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一石油公司的原油又B市运输公司运送到C市炼油厂,三单位均为独立法人。一天,B市运输公司的运油车在C市境内发生原油泄露,造成公路附近农田污染。请问这起事故应由()市环保部门负责调查处理。A、A市B、B市C、C市D、由三个市一起负责

题目

A市一石油公司的原油又B市运输公司运送到C市炼油厂,三单位均为独立法人。一天,B市运输公司的运油车在C市境内发生原油泄露,造成公路附近农田污染。请问这起事故应由()市环保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 A、A市
  • B、B市
  • C、C市
  • D、由三个市一起负责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更多“A市一石油公司的原油又B市运输公司运送到C市炼油厂,三单位均为独”相关问题
  • 第1题:

    第三笔业务中该粮油公司纳税地点不应为( )。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县


    正确答案:BCD
    应该在甲市纳税,就不应在乙市、丙市、丁县纳税。 

  • 第2题:

    (三)

    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与乙市某运输公司在乙市签订运送100吨化工原料的合同,乙市运输公司车队在从乙市向甲市运输途中,行至丙市和丁市交界处,由于车速太快,天又下雨,加上驾驶员道路不熟,运输车发满车的化工原料全部倾倒于丙市农民周某和丁市农民吴某的承包田中,毁坏了庄稼和农田,经有关部门处理后,双方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71.如果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因货物损失对乙市某运输公司提起诉讼,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则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人民法院。

    A.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所在地

    B.乙市某运输公司所在地

    C.事故发生地

    D.合同签订地


    正确答案:AB

  • 第3题:

    北京市a区甲公司与大连市b区乙公司在大 连市c区签订购买鲜活鱼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 送货,并且必须在7月2日前将货物送到北京市d区 水产品市场。于是乙公司找到大连市e区的丙运输 公司,与其签订了 1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 乙公司在大连市f区的货物于7月1日前运至北京市 d区水产品市场。后丙公司以注册地在大连市b区的 车辆进行运输。该车在从大连向北京运输途中,行至 天津附近发生车祸,车、货俱损。7月2日,甲公司收 到残损货物,于是便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乙 公司得知货物损失后,也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丙公司则以车祸责任不在己方为由拒绝赔偿,甲公司、 乙公司都欲向法院起诉。
    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未约定管辖法院,则对 甲、乙之间的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北京市a区人民法院
    b.大连市b区人民法院
    c.大连市c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d区人民法院


    答案:B,D
    解析:
    。如无协议管辖,则按照法定管辖确定法 院管辖权,B项为被告住所地;D项为已经明确约定的 合同履行地,且合同已开始履行。

  • 第4题:

    W、X、Y、Z依次为京沪铁路线上由南到北的4座城市,X市距W市100千米,Y市距X市200千米,Z市距Y市400千米。Y市的乙公司与W市的甲公司签订了购买一台挖掘机的合同,约定由甲公司送货上门到乙公司处。在合同履行中,下列关于乙公司履行变更要求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可以要求甲公司将挖掘机送到X市的丙公司
    B. 可以要求甲公司将挖掘机送到X市的丙公司,但需经甲公司同意
    C. 不得要求甲公司将挖掘机送到Z市的丁公司
    D. 可以要求甲公司将挖掘机送到Z市的丁公司,但需经甲公司同意
    E. 可以要求甲公司将挖掘机送到Z市的丁公司,但增加的履行费用由乙公司承担


    答案:A,E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零八条的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有按照指示运输的义务,但是对于承运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托运人应当赔偿。本题中,约定由位于W市的甲公司送货上门至位于Y市的乙公司,Y市和W市之间相距300千米。

    AB项:由于位于W市的甲公司距离X市的丙公司是100千米,根据上述法条规定,托运人在承运人交付货物之前,有任意变更权。因此,要求甲公司将挖掘机运送到位于X市的丙公司并不需要承运人的同意。另外,承运人的赔偿请求权是在托运人变更运输到达地点等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行使。本题中,若变更交货地点为X市的丙公司,距离要比运送到Y市的乙公司近100千米,并没有给承运人造成损失,不能要求托运人赔偿。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

    CDE项:位于Z市丁公司距离位于W市的甲公司是700千米。同理,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将货物运输到位于Z市的丁公司并且不需要经过承运人同意。但是对于承运人多花费的500千米的运费损失有权要求托运人赔偿。故E项正确,C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E。
    *

  • 第5题:

    在特殊情况下,经过总部批准后,省(市)石油公司加油卡可以授权运维商担任系统安全管理员。


    正确答案:错误

  • 第6题:

    A市的甲公司与B市的乙公司在C市订立一份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即交货地为D市,后因乙公司违约,甲公司()。

    • A、向A市法院起诉
    • B、向C市法院起诉
    • C、只能向B市法院起诉
    • D、可在B市、D市法院中选择一个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D

  • 第7题:

    2005年1月,A市粮油进出口公司委托甲、乙前往吉林采购玉米,1月5日,二人到达吉林市,与该市某粮油公司经理丙洽谈后,双方签订了10万吨小麦的购销。次日甲独自前往拜访一位亲戚,乙一人在宾馆里接到丙的电话,称有一批质量优良的玉米待售,问乙所在的粮油进出口公司是否需要。乙想到甲确实曾经说过公司也需要上好的玉米,就立即前往看货,发现玉米质量确实不错,于是就以A市粮油进出口公司的名义与丙签订了5吨小麦的购销合同。因时间问题,甲和乙回到本公司后,未来得及向公司详细汇报就又前往海南出差。 2月底,吉林市某粮油公司将上述两批货物送到,并要求支付货款。A市粮油进出口公司收货时发现有5吨玉米,经询问才知道实际情况,但之前A市粮油进出口公司已经与另一家公司签订了玉米的购销合同,不再需要玉米。因此A市粮油公司要求退货,但某粮油公司不同意退货,并要求A市粮油进出口公司立即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货款。 问: (1)甲、乙与某粮油公司签订的10吨小麦的合同是否有效?A市粮油进出口公司是否应对其承担法律后果? (2)乙与某粮油公司签订5吨玉米购销合同是否有效?A市粮油进出口公司是否应对其承担法律后果? (3)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甲、乙与某粮油公司签订的10万吨小麦的购销合同有效。甲、乙受A市粮油进出口的委托前往吉林采购玉米,有粮油公司的授权委托,是有权代理。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责任。”因此,A市粮油进出口公司应当对该合同承担法律责任。
    (2)乙与吉林某粮油公司签订的玉米购销合同对A市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因为乙与某粮油公司签订玉米购销合同的行为是超越代理权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所谓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的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知,无权代理主要包括未经授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范围的无权代理和代理权消灭之后的无权代理。本案中,乙虽然是A市粮油进出口公司的采购员,但A市粮油进出口公司并没有授权他购买玉米,因此在签订玉米购销合同上他是没有代理权的,属于超越代理权范围的无权代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没有代理权而为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才发生法律效力,未经追认的,由行为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被代理人A市粮油进出口公司事后并没有追认,相反在接到货物后,即对5吨小麦予以拒绝,因此该合同对A市粮油进出口公司不发生法律责任。A市粮油进出口公司不对其承担法律后果。
    (3)根据《民法通则》第79条的规定,"数个代理人共同形式代理权的,如果其中一人或数人未与其他委托代理人协商,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侵犯代理人权益的,由实施行为的委托代理人承担责任。”本案中甲与乙同为A市粮油进出口公司的采购员,共同拥有并行使了签订购买10万吨小麦的代理权,对该代理权行使的合法性由二人共同负责;但是5万吨玉米的购销合同则是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行签订的,所以甲不对其负责,即甲不承担该无权代理的责任。另外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本案中某粮油公司明知乙没有购买玉米的代理权还与其签订5万吨玉米的购销合同的行为正是属于上述情形。因此,某粮油公司应当与乙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 第8题:

    ()受理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以及相关监管工作。

    • A、市和县(市)人民政府
    • B、市和县(市)交通主管部门
    • C、市和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地(市)公司运维检修部和地(市)检修分公司合署,具有()和实施主体的双重职责。


    正确答案:职能管理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市下辖四区三县,其中的乙县有一炼油厂,该厂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了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该炼油厂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上报备案单位是()。
    A

    乙县安全监管部门

    B

    乙县公安消防机构

    C

    甲市安全监管部门

    D

    甲市公安消防机构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A市一石油公司的原油又B市运输公司运送到C市炼油厂,三单位均为独立法人。一天,B市运输公司的运油车在C市境内发生原油泄露,造成公路附近农田污染。请问这起事故应由()市环保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A

    A市

    B

    B市

    C

    C市

    D

    由三个市一起负责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下列省份简称与政府所在地对应正确的是()
    A

    豫一郑州市,宁~南京市

    B

    晋一太原市,冀一石家庄市

    C

    桂一西宁市,渝一贵阳市

    D

    琼一三亚市,陇一西安市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二)

    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与乙市某运输公司在乙市签订运送100吨化工原料的合同,乙市运输公司车队在从乙市向甲市运输途中,行至丙市和丁市交界处,由于车速太快,天又下雨,加上驾驶员道路不熟,运输车发生翻车事故,满车的化工原料全部倾倒于丙市农民周某和丁市农民吴某的承包田中,毁坏了庄稼和农田,经有关部门处理后,双方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因货物损失对乙市某运输公司提起诉讼,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则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人民法院。

    A.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所在地

    B.乙市某运输公司所在地

    C.事故发生地

    D.合同签订地


    正确答案:AB
    AB。解析: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第14题:

    位于甲市A区的黑马运输公司与位于甲市B区的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保险合同, 为其公司的一辆东风大卡投保。某日,该东风大卡从甲市A区出发,运载一批货物去往乙市C区,途中遇大雨,山石滑坡,在丙市D区发生保险事故。其后黑马运输公司与保险公司因保险理赔事宜发生纠纷,黑马运输公司欲起诉保险公司,请问下列哪个法院没有管辖权?(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B.甲市B区人民法院
    C.乙市C区人民法院 D.丙市D区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
    考点: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讲解:根据《民诉意见》第25条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 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黑马运输公司欲起诉保险公司,甲市B区是被告住所地,乙市C区是运输目的地,丙市D区是保险事故发生地,因此以上三地的人民法院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甲市A区作为原告住所地没有管辖权。答案选A。

  • 第15题:

    北京市a区甲公司与大连市b区乙公司在大 连市c区签订购买鲜活鱼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 送货,并且必须在7月2日前将货物送到北京市d区 水产品市场。于是乙公司找到大连市e区的丙运输 公司,与其签订了 1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 乙公司在大连市f区的货物于7月1日前运至北京市 d区水产品市场。后丙公司以注册地在大连市b区的 车辆进行运输。该车在从大连向北京运输途中,行至 天津附近发生车祸,车、货俱损。7月2日,甲公司收 到残损货物,于是便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乙 公司得知货物损失后,也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丙公司则以车祸责任不在己方为由拒绝赔偿,甲公司、 乙公司都欲向法院起诉。
    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 院,下列哪些约定法院符合法律规定?( )
    a.北京市a区人民法院
    b.大连市b区人民法院
    c.大连市f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d区人民法院


    答案:A,B,C,D
    解析:
    。合同的双方当亊人可以在书面合同 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 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A、B、C选 项正确。购销合同中采取送货方式的,货物送达地属 于合同履行地,因此D选项也正确。

  • 第16题:

    濮阳市因中原油田而兴,濮阳市的发展同样离不开中原油田。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7题:

    A市、B市均为某省设区的市,在A市设立的旅行社可以在B市设立服务网点,但不能超出该省的行政区划。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甲市下辖四区三县,其中的乙县有一炼油厂,该厂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了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该炼油厂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上报备案单位是()。

    • A、乙县安全监管部门
    • B、乙县公安消防机构
    • C、甲市安全监管部门
    • D、甲市公安消防机构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北京市A区甲公司与大连市B区乙公司在大连市C区签订购买鲜活鱼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送货,并且必须在7月2日前将货物送到北京市D区水产品市场。于是乙公司找到大连市E区的丙运输公司,与其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乙公司在大连市F区的货物于7月1日前运至北京市D区水产品市场。后丙公司以注册在大连市B区的车辆进行运输。该车在从大连向北京运输途中,行至天津A区与居住在天津B区的王某的车辆相撞,车、货俱损。后相撞车辆被马上带往位于天津C区的保险公司进行车辆毁损鉴定,7月2日,甲公司收到残损货物;于是便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乙公司得知货物损失后,也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丙公司则以车祸责任不在己方为由拒绝赔偿,甲公司、乙公司都欲向法院起诉。请回答下列问题: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未约定管辖法院,则对甲、乙之间的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北京市A区人民法院
    • B、大连市B区人民法院
    • C、大连市C区人民法院
    • D、北京市D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D

  • 第20题:

    下列地处三亚市迎宾路单位是()。

    • A、三亚市人民政府
    • B、三亚市公安局
    • C、三亚市检察院
    • D、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多选题
    周某、吴某欲对乙市某运输公司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人民法院。[2005年真题]
    A

    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所在地

    B

    乙市某运输公司所在地

    C

    丙市

    D

    丁市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将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22题:

    多选题
    北京市A区甲公司与大连市B区乙公司在大连市C区签订购买鲜活鱼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送货,并且必须在7月2日前将货物送到北京市D区水产品市场。于是乙公司找到大连市E区的丙运输公司,与其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乙公司在大连市F区的货物于7月1日前运至北京市D区水产品市场。后丙公司以注册在大连市B区的车辆进行运输。该车在从大连向北京运输途中,行至天津A区与居住在天津B区的王某的车辆相撞,车、货俱损。后相撞车辆被马上带往位于天津C区的保险公司进行车辆毁损鉴定,7月2日,甲公司收到残损货物;于是便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乙公司得知货物损失后,也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丙公司则以车祸责任不在己方为由拒绝赔偿,甲公司、乙公司都欲向法院起诉。请回答下列问题: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下列哪些约定法院符合法律规定?()
    A

    北京市A区人民法院

    B

    大连市B区人民法院

    C

    大连市F区人民法院

    D

    北京市D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某省甲市粮油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货物生产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零售业务,不承担粮食收储任务,不享受国家关于粮食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9-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9月份销售给消费者豆油2000公斤,每公斤18元(不含税),已收到全部货款,开出普通发票,合计金额18000元,其余因消费者未索取而未开发票; (2)9月份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免税大豆一批,取得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15000元,大豆已验收入库; (3)9月份向邻省乙市某酒厂销售高粱50吨(粮油公司未向甲市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高粱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800元/吨,由于甲市没有火车站,粮油公司将高粱运至本省丙市丁县火车站,并发往乙市,该粮油公司本月已收到全部货款,并支付火车运费6000元,已收到铁路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 (4)10月份购进磨面机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税额1700元;支付相关运费200元,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磨面机已安装并投入使用; (5)10月份该粮油公司装修公司大门,其所属建筑公司(独立核算)负责该装修业务,收取装修费10000元(包括材料费5000元,人工费5000元)。(说明:有关票据在本月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9月初增值税留抵税额为0)上述第三笔业务中,该粮油公司的申报纳税地点应为()。
    A

    甲市

    B

    乙市

    C

    丙市

    D

    丁县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