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作业监督要求,对格式条款的保护,各行不得自行修改、删减、注释格式条款,因个案确有必要进行修改的,应报()法律合规部门审查。
第1题:
合同主办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涉及对广发银行标准合同或示范合同修改的以及使用其他合同的,应()
第2题:
合同经办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对总行法律合规部审定的合同文本的非商务条款进行改动的,必须将改动后的文本提交总行法律合规部再进行合法性审查,如仅对商务条款进行改动,则可自行确定后签署不再报审。
第3题:
对公客户委托贷款业务格式文本确需修改的,修改部分()。
第4题:
合规风险管理标准如确需修改部分内容,经总行行领导批准后,由()统一组织修改
第5题:
总行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分支机构所辖机构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根据特定客户的实际情况,确需修改格式合同文本或使用非贵阳银行格式合同文本的,须经以下哪个流程方可使用?()
第6题: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同管理办法(2017年版)》,合同文本法律审查一般由签订机构法律与合规部门负责;合同签订机构为支行的,由()负责。
第7题:
分行确有需要自行设计格式文本对外开立个人资信证明的,须先经分行()审批通过,再经()按照《交通银行合同性文件法律审查办法》(交银办〔2014〕180号)(包括其修订、代替文件)规定对合同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及()进行消保审核,并向()报备后方可使用
第8题:
总行/分行合规部
分支行风险管理部
总行公司银行部
分支行业务管理部
第9题:
会计结算
法律合规
公司业务
A和B都对
第10题:
省分行
市分行
支行
开户行
第11题:
使用我-行制式合同文本,未做修改增删,或仅作商务性、技术性条款修改增删,以及一级分行及以上机构正式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修改或增删合同文本内容的
针对同类业务事项和同类当事人重复使用已按规定作过法律审查且审查意见被全部采纳的非制式合同文本,合同文本无实质变化,且法律法规、监管环境及签订履行合同的情势未发生变化的行合同的情势未发生变化的,经法律与合规部门同意,可不再提交法律审查,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审查后仅对商务性、技术性条款进行修改增删且对我-行无重大不利影响的,或根据法审意见调整文本内容的
其他经法律与合规部门同意,可不进行法律审查的
第12题:
一级分行法律与合规部门
二级分行法律与合规部门
一级分行业务部门
二级分行业务部门
第13题:
以下()部门负责资信证明业务的合规性审查,负责对非格式资信证明文本的审核。
第14题:
对于总行制定的标准格式文本,一级分行需要根据辖内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修改后转发辖内使用的,应当报总行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并附填写完整的《标准格式文本修改审查表》,审查表中必须包含的内容有()
第15题:
对公授信业务中,原则上一律使用交通银行法律合规部制作的对公授信格式合同文本,除非:()
第16题:
对于在合同中修改、补充的条款或对《客户查询和提供信用信息授权书》授权文件的内容修改后使用的,须经分行()审查。
第17题:
《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可见,补充条款、特别约定条款等非格式条款的效力优于格式条款。因此,贷款经办人在填写或录入非格式条款信息,或对格式条款进行修改时,应当更加慎重。
第18题:
对于超出交行业务样本范围的资信证明委托,及超出交行询证函参考格式的询证,开户行应逐笔上报分行()部门审查批准后办理。
第19题:
总行营运部
分行营运部
分行消保部
法律合规部
第20题:
对
错
第21题:
分行法律合规部
总行法律与合规事务部
总行
分行
第22题:
同城支行
异地支行
分行
总行
第23题:
法律审查
合规性
业务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营销部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