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规定,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非重要水域面积()平方米以上的,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1题:
依据《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未按照批准的要求占用水域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2题:
《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由()颁布实行。
第3题:
依据《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在下列水域中,除()外,均为重要水域,应实行特别保护。
第4题: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按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第5题: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占用水域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6题: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占补平衡、保护生态严格控制的原则。
第7题:
申请建设项目占用水域,涉及()航道等水域,对水域功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提供占用水域影响评价报告。
第8题: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占补平衡、()、严格控制的原则。
第9题: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禁止在水库设计洪水位以下进行危害防洪、供水、水资源保护、()、灌溉等建设活动;
第10题: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域,如不涉及占用市级河道或者跨市、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水域,应()。
第11题: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管理,实行()、占补平衡的原则。
第12题:
军事设施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13题:
已审批占用水域岸线的建设项目,()年内未实施的属于“乱建”。
第14题:
《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所指的水域是指: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管理范围,不包括海域和在耕地上开挖的鱼塘。
第15题: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兴建替代水域工程或者采取(),应当符合经依法批准的方案。
第16题:
项目占用水域,按照()和()实行分类管理。
第17题: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应当根据所在地水域保护规划的要求和被占用水域的(),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兴建替代水域工程或者采取功能补救措施,也可以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占用水域补偿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18题: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管理,实行()、严格控制的原则。
第19题: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占用水域活动的()。
第20题:
《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中所称水域,是指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水塘及其管理范围,不包括()和在耕地上开挖的渔塘。
第21题: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占用水域,按照()和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第22题:
占用水域补偿费标准,依照当地()价格、替代水域工程造价或采取功能补救措施的费用确定,由省价格、财政部门批准。
第23题:
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由国务院批准
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工程占用土地,由国务院批准
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大型基础设施占用土地,由国务院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外,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