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
②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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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哪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明确的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具备的条件。()

    • A、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 B、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
    • C、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 D、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

    正确答案:A,B,C,D

  • 第2题: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哪些证件、证明材料?


    正确答案: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 第3题:

    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材料?


    正确答案: 1、居住在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护照;
    (2)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居住在未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护照;
    (2)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
    (2)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4、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
    (2)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3)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工作局出具的《收养能力评估证明书》。
    5、台湾居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3)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 第4题:

    台湾居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正确答案: 台湾居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③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 第5题:

    外国收养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包括哪些?


    正确答案: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收养申请”、“收养人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是指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的下列文件,包括:
    ①跨国收养申请书;
    ②出生证明;
    ③婚姻状况证明;
    ④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⑤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⑥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⑦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⑧家庭情况报告,包括收养人的身份、收养的合格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

  • 第6题: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正确答案:正确

  • 第7题:

    问答题
    居住在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正确答案: 居住在已与我国建立了外交关系的国家的华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护照;
    ②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馆或领馆认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多选题
    下列哪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明确的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具备的条件。()
    A

    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B

    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

    C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D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国内公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正确答案: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3、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4、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5、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6、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不必提交的材料有()。
    A

    申请人签署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提交《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

    B

    场地核查表

    C

    《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预先核准了字号名称的提交)

    D

    验资报告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台湾居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正确答案: 台湾居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③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居住在未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正确答案: 居住在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护照;
    ②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驻该国使馆或领馆认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不必提交的材料有()。

    • A、申请人签署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提交《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
    • B、场地核查表
    • C、《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预先核准了字号名称的提交)
    • D、验资报告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国内公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正确答案: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3、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4、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5、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6、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 第15题:

    居住在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正确答案: 居住在已与我国建立了外交关系的国家的华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护照;
    ②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馆或领馆认证。

  • 第16题:

    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正确答案: 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
    ②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 第17题:

    林权权利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正确答案: (1)林权登记申请;
    (2)林权证;
    (3)林权依法变更或者灭失的有关证明文件。

  • 第18题:

    下列人员中,在迁入内地或回国定居,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是()。

    • A、香港同胞
    • B、澳门同胞
    • C、台湾同胞
    • D、华侨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问答题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哪些证件、证明材料?

    正确答案: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正确答案: 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
    ②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正确答案: 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
    ②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材料?

    正确答案: 1、居住在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护照;
    (2)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居住在未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护照;
    (2)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
    (2)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4、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
    (2)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3)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工作局出具的《收养能力评估证明书》。
    5、台湾居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3)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外国收养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包括哪些?

    正确答案: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收养申请”、“收养人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是指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的下列文件,包括:
    ①跨国收养申请书;
    ②出生证明;
    ③婚姻状况证明;
    ④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⑤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⑥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⑦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⑧家庭情况报告,包括收养人的身份、收养的合格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