务类型〕填写()。
第4题:
对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资料齐全,《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签字、印章完整的,主管国税机关应当场予以备案。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主管国税机关应一次性告知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待其补正后备案。
第5题:
管理类别为一类的出口企业的管理措施,包括()。
第6题:
国税机关每年评估管理类别为三类的出口企业的户数,应不低于所辖有出口退(免)税申报业务的该类企业总户数的()。
第7题:
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
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
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
第8题:
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
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
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
第9题:
第10题:
对
错
第11题: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免)税
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需要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
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0日内需要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第12题:
20%
40%
60%
100%
第13题:
对出口企业申报的符合规定的退(免)税,主管国税机关应在()日内(从受理退(免)税申报之日起,至将《税收收入退还书》传递至国库)办结相关退(免)税手续。
第14题:
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中规定,符合哪些条件之一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评定为三类。
第15题: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发生的真实出口货物劳务,因符合规定的原因造成在规定期限内未收齐单证无法申报出口退(免)的,应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举证资料,经税务机关批准后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
第16题:
对出口企业申报的符合规定的退(免)税,主管国税机关应在()个工作日内(从受理退(免)税申报之日起,至将《税收收入退还书》传递至国库〕办结相关退(免)税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将具体内容及处理意见一次性书面告知出口企业。
第17题:
对管理类别为三类的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国税机关应先审核电子信息,再抽取一定比例的原始凭证进行人工审核。抽取比例应不低于该类企业每个申报批次所附原始凭证的60%。
第18题:
本级国税机关应掌握哪些征管信息资料()。
第19题:
5%
10%
20%
30%
第20题:
2
5
10
20
第21题:
增值税纳税评估资料和数据
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资料及数据
出口企业税务认定的基本情况
电子口岸系统提供的出口数据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
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