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14年5月20日,某县地税局征管分局接群众举报,A餐饮有限公司利用收入不入账的方法偷逃税款。2014年5月25日,分局派两名税务干部(李某与钱某)对该公司实施检查,税务人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但没有线索。于是对公司经理在公司附近的宿舍进行了搜查,发现了经营收支流水账。经与实际申报纳税情况核对,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该公司利用收入不入账方法偷逃税款50000元。5月28日,该分局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在对该公司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的同时,并处罚款30000元。5月30日,经分局长批准,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5月30日,该餐公司提出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要求。6月5日,由李、钱二人和其他一名干部在某宾馆共同主持了听证会。经听取意见后,当场作出维持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并将决定书当场交给该公司代表,同时决定听证所花会场租赁费用2000元由该公司承担。在没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该公司于7月5日就30000元罚款一事向县地税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县地税局以纳税人未缴纳税款及已超过法定复议期限为由,当场决定不予受理复议申请。7月6日,该公司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指出该分局及县地税局在该案处理过程中违法行为,并简要说明理由。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某县地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企业有偷税行为。稽查局按规定立案后于2014年5月22日派一名稽查人员由单位司机陪同,对该企业实施了检查。稽查人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对该企业的帐簿及记帐凭证进行了核查,并对法人代表的住房进行了检查,同时经县地税局局长批准,对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进行了查询。最后查实该企业2013年度采取少列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的事实。案件经审理后,县地税稽查局于2014年6月28日作出了补税、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请问:税务机关在该案处理中有哪些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第5题:
被告人曹某,在任某市税务局稽查员期间,以群众举报材料中反映某公司偷税问题相要挟,向该公司会计金某索要20万元人民币。在收到该公司给予的16万元后,曹某隐藏了该公司偷逃国家税款的举报材料,对该公司偷逃税款的行为不予查处,致使少征应征税款人民币37万余元。曹某的行为已构成()
第6题:
根据某公司原职工举报线索,某市税务稽查局对该公司纳税情况依法实施稽查后发现,公司在2008年度1~6月存在不按规定使用发票、未按规定申报、账外经营、隐匿收入、编造虚假记账凭证、偷逃税款等行为。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公司补缴税款和追缴所偷税款,合计3000多万元。后来,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对其各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合计1000万元。根据公司提出的要求,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举行听证。案件经审理后,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合计罚款450万元。公司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市税务局申请复议。市税务局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公司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后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公司应当在收到市税务稽查局告知后多长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第7题:
某县税务稽查局2010年1月检查某公司纳税情况时,发现该公司2009年8月有一笔少缴的税款某基层税务分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该县税务稽查局可以要求该公司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第8题: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第9题:
根据某公司原职工举报线索,某市税务稽查局对该公司纳税情况依法实施稽查后发现,公司在2008年度1~6月存在不按规定使用发票、未按规定申报、账外经营、隐匿收入、编造虚假记账凭证、偷逃税款等行为。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公司补缴税款和追缴所偷税款,合计3000多万元。后来,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对其各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合计1000万元。根据公司提出的要求,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举行听证。案件经审理后,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合计罚款450万元。公司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市税务局申请复议。市税务局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公司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后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如果本案原告提出若干证据证明被告处罚程序违法,但是,法院认为这些证据均不能成立,法院还应当要求被告履行处罚程序合法的举证责任吗?
第10题:
根据某公司原职工举报线索,某市税务稽查局对该公司纳税情况依法实施稽查后发现,公司在2008年度1~6月存在不按规定使用发票、未按规定申报、账外经营、隐匿收入、编造虚假记账凭证、偷逃税款等行为。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公司补缴税款和追缴所偷税款,合计3000多万元。后来,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对其各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合计1000万元。根据公司提出的要求,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举行听证。案件经审理后,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合计罚款450万元。公司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市税务局申请复议。市税务局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公司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后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进行审理。根据法律和国家税务总局文件中有关处罚听证的规定,市税务稽查局()。
第11题: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案情:2013年8月28日,某县地税局稽查局对所属某商场2012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纳税检查。稽查人员到该商场财务部门向有关人员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对该商场的纳税情况开始进行检查。在实地检查中,稽查人员从该企业的一个沙发后发现一本销售单据,经清点核对,属于帐外单据,未记入销售收入帐簿,共应补缴税款3万元。该商场法人刘某发现后,指使有关人员将帐外单据夺回,将稽查人员推出门外,还给有关人员打电话,调集车辆准备将现存商品货物转移运走。当日下午,稽查人员迅速返回稽查局,报经分局长批准后,开具《查封(扣押)证》,会同公安人员一同返回该商场。当即查封了该商场价值8万余元的商品货物,并向该商场开付查封清单。8月29日,税务稽查人员在履行了有关法定手续后,向该商场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该商场偷税3万元,限期缴纳,同时还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该商场,对其偷税行为将按照所偷税款给予1倍罚款,对其拒绝检查行为将罚款2千元。该商场法人刘某觉得理亏,怕事情闹大,放弃听证权利。8月30日,稽查人员在履行了有关法定手续后,向该商场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偷税行为按照所偷税款给予1倍罚款,对其拒绝检查的行为罚款2千元。8月31日,刘某主动缴纳了税款3万元。9月1日刘某又缴纳了罚款2千元。稽查人员当即履行有关法定手续解除对该商场商品货物的查封。分别指出税务人员上述行为中哪些执法行为违反了税收征管法,并说明理由。
第16题:
税务检查人员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应遵守的规定有()。
第17题:
根据某公司原职工举报线索,某市税务稽查局对该公司纳税情况依法实施稽查后发现,公司在2008年度1~6月存在不按规定使用发票、未按规定申报、账外经营、隐匿收入、编造虚假记账凭证、偷逃税款等行为。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公司补缴税款和追缴所偷税款,合计3000多万元。后来,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对其各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合计1000万元。根据公司提出的要求,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举行听证。案件经审理后,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合计罚款450万元。公司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市税务局申请复议。市税务局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公司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后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进行审理。若市税务局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公司对处罚不服,以市税务局稽查局为被告起诉;同时,对市税务局不作出复议决定也不服,以市税务局为被告起诉。两个起诉的效果是( )。
第18题:
案情:某从事生产的个体工商户杨某,2001年3月1日领取营业执照并办理了税务登记。但杨某一直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同年6月1日,主管税务所对杨某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认定杨某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纳税,共计应缴纳税款6000元。该所当即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补缴税款6000元,加收滞纳金500元,按《税收征管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对未申报纳税行为处以未缴税款50%即3000元的罚款。 请指出该税务所执法中的违法问题,并说明原因。
第19题:
个体饮食户李某于2001年5月开始营业,2001年7月税务部门在漏征漏管户清查中发现李某未申报纳税,对此,税务机关应()。
第20题:
案情:A县某餐饮部属承包经营,该县城关征管分局接群众反映,该餐饮部利用收入不入帐的方法偷逃税款。2001年5月25日,分局派两名税务干部(李某与钱某)对其实施检查,税务人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但没有线索,于是对餐饮部经理宿舍进行了搜查,发现了流水帐,经与实际申报纳税情况核对,查出该餐饮部利用收入不入帐方法,偷逃税款50000元的事实。5月28日,该分局依法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30000元罚款的决定。5月29日,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5月30日,该餐饮部提出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要求。6月5日由李、钱二人和其它一名干部共同主持了听证会,经听取意见后,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听证所花费用由餐饮部承担,并将决定书当场交给餐饮部代表。在没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该餐饮部于7月5日就30000元罚款一事向县地税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县地税局以纳税人未缴纳税款及已超过法定复议期限为由不予受理复议申请。7月6日,餐饮部依法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指出该分局及县地税局在该案处理过程中违法行为,并说明理由。
第21题:
根据某公司原职工举报线索,某市税务稽查局对该公司纳税情况依法实施稽查后发现,公司在2008年度1~6月存在不按规定使用发票、未按规定申报、账外经营、隐匿收入、编造虚假记账凭证、偷逃税款等行为。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公司补缴税款和追缴所偷税款,合计3000多万元。后来,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对其各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合计1000万元。根据公司提出的要求,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举行听证。案件经审理后,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合计罚款450万元。公司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市税务局申请复议。市税务局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公司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后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进行审理。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在()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第22题:
甲公司逃避缴纳税款1万元并且占应纳税额5%
甲公司逃避缴纳税款5万元并且占应纳税额10%,但是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且根据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缴纳了相应的罚款
甲公司逃避缴纳税款5万元,占应纳税额15%,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未补缴应纳税款
甲公司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5%,已经补缴了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但该公司在5年前曾因逃避缴纳税款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两次行政处罚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