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题目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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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