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等医保有关管理人员开展医保基金检查。
第1题:
A、50%
B、15%
C、30%
D、10%
第2题:
医保经办机构应及时向定点医疗机构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变化情况,并组织对定点医疗机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3题:
目前持社保卡在(),需先设置交易密码方可使用。新办的社保卡登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mhrss.gov.cn)的初始密码:123456,参保人可登陆该网站修改并设置交易密码。具体交易密码设置方式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xmhrss.gov.cn—服务索引—社会保险—服务指南—社保综合,察看“社会保障卡交易密码设立及变更”上有详细说明。
第4题:
定点医疗机构或科室在5人以下的,被冻结医保服务编码的医师人数达到该医疗机构(科室)医师总数比例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医保服务协议约定,暂停该科室医保服务或暂停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第5题:
医保医师增减或变更信息,定点医疗机构应通过医保接口将信息及时上传到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医保医师增减或变更信息,定点医疗机构应通过医保接口将信息及时上传到医保信息管理系统。
第6题:
医保管理部门如需查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涉事人时,机构应积极配合并向甲方提供医保医疗服务有关的材料和数据,同时确保内容真实。
第7题:
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的医保结算系统、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延伸到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工作(护理)站和推进社保卡代替就诊卡工作,实现医保“()”业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
第8题:
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结算地点开展医保业务,未经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批准,定点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增加或迁移结算地点。
第9题: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医保信息系统的技术和接口标准,配备医保联网相关的设施设备直接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
第10题:
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结算地点开展医保业务,未经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批准,定点医疗机构可以自行将不具备医保结算资格的分支机构、其他机构纳入医保联网结算范围。
第11题:
定点医疗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服务场所或服务窗口,安排专职人员做好工作?()
第12题:
医保管理质量考核
医保费用质量考核
医保信息数据分析
医保费用绩效分析
第13题:
第14题:
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指的是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余、超支共同分担”的费用分担机制。
第15题:
下列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的专职管理人员配置,错误的是:()。
第16题:
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由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牵头,各相关部门联动的医保质量管理考核机构,定期进行()
第17题:
厦门市医保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在提供购药、门诊诊疗、住院治疗及各种检查时,发现患者持他人社保卡进行结算的,应认真做好做好登记(社保卡号、姓名、性别、持卡人信息等),刷卡结算后电话通知医保管理部门即可。
第18题:
厦门市医保定点服务机构应根据医保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机构实际,合理组织安排医保服务人员参加医保政策及业务培训。
第19题:
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更新的医保数据库应及时通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更新维护本地系统。定点医疗机构的()等新增、变更信息应及时维护至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信息系统。
第20题:
定点医疗机构被冻结医保服务编码的医师人数达到该医疗机构(科室)医师总数()的(医疗机构或科室在5人以下的,比例为50%),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医保服务协议约定,暂停该科室医保服务或暂停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第21题:
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收费项目医保编码对应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编码对应工作,医保项目目录打包对应
第22题:
厦门市医保定点服务机构存在以下行为者,将被中断医保连线:()。
第23题:
住院定点单位有责任为医保经办机构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积极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