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归国留学人员在国外所生子女回国落户有何规定?”相关问题
  • 第1题:

    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是指海外留学人员以()等回国创办企业。

    • A、专利
    • B、科研成果
    • C、专有技术
    • D、技术职称

    正确答案:A,B,C

  • 第2题:

    夫妇出国留学、谋生的,其所生子女如何落户?


    正确答案: 夫妇双方在国外留学的,其所生子女按照省公安厅鲁公外(1997)320号文规定,出国留学人员所生子女送回国内抚养的,可以向其原户口所在地的抚养人处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申报手续时,须提交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谁认证的在国外所生子女的出生证明,及我驻外使馆开具的其父母身份证明,子女回国时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办理。

  • 第3题:

    留学生在国外所生子女回国后能否再出境?


    正确答案:留学人员在国外所生子女回国后在当地申报暂住户口的,可在其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有效期内再出境;登记常住户口的,如再出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的规定申领护照。

  • 第4题:

    公派或自费留学人员在国外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如随父母回国入户,需要何种证明材料?


    正确答案: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计划外生育的,回国后应有我驻其所在国使馆或领馆证明及其所生育子女的出生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 第5题:

    留学回国人员怎样办理落户手续?


    正确答案:⑴公派或自费出国的留学人员,回国后要求在原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的,派出所可以凭归国留学人员的出国护照,依据原户口注销登记直接办理恢复户口手续;理由正当,需要在该市、县内其他派出所辖区登记户口的,落户地派出所可以凭归国留学人员的出国护照及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证明中应载明户口注销前户口登记的详细内容),办理落户手续。
    ⑵需要跨市、县安置工作的归国留学人员,属于国家统一分配的,凭国家教育部和人事部的有关证明,由接收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不属于国家统一分配的,凭护照和接收地市、县以上人事部门证明在接收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⑶获得博士学位或调整到国家重点项目的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及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归国留学人员,凭省以上人事部门的有关证明及户口迁移证明,可办理家属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随迁手续。

  • 第6题:

    以下子女,是婚生子女的有()。

    • A、事实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 B、已婚男女与第三人发生性行为所生的子女
    • C、婚姻期间受胎但离婚后所生子女
    • D、无效婚姻男女所生子女

    正确答案:A,C

  • 第7题:

    建立和完善()政策,吸引外国海外留学人员和外流科技人才回国效力。

    • A、人才回国
    • B、人才归国
    • C、人才强国
    • D、人才兴国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填空题
    海外留学人员以()、()、()等回国创办企业。

    正确答案: 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归国留学人员在国外所生子女回国落户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出国留学人员将其在国外所生子女送回国抚养,可以向其子女拟定居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申报常住户口登记。送回国内抚养的子女拟居住地按以下顺序选择:①其父或母在国内的,在父亲或母亲处;其父母都在国外的,在其父或母原户口所在地的抚养人处。②没有上项条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处。③没有上项条件的,可在其他抚养人处。
    申报常住户口时,须提交经我驻该国使馆或领馆认证的在国外所生子女的出生证明及我驻外使馆或领馆开具的其父母身份的证明、子女回国时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留学人员在国外所生子女回国后欲在其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有效期内再出境的,应当在当地申报暂住户口。在其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有效期内未出境的,应将暂住户口改为常住户口。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将其寄养在国内亲属处的子女户口迁到父母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留学生在国外所生子女回国后能否再出境?

    正确答案: 留学人员在国外所生子女回国后在当地申报暂住户口的,可在其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有效期内再出境;登记常住户口的,如再出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的规定申领护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在为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方面,我国有何政策?

    正确答案: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人事部等十六个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26号),对为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留学人员统战工作的范围是()。
    A

    海外留学人员

    B

    归国留学人员

    C

    国外留学人员

    D

    海外留学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回国人员凭什么手续落户?


    正确答案: 公民出国前已按规定注销户口的,回来后原户口登记机关凭"护照"或其它有效证件恢复户口,并将"护照"或其它有效证件复印件留作依据。

  • 第14题:

    海外留学人员以()、()、()等回国创办企业。


    正确答案: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

  • 第15题:

    在为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方面,我国有何政策?


    正确答案: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人事部等十六个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26号),对为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

  • 第16题:

    国家对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入学问题有何照顾优惠政策?


    正确答案: 教育部《关于妥善解决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的意见》(教外留[2000]1号)规定:
    (1)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是指在国外正规大学及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取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尖子人才,其中既包括学成后回国工作的人员,也包括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或已加入外国国籍后短期回国工作的人员。对上述人员的子女在我国内地入学时遇到的实际困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当地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本着“适当照顾、特事特办”的原则,尽可能地提供优惠和便利条件加以解决。
    (2)对申请进入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就读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一般不宜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其它费用,并应尽可能就近安排到较好的公办学校就读。对回国参加中考或高考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各地可酌情给予适当照顾。
    (3)对使用汉语学习尚有一定困难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各地可酌情为其开办实行“双语教学”的班级,待汉语水平提高后,再妥善安排其随班正常就读。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指定一所或几所条件较好的学校用于安排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入学。
    (4)对优秀留学回国人员中“有特殊和重大贡献者”(其认定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子女入学时遇到特殊问题,各地可酌情采取“一事一议、特别审批”的办法加以解决。

  • 第17题:

    对现役军人配偶申请落户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军队干部配偶随军安置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发〔1991〕41号文件和青岛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国发〔1991〕41号文件的意见》(青人调字〔1992〕第1号)等规定的随军条件和程序办理。

  • 第18题:

    留学人员统战工作的范围是()。

    • A、海外留学人员
    • B、归国留学人员
    • C、国外留学人员
    • D、海外留学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问答题
    公派或自费留学人员在国外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如随父母回国入户,需要何种证明材料?

    正确答案: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计划外生育的,回国后应有我驻其所在国使馆或领馆证明及其所生育子女的出生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多选题
    以下子女,是婚生子女的有()。
    A

    事实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B

    已婚男女与第三人发生性行为所生的子女

    C

    婚姻期间受胎但离婚后所生子女

    D

    无效婚姻男女所生子女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国家对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入学问题有何照顾优惠政策?

    正确答案: 教育部《关于妥善解决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的意见》(教外留[2000]1号)规定:
    (1)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是指在国外正规大学及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取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尖子人才,其中既包括学成后回国工作的人员,也包括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或已加入外国国籍后短期回国工作的人员。对上述人员的子女在我国内地入学时遇到的实际困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当地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本着“适当照顾、特事特办”的原则,尽可能地提供优惠和便利条件加以解决。
    (2)对申请进入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就读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一般不宜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其它费用,并应尽可能就近安排到较好的公办学校就读。对回国参加中考或高考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各地可酌情给予适当照顾。
    (3)对使用汉语学习尚有一定困难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各地可酌情为其开办实行“双语教学”的班级,待汉语水平提高后,再妥善安排其随班正常就读。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指定一所或几所条件较好的学校用于安排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入学。
    (4)对优秀留学回国人员中“有特殊和重大贡献者”(其认定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子女入学时遇到特殊问题,各地可酌情采取“一事一议、特别审批”的办法加以解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夫妇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所生子女如何落户?

    正确答案: 夫妇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所生子女可在本部队驻地派出所单独立户,并由该子女担任户主,也可以随军内职工登记集体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留学人员归国后能否享受归侨待遇?

    正确答案: 出国留学人员包括公派和自费,自费留学生如已在国外定居、就业,未加入外国国籍的,应属华侨,他们回国后就是归国华侨,可享受归国华侨的待遇;公派留学生如逾期滞留不归,已在国外定居、就业,未加入外国国籍,从法律、政策上讲应属华侨,但他们没有履行回国工作等义务,回国后不应享受归国华侨待遇。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