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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我国居民身份证法对港澳台同胞、华侨等到内地定居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根据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香港同胞、澳门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该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第2题: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对华侨农(林)场的生产资料、经营的作物、生产的产品有何保护政策?


    正确答案: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拥有的生产资料、经营的作物、生产的产品是归难侨创造财富的工具和基本生活的物质来源。归侨、侨眷作为我国公民的一部分,依法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拥有的生产资料、经营的作物、生产的产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害。

  • 第3题:

    关于华侨农(林)场退休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问题国家有何政策?


    正确答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9号)的要求:
    (1)对已经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所办中小学,其退休教师仍留在企业的,由企业按照《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对退休教师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所在企业予以计发。
    尚未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办中小学,其在职教师的工资和退休教师的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的,由企业按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计发。
    企业上述支出,允许计入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按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计发确有困难的亏损企业,同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中央亏损企业,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上述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2)对各地已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其关闭破产前所办中小学退休教师的待遇问题,由各地方政府研究解决。
    (3)今后在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时,企业退休教师一并移交。在职人员的移交要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移交后,退休教师退休金待遇按照当地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执行。中央管理企业所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后,由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 第4题:

    国家对华侨农(林)场职工纳入地方基本养老体系有何具体规定?


    正确答案: 华侨农(林)场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依照《关于农垦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15号)的精神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企业和职工,执行当地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和职工,实行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参保办法。
    农垦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对于规模较大、跨行政区域分布的企业,可作为一个单位参加地市级或省本级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内垂直管理的农垦企业,也可以作为一个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由省级管理。
    农垦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执行当地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事非农业生产职工的个人缴费,原则上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缴费基数可按省农垦企业平均工资核定,缴费方式可以采取按月申报,按月或按季、收获季节缴纳。农垦企业单位缴费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核定。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原则上以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从事农业生产的,可采取与土地耕作面积挂钩等办法合理核定,以保证基金收入的稳定增长。

  • 第5题:

    华侨、港澳同胞遗体运出或运入境内的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卫生部、海关总署、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民事发[1993]2号)文件规定:对外国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要求将尸体或骨灰运出境外或运进中国境内安葬者,应由其亲属、所属国驻华领馆或接待单位申报,经死亡当地或原籍或尸体安葬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侨务和外事部门同意后,按卫生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的若干规定》([1983]卫防字第5号)和海关总署《关于对尸体、棺柩和骨灰进出境管理问题的通知》([84]署行字第540号)办理尸体、骨灰进出境手续,由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或设在国内的地方机构承运尸体。

  • 第6题:

    列检作业场对长大货物车进行技术作业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列检作业场对长大货物车进行技术作业时,只负责走行部、制动装置、车钩缓冲装置、车体及底架的技术检查,其他机械、液压等部分由随车乘务组负责检查。列检作业场对发现和车辆乘务员预报的长大货物车故障,应及时组织处理;对列车队无法处理须扣修的长大货物车故障,列检作业场须及时通知车辆乘务组,并上报铁路局,由车辆段和车辆乘务组共同确定施修方案。

  • 第7题:

    问答题
    华侨、港澳同胞遗体运出或运入境内的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卫生部、海关总署、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民事发[1993]2号)文件规定:对外国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要求将尸体或骨灰运出境外或运进中国境内安葬者,应由其亲属、所属国驻华领馆或接待单位申报,经死亡当地或原籍或尸体安葬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侨务和外事部门同意后,按卫生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的若干规定》([1983]卫防字第5号)和海关总署《关于对尸体、棺柩和骨灰进出境管理问题的通知》([84]署行字第540号)办理尸体、骨灰进出境手续,由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或设在国内的地方机构承运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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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关于华侨农(林)场归难侨基本养老保险有何政策?

    正确答案: 《关于做好华侨农(林)场归(难)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0]44号)规定,从1999年10月1日起,华侨农(林)场及归(难)侨职工要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收入不足支付归(难)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部分,中央财政按照60%的比例给予适当补助,另外的40%由地方政府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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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对华侨农(林)场的生产资料、经营的作物、生产的产品有何保护政策?

    正确答案: 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拥有的生产资料、经营的作物、生产的产品是归难侨创造财富的工具和基本生活的物质来源。归侨、侨眷作为我国公民的一部分,依法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拥有的生产资料、经营的作物、生产的产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关于华侨农(林)场退休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问题国家有何政策?

    正确答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9号)的要求:
    (1)对已经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所办中小学,其退休教师仍留在企业的,由企业按照《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对退休教师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所在企业予以计发。
    尚未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办中小学,其在职教师的工资和退休教师的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的,由企业按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计发。
    企业上述支出,允许计入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按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计发确有困难的亏损企业,同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中央亏损企业,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上述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2)对各地已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其关闭破产前所办中小学退休教师的待遇问题,由各地方政府研究解决。
    (3)今后在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时,企业退休教师一并移交。在职人员的移交要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移交后,退休教师退休金待遇按照当地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执行。中央管理企业所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后,由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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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对华侨农(林)场的学校、医院管理体制的改革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由于历史原因,华侨农(林)场一直承担着企业办社会的职能,社会性、政策性支出负担沉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林)场的发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在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所在的地方设置的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的教育、卫生规划,统一管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对已经实行撤场改制的华侨农(林)场职工的养老保险如何规定?

    正确答案: 《关于农垦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15号)规定:已经实行撤场建区、乡、镇的农垦企业,改制后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按规定负担;实行独立核算的工商企业及其职工、改制前参加工作的农业职工,以及原农垦企业的离退休人员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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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何谓“华侨农(林)场”?


    正确答案:华侨农(林)场是从上世纪50年代起,我国政府为安置被迫迁回国的大批归难侨设立的国有农业企业。全国现有华侨农场84个,其中广东23个、广西22个、福建17个、云南13个、海南5个、江西3个、吉林1个。华侨农场现有总人口60万人,其中归难侨22万人。土地面积480万亩,其中耕地面积67万亩。党中央、国务院对华侨农场的改革和发展十分关心,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华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深化华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和《华侨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办证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实施办法》等文件。

  • 第14题:

    关于华侨农(林)场归难侨基本养老保险有何政策?


    正确答案:《关于做好华侨农(林)场归(难)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0]44号)规定,从1999年10月1日起,华侨农(林)场及归(难)侨职工要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收入不足支付归(难)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部分,中央财政按照60%的比例给予适当补助,另外的40%由地方政府负责解决。

  • 第15题: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对华侨农(林)场的学校、医院管理体制的改革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由于历史原因,华侨农(林)场一直承担着企业办社会的职能,社会性、政策性支出负担沉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林)场的发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在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所在的地方设置的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的教育、卫生规划,统一管理。”

  • 第16题:

    对已经实行撤场改制的华侨农(林)场职工的养老保险如何规定?


    正确答案:《关于农垦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15号)规定:已经实行撤场建区、乡、镇的农垦企业,改制后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按规定负担;实行独立核算的工商企业及其职工、改制前参加工作的农业职工,以及原农垦企业的离退休人员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 第17题:

    农村中的国有土地有( )。

    • A、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等特殊土地(不包括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
    • B、国营农、林、渔场拨给国家机关、部队、学校和非农业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土地
    • C、国家拨给国家机关、部队、学校和非农业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土地
    • D、国家拨给农村集体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
    • E、国家拨给农村集体和个人使用的集体土地

    正确答案:A,B,C,D

  • 第18题:

    对灰场调湿灰含水量和灰场洒水有何规定?有何优点?


    正确答案: 将灰渣掺和一定水分使其成为调湿灰,有两个目的:一是避免灰渣在输送过程中产生飞灰;二是可提高碾压贮灰的密实度。有关试验表明适宜的含水量约为20—30%,含水量过小易产生飞灰和达不到碾压密实的要求,含水量过大易产生粘车现象,其最佳含水量应在工程投运后,从实践中试验确定。同时还应根据气候条件,随时进行调整,例如阴雨和干旱炎热天气,应适当增加和减少含水量,冬季亦应适当降低含水量,减缓冻害。
    贮灰场采用洒水车洒水是抑制飞灰的重要工程措施。对于灰场暂不继续堆灰的灰渣表面要定时洒水,洒水周期和水量应根据季节和天气条件适时调整,避免因风吹而扬灰。例如干燥多风季节,应勤洒和多洒,阴雨天气可以少洒和不洒。一般情况下建议每两天洒一遍水,每遍洒水深度2.5-5mm。在贮灰运行过程中,应经常了解天气预报,逐渐掌握天气的变化规律,在大风之前洒水以避免飞灰污染。

  • 第19题:

    问答题
    国家对华侨农(林)场职工纳入地方基本养老体系有何具体规定?

    正确答案: 华侨农(林)场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依照《关于农垦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15号)的精神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企业和职工,执行当地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和职工,实行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参保办法。
    农垦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对于规模较大、跨行政区域分布的企业,可作为一个单位参加地市级或省本级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内垂直管理的农垦企业,也可以作为一个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由省级管理。
    农垦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执行当地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事非农业生产职工的个人缴费,原则上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缴费基数可按省农垦企业平均工资核定,缴费方式可以采取按月申报,按月或按季、收获季节缴纳。农垦企业单位缴费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核定。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原则上以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从事农业生产的,可采取与土地耕作面积挂钩等办法合理核定,以保证基金收入的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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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何谓“华侨农(林)场”?

    正确答案: 华侨农(林)场是从上世纪50年代起,我国政府为安置被迫迁回国的大批归难侨设立的国有农业企业。全国现有华侨农场84个,其中广东23个、广西22个、福建17个、云南13个、海南5个、江西3个、吉林1个。华侨农场现有总人口60万人,其中归难侨22万人。土地面积480万亩,其中耕地面积67万亩。党中央、国务院对华侨农场的改革和发展十分关心,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华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深化华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和《华侨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办证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实施办法》等文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对华侨农(林)场的土地保护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的土地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有华侨农场经济发展及其归难侨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受到《宪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的保护。《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合法使用的土地、山林、滩涂、水面等资源,企业依法享有使用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国家依法征收或者征用这些土地的,依法给予补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我国居民身份证法对港澳台同胞、华侨等到内地定居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根据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香港同胞、澳门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该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国家对拨给华侨农(林)场的专项经费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自1985年以来,华侨农场逐渐由中央和省管理下放到由所在地政府管理。中央财政从“七五”计划起,每年安排华侨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等专项资金,各有关省、自治区也相应安排配套资金扶持华侨农(林)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或者私分各级人民政府核拨给华侨农(林)场的专项经费。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