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夫妻分居满2年,法院是否可以判决离婚?
第1题:
第2题: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作为区分的界限。
第3题:
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离婚。
第4题: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区分的原则是()。
第5题: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年的,且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第6题:
赵大军是现役军人,2004年与李拥军结婚。婚后因长期分居两地,赵大军与驻地一女子同居,后被李拥军知悉,遂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应当怎样处理?( )
第7题:
是否共同生活
有否子女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是否分居达三年
第8题:
是否共同生活
是否有子女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是否分居时间过长
第9题:
对
错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不得判决离婚
是否判决离婚须得乙同意
判决离婚
处理方式与一般的离婚一样
第13题:
夫妻均是华侨的离婚诉讼,我国法院是否受理?
第14题:
目前,我国办理离婚的方式分为()。
第15题:
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次年生有一子。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事实。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 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我国法院判决后,我国能否承认加拿大的法院作出的判决?
第16题:
甲与现役军人乙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和,自2002年5月7日起长期分居。2004年5月8日,甲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法院应如何处理()。
第17题:
外国公民张女士与旅居该国的华侨王先生结婚,后因感情疏离,张女士向该国法院起诉离婚并获得对其有利的判决,包括解除夫妻关系,以及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内容。该外国与中国之间没有司法协助协定。张女士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该离婚判决,王先生随后在同一中国法院起诉与张女士离婚。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第18题:
第19题:
是否判决离婚须赵大军同意
不得判决离婚
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是否判决离婚须由赵大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
第20题:
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离婚
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直接调解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第21题:
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但尚未举行结婚仪式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居,分居期间一方死亡的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已经达成离婚协议,但在依法办理离婚手续期间,一方死亡的
夫妻双方已经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服法院判决但法定期间未上诉的
第22题:
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
口头离婚
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夫妻两人分居离婚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