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院在工伤职工住院期间,因无某种药品、材料或检查设备需到院外购药、购材料或检查的,经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同意后,其费用由定点医院垫付,纳入()费用结算范围。
第1题:
定点医院在工伤职工住院期间,因无某种药品、材料或检查设备需到院外购药、购材料或检查的,经()同意后,其费用由乙方垫付,纳入工伤康复费用结算范围。
第2题:
定点医院在工伤职工住院期间,因无某种药品、材料或检查设备需到院外购药、购材料或检查的,经()同意后,其费用由定点医院垫付,纳入工伤康复费用结算范围。
第3题:
定点医院如将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确认为康复对象的工伤职工收入院,其医疗费用甲方()支付。
第4题:
定点医院应保证提供符合工伤康复医疗服务标准的住院床位,依据()等专业技术标准掌握医疗康复指征、为工伤职工提供医疗康复服务。
第5题:
定点医院成为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后,经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获得由其颁发的()。
第6题:
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审核完成定点医院报送来的()治疗费用后,按工伤有关规定支付定点医院。
第7题:
参保工伤职工在定点医院住院期间进行了()引发疾病需要的检查或治疗(包括药物),应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医疗费用清单需标注“非工伤”部分。
第8题:
定点医院指定一名业务领导分管工伤康复服务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对()的检查和监督。
第9题:
参保工伤职工在定点医院康复住院期间发生医疗纠纷时,如经有关部门确认为医疗事故时,定点医院应自事故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告()。
第10题:
定点医院在工伤职工住院期间,因无某种药品、材料或检查设备需到院外购药、购材料或检查的,经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同意后,其费用由()垫付,纳入工伤康复费用结算范围。
第11题:
参保工伤职工在定点医院住院期间进行了非工伤引发疾病需要的检查或治疗(包括药物),应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医疗费用清单需标注“非工伤”部分,并须事先告知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并经其签字同意按自费或其它费用来源处理;否则,所产生的“非工伤”医疗费用由()负担。
第12题:
该定点医院
参保人单位
市社会保险机构
市社会保险机构或该定点医疗机构
第13题:
参保工伤职工在定点医院住院期间进行了非工伤引发疾病需要的检查或治疗(包括药物),应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医疗费用清单需标注()部分。
第14题:
参保工伤职工在定点医院住院康复治疗总费用中,()费用不得超过该总费用的20%。
第15题:
定点医院在工伤职工住院期间,因无某种药品、材料或检查设备需到院外购药、购材料或检查的,经甲方同意后,其费用由乙方垫付,纳入工伤康复费用结算范围。其他情况发生的院外费用,()不予支付。
第16题:
定点医院需要为工伤职工提供超出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及标准的自费医疗服务项目,须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人员以及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并经其签字同意按自费处理,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负担。
第17题:
()费用的结算程序中约定医疗单位应于每月十日前将上月工伤保险伤者住院的《深圳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住院结帐单》或《深圳市工伤保险康复医疗住院结帐单》等有关资料,报所属的社保机构审核。社保机构核准后,将按规定偿付给约定医疗单位。凡资料不齐致无法审核的费用不予偿付。
第18题:
参保工伤职工在定点住院康复住院期间发生医疗纠纷时,应严格按法定程序处理,并及时通知()。
第19题:
参保工伤职工在定点医院住院期间进行了非工伤引发疾病需要的检查或治疗(包括药物),应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医疗费用清单需标注“非工伤”部分,并须事先告知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并经其签字同意按()来源处理。
第20题:
参保工伤职工在定点医院住院康复治疗总费用中,药品支出费用不得超过该总费用的20%;确需带药的须经()批谁。
第21题: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照《广东省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准入标准》的规定,确认定点医院作为()协议机构。
第22题:
参保工伤职工在()康复住院期间发生医疗纠纷时,应严格按法定程序处理,并及时通知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第23题:
住院期间参保人经定点医院核准,同意参保人在院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各类检查、治疗(含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发生的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由参保人先垫付现金,再回()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