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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离休费保障机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 A、地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纳入同级财政安排
    • B、乡级财政确有困难的,其离休干部离休费要纳入县级财政安排
    • C、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要确保按时社会化发放
    • D、凡国家统一规定的离休干部离休费开支项目,省(区、市)政府和中央管理企业要全额纳入离休费予以保障

    正确答案:A,B,C,D

  • 第2题:

    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党和国家对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总的政策规定是什么?


    正确答案: 离休干部应享受的生活待遇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贴、住房、用车、医疗保健、护理费等方面。1980年10月《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0〕253号)规定:离休干部“生活待遇还要略为从优”,干部离休后,原标准工资(含保留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其他各项生活待遇,都与所在地区同级在职干部一样对待,并切实给予保证。医疗、住房、用车、生活品供应等方面,应当优先照顾。

  • 第3题:

    对解决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费有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 凡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从统筹基金中优先支付,实行社会化发放;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发放,同级政府也要采取积极措施,确保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
    凡是国家统一规定的离休干部离休费开支项目,要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保证足额发放。国家组规定之外的离休干部离休费开支项目,具体解决措施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第4题:

    什么是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的原则是什么?


    正确答案: 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是指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原则是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

  • 第5题:

    劳人老[1983]17号文件规定:组织老干部健康疗养,应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分期分批地进行。健康疗养时间一般安排多少天?


    正确答案:十五天至二十天。

  • 第6题:

    国发[1982]62号文件关于部分离休干部增发工资作为生活补贴,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正确答案: (1)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按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
    (2)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按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一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
    (3)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按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

  • 第7题: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暂行规定》是哪年颁布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性质、主要任务是什么?


    正确答案: 民政部于1990年颁布实施了《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暂行规定》,明确了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性质和各项管理制度。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是民政部门领导下的事业单位,承担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的具体工作。
    主要任务是:按照党和政府关于安置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落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发挥他们的作用,使他们安度晚年。

  • 第8题:

    老干部享受离休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正确答案: 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一九四八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 第9题:

    中发[1982]13号文件强调干部离休退休以后,党交给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正确答案: 是健康长寿,继续写完他们的光荣历史。

  • 第10题:

    公司离休干部检查原则是什么?


    正确答案:严格控制不合理化验、检查,坚持做到先做常规检查,后做特殊检查,一种检查能说明诊断的不用两种,一般检查能明确诊断的不用特殊检查(必须复查的项目除外)。

  • 第11题:

    问答题
    新疆参加“三区”革命的老干部享受离休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正确答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一九八三年四月二十日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新党组字〔1982〕094号和新党组字〔1983〕016号两个请求报告的批示,同意一九四九年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在“三区”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享受离职休养待遇。但考虑到新疆“三区革命”的特殊情况,对参加“三区革命”政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应和参加“三区革命”军队的干部一样,也实行离职休养制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劳人老【1982】10号规定的干部离休条件是什么?

    正确答案: 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老干部离休荣誉证》上的发证日期填写()的日期。

    • A、批准干部离休;
    • B、办理时;
    • C、达到规定的离休年龄。

    正确答案:A

  • 第14题:

    干部离休的条件是什么?


    正确答案: 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已经退休的干部,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改为离休。
    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 第15题:

    干部离休年龄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正确答案:《国务院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中规定:老干部离休的年龄为:中央、国家机关的部长、副部长,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书记、副书记和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长、市长、主席、副省长、副市长、副主席以及相当职务的干部,正职年满65周岁,副职年满60周岁;中央、国家机关的司局长、副司局长,省市自治区党委部长、副部长和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厅局长、副厅局长,地委书记、副书记和行政公署专员、副专员及相当职务的干部,年满60周岁;其他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提前离休;确因工作需要,身体又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适当推迟。老干部离休,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批准。

  • 第16题:

    符合离休条件的外国籍干部,可否办理离休?


    正确答案:凡建国前来我国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一直在我国从事革命和建设事业,符合干部离休条件的外国籍干部,在他们达到年龄并申请离休时,可予以办理离休手续。

  • 第17题:

    中纪发【2008】40号就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正确答案: 2008年12月24日中纪发[2008]40号:
    (1)机关离休人员补贴标准(不含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改革性补贴)占同级政府同职级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水平(指规范津补贴后发放的工作性补贴和生活补贴之和)的90%,低于90%的,提高到90%。
    (2)按机关离休人员和企事业离休人员收入水平大体相当的原则,相应调整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待遇水平。

  • 第18题:

    已出境定居的退休干部,符合离休条件的,可否改办离休?


    正确答案: 已出境定居的退休干部,符合离职休养条件的,可以由原来所在单位予以改办。如本人未提出,原所在单位也应主动改办。
    改办离休后,退休费与原工资的差额,及按规定应享受的生活补贴,应从1982年4月起补发。

  • 第19题:

    符合离休条件但犯有隐瞒重大历史问题错误的干部,能否办理离休?


    正确答案:符合离休条件但犯有隐瞒重大历史问题错误的干部,已经组织认定不是敌我矛盾的,允许办理离休。

  • 第20题:

    符合离休条件的,因身体有病一直列为编外干部,可否办理离休?


    正确答案:符合离休条件的,可办理离休。

  • 第21题:

    已出境定居的退休干部,符合离休条件的,可否改办离休?由何处改办?


    正确答案:已出境定居的退休干部,符合离休条件的,可以由退休干部原所在单位予以改办。如本人未提出,原所在单位也应主动改办。

  • 第22题:

    问答题
    符合离休条件的外国籍干部,可否办理离休?

    正确答案: 凡建国前来我国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一直在我国从事革命和建设事业,符合干部离休条件的外国籍干部,在他们达到年龄并申请离休时,可予以办理离休手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干部离休年龄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正确答案: 《国务院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中规定:老干部离休的年龄为:中央、国家机关的部长、副部长,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书记、副书记和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长、市长、主席、副省长、副市长、副主席以及相当职务的干部,正职年满65周岁,副职年满60周岁;中央、国家机关的司局长、副司局长,省市自治区党委部长、副部长和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厅局长、副厅局长,地委书记、副书记和行政公署专员、副专员及相当职务的干部,年满60周岁;其他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提前离休;确因工作需要,身体又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适当推迟。老干部离休,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批准。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