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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包括华侨、归侨的()。

    A、配偶

    B、父母

    C、外孙子女

    D、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答案:ABCD

  • 第2题: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对华侨农(林)场的土地保护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的土地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有华侨农场经济发展及其归难侨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受到《宪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的保护。《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合法使用的土地、山林、滩涂、水面等资源,企业依法享有使用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国家依法征收或者征用这些土地的,依法给予补偿。

  • 第3题:

    国家对拨给华侨农(林)场的专项经费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自1985年以来,华侨农场逐渐由中央和省管理下放到由所在地政府管理。中央财政从“七五”计划起,每年安排华侨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等专项资金,各有关省、自治区也相应安排配套资金扶持华侨农(林)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或者私分各级人民政府核拨给华侨农(林)场的专项经费。

  • 第4题:

    关于华侨农(林)场退休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问题国家有何政策?


    正确答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9号)的要求:
    (1)对已经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所办中小学,其退休教师仍留在企业的,由企业按照《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对退休教师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所在企业予以计发。
    尚未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办中小学,其在职教师的工资和退休教师的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的,由企业按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计发。
    企业上述支出,允许计入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按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计发确有困难的亏损企业,同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中央亏损企业,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上述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2)对各地已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其关闭破产前所办中小学退休教师的待遇问题,由各地方政府研究解决。
    (3)今后在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时,企业退休教师一并移交。在职人员的移交要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移交后,退休教师退休金待遇按照当地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执行。中央管理企业所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后,由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 第5题: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对华侨农(林)场的学校、医院管理体制的改革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由于历史原因,华侨农(林)场一直承担着企业办社会的职能,社会性、政策性支出负担沉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林)场的发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在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所在的地方设置的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的教育、卫生规划,统一管理。”

  • 第6题:

    国家对华侨农(林)场职工纳入地方基本养老体系有何具体规定?


    正确答案: 华侨农(林)场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依照《关于农垦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15号)的精神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企业和职工,执行当地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和职工,实行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参保办法。
    农垦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对于规模较大、跨行政区域分布的企业,可作为一个单位参加地市级或省本级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内垂直管理的农垦企业,也可以作为一个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由省级管理。
    农垦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执行当地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事非农业生产职工的个人缴费,原则上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缴费基数可按省农垦企业平均工资核定,缴费方式可以采取按月申报,按月或按季、收获季节缴纳。农垦企业单位缴费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核定。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原则上以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从事农业生产的,可采取与土地耕作面积挂钩等办法合理核定,以保证基金收入的稳定增长。

  • 第7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对归侨、侨眷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有何具体规定?


    正确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规定:“国家依法维护归侨、侨眷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用人单位及归侨、侨眷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当地的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 第8题:

    问答题
    关于华侨农(林)场归难侨基本养老保险有何政策?

    正确答案: 《关于做好华侨农(林)场归(难)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0]44号)规定,从1999年10月1日起,华侨农(林)场及归(难)侨职工要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收入不足支付归(难)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部分,中央财政按照60%的比例给予适当补助,另外的40%由地方政府负责解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对归侨、侨眷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有何具体规定?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规定:“国家依法维护归侨、侨眷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用人单位及归侨、侨眷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当地的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保障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益宪法是怎样规定的?

    正确答案: 《宪法》第5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益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关于华侨农(林)场退休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问题国家有何政策?

    正确答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9号)的要求:
    (1)对已经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所办中小学,其退休教师仍留在企业的,由企业按照《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对退休教师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所在企业予以计发。
    尚未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办中小学,其在职教师的工资和退休教师的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的,由企业按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计发。
    企业上述支出,允许计入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按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计发确有困难的亏损企业,同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中央亏损企业,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上述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2)对各地已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其关闭破产前所办中小学退休教师的待遇问题,由各地方政府研究解决。
    (3)今后在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时,企业退休教师一并移交。在职人员的移交要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移交后,退休教师退休金待遇按照当地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执行。中央管理企业所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后,由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国家对拨给华侨农(林)场的专项经费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自1985年以来,华侨农场逐渐由中央和省管理下放到由所在地政府管理。中央财政从“七五”计划起,每年安排华侨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等专项资金,各有关省、自治区也相应安排配套资金扶持华侨农(林)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或者私分各级人民政府核拨给华侨农(林)场的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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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侨眷是指 ( ) 在国内的眷属。

    A、华侨、华人

    B、华侨、归侨

    C、归侨、华人

    D、华侨、华裔


    答案:B

  • 第14题: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在教育方面的照顾政策是什么?


    正确答案:《归侨侨眷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的照顾对象只限于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照顾的主体是指国家举办的非义务教育的学校。照顾的内容主要是升学照顾,包括初级中学向高级中学升学,初级、高级中学向大、中专学校升学,此外还包括各种职业、成年教育的升学。

  • 第15题:

    关于华侨农(林)场归难侨基本养老保险有何政策?


    正确答案:《关于做好华侨农(林)场归(难)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0]44号)规定,从1999年10月1日起,华侨农(林)场及归(难)侨职工要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收入不足支付归(难)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部分,中央财政按照60%的比例给予适当补助,另外的40%由地方政府负责解决。

  • 第16题:

    关于归侨、侨眷投资兴业,有何政策规定?


    正确答案: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第12条规定,归侨、侨眷依法投资开发荒山、荒地、滩涂,或者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
    对归侨、侨眷依法从事的生产或依法投资兴办的企业,只要是依照法律规定兴办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人民政府都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并给予鼓励和支持。
    近年来,已有不少地方省级人大常委会根据《保护法》和《实施办法》,制定了关于扶持侨属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 第17题: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中的“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是否包括安置了归侨的国有农垦农场、林场?


    正确答案:包括安置了归侨的国有农垦农场、林场。

  • 第18题:

    保障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益宪法是怎样规定的?


    正确答案: 《宪法》第5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益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 第19题:

    问答题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中的“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是否包括安置了归侨的国有农垦农场、林场?

    正确答案: 包括安置了归侨的国有农垦农场、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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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对华侨农(林)场的生产资料、经营的作物、生产的产品有何保护政策?

    正确答案: 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拥有的生产资料、经营的作物、生产的产品是归难侨创造财富的工具和基本生活的物质来源。归侨、侨眷作为我国公民的一部分,依法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拥有的生产资料、经营的作物、生产的产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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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对华侨农(林)场的土地保护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的土地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有华侨农场经济发展及其归难侨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受到《宪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的保护。《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合法使用的土地、山林、滩涂、水面等资源,企业依法享有使用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国家依法征收或者征用这些土地的,依法给予补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在教育方面的照顾政策是什么?

    正确答案: 《归侨侨眷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的照顾对象只限于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照顾的主体是指国家举办的非义务教育的学校。照顾的内容主要是升学照顾,包括初级中学向高级中学升学,初级、高级中学向大、中专学校升学,此外还包括各种职业、成年教育的升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对华侨农(林)场的学校、医院管理体制的改革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由于历史原因,华侨农(林)场一直承担着企业办社会的职能,社会性、政策性支出负担沉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林)场的发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在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所在的地方设置的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的教育、卫生规划,统一管理。”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