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有何职权?

题目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有何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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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的职权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股东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如制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和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等;董事会实施股东会的决议,如聘免公司经理和由经理提名的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对股东会负责等;监事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如对董事和经理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董事和经理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要求予以改正等。

  • 第2题: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的名称是什么?是常设机构还是临时机构?


    正确答案:中央社会治安治理领导机构的名称是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协助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

  • 第3题:

    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建设包括哪些内容?


    正确答案: 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包括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和村(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加强基层综合治理机构建设的措施:
    ⒈健全机构、配齐人员。乡镇、街道一级要成立由党、政干部牵头,吸收有关方面参加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配齐专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副职。乡镇街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应由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负责。要设立乡镇、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配齐专职工作人员。村(居)一级应设立融“治保、调解、巡逻、帮教、普法”五位一体的综合治理办公室。
    ⒉理顺关系,强化职能。明确综合治理机构和办公室的性质、任务和重要作用,提高办事效率。要理顺上下左右的工作关系,强化工作职能。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支持,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⒊加大投入,保障经费。要加大对基层综合治理机构的投入,解决好办公住房条件,其工作经费由地方财政给予保障,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 第4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决定》有何重要意义?


    正确答案: 1991年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大量文件,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同年3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两个《决定》,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纲领性文件。这两个文件全面总结了我国多年综合治理的理论和实践,明确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地位作用、性质任务、目标要求、工作范围、领导体制、方针原则、保障措施等重大内容,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标志着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 第5题:

    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打击”?“打击”有何特点?


    正确答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打击”或“打”是依法“惩治”、“惩罚”、“惩处”的意思,是指司法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妨碍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的专门性活动。既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逮捕、起诉、审判犯罪分子的执法活动;也包括工商行政、新闻出版、海关等国家行政管理对与社会治安有关的违法行为的查禁工作;还包括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实施的监禁惩罚,以及对妨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人员进行的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罚。
    “打击”主要有以下特征:
    第一,“打击”是国家治理违法犯罪的法律手段,实施打击的主体只能是司法机关和有关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人民群众可以依法扭送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违法犯罪分子,可以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但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能替代专门机关依法行使惩处犯罪分子的法律职权。
    第二,“打击”的对象是妨碍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包括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它行政法规的违法分子等。
    第三,“打击”的法律性质属于依法剥夺违法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剥夺其从事违法犯罪的手段、条件的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第四,“打击”依其对象和适用程序可分为“严打”和一般性打击工作。“严打”的对象和程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予以明确规定,打击的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一般性的打击工作的对象则比较宽泛,是指对一般违法犯罪分子制裁和惩罚。处罚手段不仅有刑事处罚,还包括行政处罚如送劳动教养等。
    第五,打击依其地位和作用来看,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和实施其它措施的前提条件,与其它治理措施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

  • 第6题:

    棘轮机构有何特点?棘轮机构有哪些类型?各有何特点?


    正确答案: 齿式棘轮机构结构简单,制造方便,运动可靠,容易实现小角度的间歇转动,转角大小调节方便。但是棘齿进入啮合和退出啮合的瞬间会发生刚性冲击,故传动的平稳性较差。此外,在摇杆回程时,棘爪在棘轮齿背上滑行时会产生噪声和磨损。按其啮合或摩擦情况不同,又可分为外啮合(外接触)式和内啮合(内接触)式。
    摩擦式棘轮机构是通过棘爪与棘轮之间的摩擦力来传递运动的,噪声小,但接触面间易发生滑动。为了增加摩擦力,一般将棘轮做成槽形。

  • 第7题:

    试述各级行车安全监察机构的职权有哪些?


    正确答案: 各级行车安全监察机构作为维护行车安全法规的监察机构,为了全面履行其职责,必须具有以下职权:
    (1)发现作业上违反安全法规时有权加以纠正,对危及行车安全者,有权立即制止,必要时可临时停止其工作,并责成有关单位议处,对不适合担当行车工作的人员,有权责成有关部门予以调整。
    (2)对危及行车安全的技术设备,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要求限期解决,情况严重,确有发生严重事故可能时,有权采取临时扣留,封闭措施,并责成有关单位紧急处理。
    (3)发现有关规程、规范、规则、细则、办法、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违反《技规》和其他行车安全法规时,有权通知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必要时可停止其实施。
    (4)调查处理事故中,在确定性质和责任上有分歧意见时,由各级行车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结论性意见。
    (5)有建设权,即建议对违反行车安全法规或发生行车事故的责任人员和领导干部,给予处分,建议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成绩和防止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6)改善运输安全环境,即改善运输安全的工作环境和运输安全的内部社会环境。

  • 第8题:

    问答题
    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打击”?“打击”有何特点?

    正确答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打击”或“打”是依法“惩治”、“惩罚”、“惩处”的意思,是指司法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妨碍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的专门性活动。既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逮捕、起诉、审判犯罪分子的执法活动;也包括工商行政、新闻出版、海关等国家行政管理对与社会治安有关的违法行为的查禁工作;还包括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实施的监禁惩罚,以及对妨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人员进行的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罚。
    “打击”主要有以下特征:
    第一,“打击”是国家治理违法犯罪的法律手段,实施打击的主体只能是司法机关和有关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人民群众可以依法扭送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违法犯罪分子,可以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但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能替代专门机关依法行使惩处犯罪分子的法律职权。
    第二,“打击”的对象是妨碍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包括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它行政法规的违法分子等。
    第三,“打击”的法律性质属于依法剥夺违法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剥夺其从事违法犯罪的手段、条件的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第四,“打击”依其对象和适用程序可分为“严打”和一般性打击工作。“严打”的对象和程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予以明确规定,打击的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一般性的打击工作的对象则比较宽泛,是指对一般违法犯罪分子制裁和惩罚。处罚手段不仅有刑事处罚,还包括行政处罚如送劳动教养等。
    第五,打击依其地位和作用来看,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和实施其它措施的前提条件,与其它治理措施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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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决定》有何重要意义?

    正确答案: 1991年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大量文件,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同年3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两个《决定》,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纲领性文件。这两个文件全面总结了我国多年综合治理的理论和实践,明确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地位作用、性质任务、目标要求、工作范围、领导体制、方针原则、保障措施等重大内容,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标志着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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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何重要作用?

    正确答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第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和促进立法,执法和守法等项法制建设协调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包括立法、执法和守法3个方面。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还有许多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实的地方,亟待进一步加强。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无论对于立法工作,还是执法、守法,都是极大的推动和促进。它可以使这几方面的工作更好地相互靠垫和协调发展,进而提高整体效益。第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实现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途径和形式。社会主义法制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求公民要知法、守法。实现这些要求,必须有载体、有具体形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真正落实了,不仅执法机关可以有效地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全社会的法制观念也会相应增强。第三,有利于把各项社会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综合治理就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各种社会关系,规范公民的行为,减少涉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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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地方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正确答案: 地方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是党委、政府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职责是:
    (一)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政策。
    (二)对本地区一个时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指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充分调动各级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五)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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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问答题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的名称是什么?是常设机构还是临时机构?

    正确答案: 中央社会治安治理领导机构的名称是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协助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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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何重要作用?


    正确答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第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和促进立法,执法和守法等项法制建设协调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包括立法、执法和守法3个方面。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还有许多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实的地方,亟待进一步加强。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无论对于立法工作,还是执法、守法,都是极大的推动和促进。它可以使这几方面的工作更好地相互靠垫和协调发展,进而提高整体效益。第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实现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途径和形式。社会主义法制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求公民要知法、守法。实现这些要求,必须有载体、有具体形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真正落实了,不仅执法机关可以有效地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全社会的法制观念也会相应增强。第三,有利于把各项社会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综合治理就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各种社会关系,规范公民的行为,减少涉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

  • 第14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是什么时候作出的?主要内容有哪几条?有何重要意义?


    正确答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是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颁布的。《决定》的主要内容有7项:
    (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因而必须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其主要任务是: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密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加强对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鼓励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调解、疏导民间纠纷,缓解社会矛盾;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改造工作。
    (3)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建立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和保障。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
    (6)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与单位和个人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奖惩制度。
    (7)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部门、各方面齐抓共管,积极参与。各级人大常委会对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应当经常进行监督检查。颁布这一《决定》的重大意义在于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为全社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 第15题:

    地方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正确答案: 地方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是党委、政府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职责是:
    (一)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政策。
    (二)对本地区一个时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指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充分调动各级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五)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 第16题:

    《廉政准则》对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规定不准有下列行为:
    ①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③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④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⑤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 第17题:

    在内阁制国家和总统制国家国家元首的职权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内阁制起源于英国,是由内阁掌握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府制度,内客对议会负责并爱议会监督。总统制始于美国。在 1787 年,美国在制定国家宪法时,采取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又相互制约的原则。通过选举来确定总统,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行政首脑,还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具有极大的权力,同时又受到相当程度的制约。

  • 第18题: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对有哪些情况之一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行使一票否决权?


    正确答案:①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造成地区、部门、单位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②对不安定因素或群众纠纷处置不力,以致发生非法游行、聚众闹事、停工、停产、停课等严重后果,危害社会稳定的;
    ③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重大案件或恶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④因教育管理不力,单位违法犯罪情况比较严重的;
    ⑤因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给国家、集体造成损失,又不认真查处、改进的;
    ⑥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其他重大治安问题,有意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
    ⑦对打击走私贩私犯罪活动重视不够,查处不力的;
    ⑧出现其他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认为需要否决的。

  • 第19题:

    电网调度机构的职权有哪些?


    正确答案: 电网调度机构的职权包括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电网发供电生产的指挥权、发用电的监督和控制权和电力电量考核权,具体如下:
    (1)指令权。指令权是指电网调度机构单方面的行为,不需要取得相对人的同意,指令的结果,是相对人负有必须执行和遵守的义务,如违反或不执行指令,就有可能受到相应的制裁和强制其执行,调度指令具有法律性和行政强制性。
    (2)调度计划的制定权。这是一种落实国家发、供电计划的实施权,是将具有法律约束的国家发、供、用电计划具体落实到月、日,由调度计划来具体实施,国家将其具体调度计划的权力授予了电网调度机构。
    (3)紧急情况的处理权。为保证电网安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在发生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和电网事故的紧急情况时,调度机构值班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紧急情况的处理权是电网调度机构所具有的一种特殊权力。
    (4)电力调度计划的变更权。它是指电网调度机构在电网出现特殊情况时,变更日调度计划的一种权力,这种权力因受到限制而只能在特殊情况下的一定范围内实施。
    (5)许可权。即有的虽非上一级调度管辖,但运行规程中可以明确规定,在操作这一部分设备时,需经上级值班调度人员许可,即由电网调度机构实施许可权。
    (6)协调权。协调权是指电网调度管理过程中,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之间因电力而引起的经济关系的一种权力,这种协调主要体现在调度计划的安排过程中。
    (7)监督权。监督权是指上级调度机构监督下级调度机构的调度管理工作,调度机构监督用电地区和用电单位的用电情况等的一种权力。
    (8)实施处罚权。对于不服从电网调度,在电网电力紧张时期的超计划分电、用电的行为须予以惩戒,如实施限电、强制扣还电力电量、暂时停止供电等处罚办法的权力。
    电网调度机构具有这些职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和电网内各单位的合法权益,其权力的行使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滥用职权是一种行政侵害行为,因此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 第20题:

    问答题
    棘轮机构有何特点?棘轮机构有哪些类型?各有何特点?

    正确答案: 齿式棘轮机构结构简单,制造方便,运动可靠,容易实现小角度的间歇转动,转角大小调节方便。但是棘齿进入啮合和退出啮合的瞬间会发生刚性冲击,故传动的平稳性较差。此外,在摇杆回程时,棘爪在棘轮齿背上滑行时会产生噪声和磨损。按其啮合或摩擦情况不同,又可分为外啮合(外接触)式和内啮合(内接触)式。
    摩擦式棘轮机构是通过棘爪与棘轮之间的摩擦力来传递运动的,噪声小,但接触面间易发生滑动。为了增加摩擦力,一般将棘轮做成槽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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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的职责。

    正确答案: (1)研究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政策。
    (2)对一个时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并监督实施。
    (3)组织、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措施。
    (4)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5)办理党委和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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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有何职权?

    正确答案: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对辖区内的所有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有协调指导权、监督检查权、表彰批评权和对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以及治安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处分建议权。县以下(不含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有评先晋级一票否决建议权,县以上(含县)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有一票否决决定权,其办公室有建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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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建设包括哪些内容?

    正确答案: 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包括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和村(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加强基层综合治理机构建设的措施:
    ⒈健全机构、配齐人员。乡镇、街道一级要成立由党、政干部牵头,吸收有关方面参加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配齐专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副职。乡镇街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应由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负责。要设立乡镇、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配齐专职工作人员。村(居)一级应设立融“治保、调解、巡逻、帮教、普法”五位一体的综合治理办公室。
    ⒉理顺关系,强化职能。明确综合治理机构和办公室的性质、任务和重要作用,提高办事效率。要理顺上下左右的工作关系,强化工作职能。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支持,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⒊加大投入,保障经费。要加大对基层综合治理机构的投入,解决好办公住房条件,其工作经费由地方财政给予保障,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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