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省地税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按年确定地方税种纳税申报的具体期限,提前向社会发布。
第1题:
《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办理纳税申报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对其()负责。
第2题:
修订后的《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电子申报方式但未使用CA证书申报的,在按照规定填写、传递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等电子数据后,其纸质材料可以按季度或年,集中向地税机关报送。具体报送频率由()的规定。
第3题:
《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纳税申报表主要内容包括()等。
第4题:
《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方便申报和税收管理,主管地税机关应引导纳税人选择()方式。
第5题:
《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地税机关的规定,根据不同税种、事项选择使用()。
第6题:
《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地税部门在受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直接申报时,应当做好纳税申报表和涉税资料的()审核。
第7题:
《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电子申报方式但未使用CA证书申报的,在按照规定填写、传递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等电子数据后,其纸质材料可以按(),集中向地税机关报送。
第8题:
《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可以不办理纳税申报。
第9题:
《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根据不同情况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10题:
《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纳税申报义务或代理纳税申报,依据《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
第11题:
《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纳税申报方式主要有()等。
第12题:
《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因()等原因,需要调整纳税申报期限的,属于全*省范围的,由省地税局统一调整,并向社会发布;属于市范围以内的,由市地税局(含省地税局直属局,下同)调整,报省地税局备案,并向社会发布。
第13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普通票内部管理暂行办法》(皖地税〔2012〕8号)规定,对A类纳税人,发票领购原则上采用批量供应或验旧购新方式。发票领购量以纳税人一个季度的用票量为限,最多不超过半年。
第14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普通票内部管理暂行办法》(皖地税〔2012〕8号)规定,纳税人发生发票丢失、被盗情况的,应在市级或省级媒体上声明作废。公告声明作废的内容应包括()、发票数量等。
第15题:
《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可以不办理纳税申报。
第16题:
《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经()等,自行发现的往期未申报税款,可以要求补充申报。纳税人补充申报、缴纳税款的,依法加收滞纳金。
第17题:
《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我*省地税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自主向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以下简称纳税申报)。
第18题:
修订后的《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地税部门在受理纳税人延期申报申请后,应当在()日内查明事实,作出许可决定。
第19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欠税公告实施暂行办法》公告的欠税指地税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各项税收,不包括滞纳金、罚款和基金(费)。
第20题:
修订后的《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自( )起施行。
第21题:
修订后的《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地税部门在受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时,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直接登录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局自行录入申报数据,系统自动进行审核。
第22题:
《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地税部门在受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直接申报时,应当做好纳税申报表和涉税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和逻辑性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
第23题:
安徽省地税局规定,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地方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的,公告机关应当按()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