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的父母早年离异,甲的母亲已与他人再婚,但甲时常打扰母亲的生活,并扬言如果母亲不和自己的亲生父亲复婚,就不再承担对母亲的赡养义务。对于甲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1题:
甲与前夫乙离婚后,女儿丙判给甲抚养。1997年甲与丁再婚,丙由甲丁二人共同抚养,下列各种表述,哪些符合法律的规定()。
A.甲乙离婚后,丙与乙的权利义务自然解除
B.甲与丁再婚后,丙与丁形成事实上的养父母关系
C.甲与乙离婚后,丙与乙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解除
D.甲与丁再婚后,丙与丁形成继父母关系
第2题:
甲某11岁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又组建了家庭。继父因不能生育,视甲某如亲生儿子,日常生活中的吃穿用大都由母亲和继父来负担。甲某长大成人结婚生子后,继父和母亲的关系开始恶化,最终解除了婚姻关系。继父年老患病后,想起当初自己对甲某的付出,希望他能负担一些自己的生活费和医疗费,但甲某坚决不同意,请问甲某对继父有赡养义务吗?
甲某由母亲和继父抚养长大,可以认定已经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抚养关系形成后,不以继父与生母或继母与生父的婚姻关系为存在基础,离婚并不意味着抚养关系当然解除。在甲某长大成人而继父需要赡养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甲某应当对继父履行赡养义务。
第3题:
甲因一次沉船事故下落不明,经其妻乙申请被法院宣告死亡。此后,有人意外发现甲依然生存。经甲的父母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在哪些情形下,甲因宣告死亡而消灭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A.乙再婚
B.乙再婚后又离异
C.乙再婚后,其配偶过世
D.乙未再婚,但坚决拒绝回复婚姻关系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某天傍晚,甲在公园遛狗,突然狗挣脱绳子咬伤了乙(3岁),当时乙的母亲正在和别人聊天,关于本*案应由()
第7题:
甲2001年结婚,2005年病逝,未留下遗嘱。尚未生育,父母健在,有两个哥哥和三个姐姐。甲的下列亲属中,可以作为甲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的有()
第8题:
甲5岁时父母离婚,甲随母亲乙一起生活,乙两年后嫁给丙,与丙共同抚养甲,甲的生父是丁,则甲的监护人是()。
第9题:
甲乙未结婚生下儿子丙,丙跟随母亲一起生活,下列说法正确是()
第10题:
甲的母亲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甲及其母亲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甲的父亲不应当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由甲承担赔偿责任,母亲不承担
第11题:
应由小甲的母亲和父亲承担连带责任,因为他们是小甲的监护人
应由小甲的母亲承担民事责任,因为他是同小甲共同生活的监护人,小甲的姨妈承担连带责任
幼儿园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幼儿园负责照看小甲和小乙的老师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12题:
甲的做法可以理解,并不触犯法律
甲有权干涉其母亲的婚后生活
甲无权干涉母亲的生活,并仍需承担对母亲的赡养义务
甲可以要求母亲与现在的丈夫离婚
第13题:
甲某在父母离婚后随母亲生活。初中毕业后没有考上重点高中,甲某母亲在未经父亲同意的情况下,为甲某选择了重点高中,并交纳了3万元的择校费。甲某母亲事后同甲某父亲交涉,要求其承担择校费的一半,遭甲某父亲的拒绝。甲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其父亲承担择校费的一半,甲某的主张应否得到支持?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但所支付的教育费应在必要的范围内。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教育费的承担以必要为限,上收费较高的私立学校、重点高中所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择校费,以及为子女报读昂贵课外辅导班或购买昂贵学习用具等所产生的费用,都不在必要的教育费之列。超出必要限度的教育费只能由支出方自行“买单’,除非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自愿承担。故甲某的母亲在未取得甲某父亲同意的情况下,选择较好的学校让甲某就读,并支付高额择校费,应由甲某的母亲自行承担。
第14题:
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
A.甲把抢劫得到的财物放在院子后逃亡,邻居乙帮助其看管藏匿
B.甲的朋友来看望甲但甲不在家,邻居乙帮助招呼客人
C.甲不在家的时候其母亲不慎摔伤,同村人乙将甲母亲带去医院诊断并先行垫付药费
D.他人慕名请书法家甲写一副对联,后甲生病,其学生乙模仿师傅笔迹完成作品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甲5岁时,父亲去世,母亲将他送给别人收养。后双方关系恶化,协议解除。甲在25岁时承包了一个养猪场,生意很红火。其生母在他收养关系解除后,多次要求恢复母子关系,但甲始终不同意。甲28岁时生日那天,喝酒太多,不能自控,因交通事故死亡。甲母要求继承甲的遗产。但遭到他人拒绝。 问:甲的生母可否继承他的遗产并简述理由。
第19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甲乙之间形成了婚姻法上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第20题:
小朋友甲5岁某日在乙幼儿园用午餐期间,丙老师恰好不在,甲被5岁的小朋友丁用餐具打伤右眼,花掉医药费共计一万余元。丁父母离异,由母亲抚养。问此事事故应()。
第21题:
丁的母亲承担赔偿责任
丁的父亲承担赔偿责任
丙老师承担赔偿责任
乙幼儿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丁的父母、丙老师以及幼儿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22题:
甲对丙不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丙对甲不享有继承的权利
丙仍可以依法享有对父母的继承权
子女对父母的继承权因父母的不抚养而消除
第23题:
甲的祖父母
乙
丙
丁
第2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