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通行证》和校车标识喷涂式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第1题:
专用校车以及喷涂或粘贴专用校车车身外观标识的非专用校车应由校车标志、中文字符“校车”、中文字符“核载人数:××人”、校车编号和校车轮廓标识组成,且应符合GB24315的相关规定。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2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校车标牌档案,确定档案编号。
第3题:
办理补领或者换领校车标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内审核,补发或者换发校车标牌。
第4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校车标牌时,属于非专用校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重新制作行驶证,调整校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并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学生和成人乘坐人数,原行驶证收回并销毁。
第5题:
根据《校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第6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时,应当通过全国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核查比对机动车行驶证记载信息、校车驾驶人驾驶资格以及校车安全技术检验情况,确认是否一致。
第7题:
已取得校车标牌的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并将校车标牌交回核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8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校车标牌丢失、灭失补领、校车报废、转移、迁出业务时,校车标牌在有效期内未收回的,应当公告校车标牌作废。
第9题:
校车或者校车的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校车检验有效期满前()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第10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校车标牌领取表之日起()内核发校车标牌。
第11题:
500元;
300元;
200元;
100元。
第12题:
第13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时,应当审查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14题:
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15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时,应当通过全国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核查比对行驶证记载信息、校车驾驶人驾驶资格以及校车安全技术检验情况,确认是否一致。
第16题:
非校车喷涂校车标准,或者不具备三年以上准驾车型安全驾驶经历的人驾驶校车的,由()部门处以警告或者100元罚款。
第17题: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18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时,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
第19题:
办理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变更登记,属于非专用校车喷涂粘贴校车外观标识的,登记审核岗应当审查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并收存校车使用许可的复印件。
第20题:
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核发校车标牌。
第21题:
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核发校车标牌。
第22题:
省级
市级
县级
部级
第23题:
绿色标识
彩色标识
不同标识
统一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