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据中共中央统战部办公厅转发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中央和省级机关专职工作人员离休退休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规定:
(1)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专职工作人员的离休退休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应办理离休退休手续。
(2)考虑到目前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工作任务繁重,干部队伍青黄不接,调进干部又有困难的实际情况,对部分负责干部,确因工作需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上班的,可暂缓办理离休退休手续。
(3)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省级组织选举产生的秘书长、执行局(会务局)委员以上领导人和担任本届全国和省级政协委员的专职人员,目前暂不办理离休退休。如本人要求离退休的,可以办理。
(4)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省级机关中的工人,按照1978年5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办理。
更多“对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专职工作人员的离休退休年龄有何规定?”相关问题
  • 第1题:

    有专长的离休、退休人员出国执行公务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已经离休、退休的人员,一般不再派遣出国执行公务。对于少数有特殊专长的人员,离休、退休后又受聘或被借用的,确属工作需要,如出国参加国际专业学术会议,进行经济、技术考察或谈判,签订经济、技术、贸易合同等,情况特殊,别人不能替代,本人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出国(境)任务的,按照“确属必须、从严掌握”的原则,可酌情批准出国执行公务。军队的离休、退休人员因公出国(境)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2题:

    老干部原是工会会员的,离休后对他们的会籍处理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全国总工会组织部文指出,离职休养的会员应和退休的会员一样,按工会章程第七条的规定办理保留会籍手续,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 第3题:

    对离休退休干部阅读文件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保证离休、退休干部能够与同级在职干部一样阅读文件,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大事。这是政治上充分尊重老干部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做到:
    (1)按中央文件规定的阅读、发放范围,根据离退休干部的人数,给离退休干部的所在单位或部门,适当增发中央文件,专供各级离退休干部阅读。需要增加份数的,由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的办公厅上报中央办公厅审核增发。地方需要增加发至县团级的中央文件,由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翻印。文件只发组织,不发个人。
    (2)要让离退休干部和同级在职干部一样阅看其他文件、资料。原有份数不够,需增发中纪委的《党风与党纪》、中央党校的《理论动态》、新华社的《内部参考》和《参考要闻》,由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的办公厅报请主编部门增发。需增加中宣部的《宣传动态》、中组部的《组工通讯》等文件资料,由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按照主编部门的规定翻印。发给在职干部的学习材料,应同样发给离退休干部。
    (3)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定期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文件的制度。对行动有困难的,可以用车接到单位来阅读,也可以在不违背保密原则的前提下,指定专人到家里或医院向他们传达重要文件的精神。对分散安置在农村的,可采取分片、定点、定期集体学习或持阅读文件的证明到指定单位阅读文件等办法,保证让每个离退休干部都能按规定看到文件。
    (4)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发给离退休干部专用的文件、资料,所在单位和部门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党组织要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检查,严防失密、泄密。

  • 第4题:

    已经离休、退休的高级干部出国出境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已经离休、退休的副省、部级以上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出境(不含定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酌情审批,并确定在外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审批后,报中央组织部备案;副省、部级以上干部(包括离休、退休干部)中,知密度高的专家、学者申请因私出国出境,仍须按中央有关规定办理;凡因私出国出境的,其费用(包括往返旅费和在境外的医疗费等)一律自理;军队的高级干部(包括离休、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出境,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按上述规定精神提出意见,报中央军委审批后实行。

  • 第5题:

    河南省对企业离休干部调整养老金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按河南省现在政策,企业离休干部调整基本养老金,和机关同职务同条件离休人员一样,以同样标准、同样时间执行。

  • 第6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年龄有什么规定?


    正确答案:1978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了退休条件,即: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职):一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二是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的工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三是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是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其他经过医院证明完成丧失工作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干部,应当退职。

  • 第7题:

    问答题
    对女干部离休退休年龄如何掌握?

    正确答案: 关于女干部离休退休的年龄,仍应按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中:
    一、担任司局长一级以上职务的,继续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中发〔1982〕13号)执行。
    二、高级专家和骨干教师、医生、科技人员,继续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和《国务院关于延长部分骨干教师、医生、科技人员退休年龄的通知》(国发〔1983〕142号)办理。
    三、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工作,年满55周岁的处(县)级及处(县)级以下女干部,原则上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精神办理离退休。个别确因工作需要,一时尚无适当接替人选,且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根据本人自愿,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报任免机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适当推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对民主党派成员离休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对民主党派成员的离休有以下几点规定:
    (1)建国前民主党派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按中组发[1982]11号文件《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处理,符合离休条件的,可办理离休。
    (2)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之前,加入各民主党派的成员,一直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从1949年9月21日算起,并可享受离休待遇。
    (3)虽与中共党组织没有直接联系,但确为革命事业做出较大贡献的民主党派成员,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由中央统战部审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对组织离休干部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活动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一、为了照顾老干部的身体情况和减少交通压力,参观活动以就地、就近为主,原则上限于在本*省、市、自治区范围内进行。
    二、跨省、市、自治区参观,应从严掌握,经省、市、自治区批准,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由省、市、自治区老干部(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并应事先征得参观地区或部门的意见。参观人数,每次一般以不超过30人为宜(含工作人员)。参观时间,每次15-20天。
    三、在参观过程中,要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以身作则,为人表率,不要影响当地工作,不要讲排场,不要接受礼物,不要接受宴请。
    四、接待参观单位,要积极提供,保证参观顺利进行。不要组织欢迎,不要张贴标语,也不要安排党政负责人迎送或会见活动。
    五、参观经费,按现行旅差费标准办理,由发放工资单位列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离休干部探亲路费报销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老干部离休后,除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待遇外,本人还可按现行差旅费开支标准报销一次探视父母、子女或回原籍的往返车船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判断题
    根据我国税法相关规定,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却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同样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老干部原是工会会员的,离休后对他们的会籍处理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全国总工会组织部文指出,离职休养的会员应和退休的会员一样,按工会章程第七条的规定办理保留会籍手续,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对解决1981年前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休干部待遇问题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1981年底前由军队批准退休移交政府安置管理,1982年以后按国务院、中央军委〔1982〕16号文件规定改办离休的原军队干部的各项生活待遇,从1991年9月日起,分别按以下规定和标准执行:
    (1)以下各项按军队现行规定,增入本人工资、离休费。
    ①按总政、总后〔1988〕政传字第6号通知的规定增加工资,团职以下干部每月30元,师职干部每月35元。
    ②按总参、总政、总后〔1990〕后联字3号文件的规定增加军龄薪金(工资)。军龄薪金(工资)从入伍(或参加革命工作)之年起计算到批准退休的当年止,按军龄(含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每年1元计发。由于这部分离休干部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时增发生活补贴17元,不执行1985年军队工资制度改革规定发给30元生活补贴的规定,因此,这次调整时不按总参、总政、总后〔1990〕后联字3号文件的规定减发7元生活补贴费。有关具体事宜,按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1991〕后财字第52号通知的有关规定办理。
    ③按民政部安置司、总政治部老干部局〔1991〕政老发字第63号文件规定,增发粮油调价补偿每人每月10元。同时停发按财政部、劳动部、人事部、民政部、国家教委〔91〕财综字第44号文件规定发给的6元粮油调价补偿。
    (2)下列生活待遇项目按1984年以后移交政府管理军队离休干部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①原工资。仍按军队移交地方政府时本人的工资计发。
    ②交通费。按总参、总政、总后〔1983〕政干字第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师职以下干部每月15元。
    ③公勤费。按总参、总政、总后〔1983〕政干字第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师职(含)以下干部每月发给一个公勤人员全费的1/4。公勤费标准按总参、总政、总后〔1986〕后财字第73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④服装费。按民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民〔1985〕安3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团职干部每月温区、热区12元,寒区13元;营职以下干部每月温区、热区6元,寒区9元。师职干部的服装费标准和团职干部相同。
    ⑤洗理费。按总后勤部〔1990〕后财字第2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每月8元。
    ⑥书报费。按总后〔1988〕后财字第48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团职以上干部每月8元,营职以下干部每月6元。
    ⑦护理费。按总参、总政、总后〔1984〕参联字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发给护理费的不再发给公勤费。
    ⑧丧葬费。按总政办公厅〔1986〕政办字第115号通知执行,兵团职以下干部按本人逝世前的12个月原:工资总额计发。“丧葬费的基数”包括:总后财务部〔1989〕财标字第415号第六条规定的项目、1989年按地方离休干部增发的离休费和军队离休干部增发的军龄薪金(工资)、1991年军队离休干部粮油调价补偿增加的离休费。
    ⑨抚恤费。按总政、总后〔1965〕政干字第541号、〔1965〕后财字第869号文件规定执行,在6个月内按离休干部生前的工资额逐月发给其遗属。“6个月薪金(工资)的基数”包括:总后财务部〔1989〕财标字第41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的项目、1989年按地方离休干部增发的离休费和军队离休干部增发的军龄薪金(工资)、1991年军队离休干部粮油调价补偿增加的离休费。
    ⑩遗属生活补助费。按总政、总后〔1989〕政干字第27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以上各项中,原执行地方离休干部同类生活待遇规定和标准的,自1991年9月1日起停止执行。
    (3)今后,凡1984年以后移交政府管理的军队离休干部上述(2)款所列项目的标准进行调整或增加新的项目时,同样按照执行。
    (4)粮油标准、管理经费、医疗费、一次性抚恤金等其他待遇,仍按安置地区地方离休干部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5)这部分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包括:原工资、1979年确定的副食品价格补贴、1985年工资改革时确定的离休干部的17元生活补贴、1988年军队工资结构调整时给离休干部增加的工资、1989年按地方离休干部增发的离休费和给军队离休干部增发的军龄薪金(工资)、1991年军队离休干部粮油调价补偿增加的离费。

  • 第14题:

    对民主党派成员离休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对民主党派成员的离休有以下几点规定:
    (1)建国前民主党派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按中组发[1982]11号文件《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处理,符合离休条件的,可办理离休。
    (2)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之前,加入各民主党派的成员,一直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从1949年9月21日算起,并可享受离休待遇。
    (3)虽与中共党组织没有直接联系,但确为革命事业做出较大贡献的民主党派成员,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由中央统战部审定。

  • 第15题:

    离休干部探亲路费报销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老干部离休后,除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待遇外,本人还可按现行差旅费开支标准报销一次探视父母、子女或回原籍的往返车船费。

  • 第16题:

    对组织离休干部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活动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一、为了照顾老干部的身体情况和减少交通压力,参观活动以就地、就近为主,原则上限于在本*省、市、自治区范围内进行。
    二、跨省、市、自治区参观,应从严掌握,经省、市、自治区批准,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由省、市、自治区老干部(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并应事先征得参观地区或部门的意见。参观人数,每次一般以不超过30人为宜(含工作人员)。参观时间,每次15-20天。
    三、在参观过程中,要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以身作则,为人表率,不要影响当地工作,不要讲排场,不要接受礼物,不要接受宴请。
    四、接待参观单位,要积极提供,保证参观顺利进行。不要组织欢迎,不要张贴标语,也不要安排党政负责人迎送或会见活动。
    五、参观经费,按现行旅差费标准办理,由发放工资单位列报。

  • 第17题:

    暂缓离休退休的杰出高级专家是指哪些人?办理暂缓离休退休及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年龄,其审批手续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暂缓离休退休的杰出高级专家系指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常委以及各民主党派中央领导职务的高级专家;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有特殊贡献的高级专家。这些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暂不离休退休。
    办理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年龄及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休退休手续时,由所在单位分别填写《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表》及《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表》;杰出高级专家的暂缓离休退休,经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劳动人事部汇总,待国务院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通知执行;需要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先由专家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然后征得本人同意,按干部分级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审批,一般只批准延长一至三年,如需继续延长时,可再次报批。

  • 第18题: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主要包括()

    • A、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 B、中审判、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
    • C、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 D、人大、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问答题
    对离休干部探亲有何规定?其探亲费用按什么标准报销?

    正确答案: 干部离休后除按继续享受国家对在职干部规定的探亲待遇外,本人还可按现行差旅费开支标准报销一次探视父母、子女或回原籍的往返车船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自理。探视地点只准一处(顺路中途下车的不限)。陪同人员的费用自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暂缓离休退休的杰出高级专家是指哪些人?办理暂缓离休退休及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年龄,其审批手续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暂缓离休退休的杰出高级专家系指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常委以及各民主党派中央领导职务的高级专家;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有特殊贡献的高级专家。这些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暂不离休退休。
    办理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年龄及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休退休手续时,由所在单位分别填写《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表》及《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表》;杰出高级专家的暂缓离休退休,经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劳动人事部汇总,待国务院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通知执行;需要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先由专家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然后征得本人同意,按干部分级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审批,一般只批准延长一至三年,如需继续延长时,可再次报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对离休退休干部阅读文件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保证离休、退休干部能够与同级在职干部一样阅读文件,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大事。这是政治上充分尊重老干部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做到:
    (1)按中央文件规定的阅读、发放范围,根据离退休干部的人数,给离退休干部的所在单位或部门,适当增发中央文件,专供各级离退休干部阅读。需要增加份数的,由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的办公厅上报中央办公厅审核增发。地方需要增加发至县团级的中央文件,由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翻印。文件只发组织,不发个人。
    (2)要让离退休干部和同级在职干部一样阅看其他文件、资料。原有份数不够,需增发中纪委的《党风与党纪》、中央党校的《理论动态》、新华社的《内部参考》和《参考要闻》,由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的办公厅报请主编部门增发。需增加中宣部的《宣传动态》、中组部的《组工通讯》等文件资料,由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按照主编部门的规定翻印。发给在职干部的学习材料,应同样发给离退休干部。
    (3)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定期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文件的制度。对行动有困难的,可以用车接到单位来阅读,也可以在不违背保密原则的前提下,指定专人到家里或医院向他们传达重要文件的精神。对分散安置在农村的,可采取分片、定点、定期集体学习或持阅读文件的证明到指定单位阅读文件等办法,保证让每个离退休干部都能按规定看到文件。
    (4)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发给离退休干部专用的文件、资料,所在单位和部门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党组织要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检查,严防失密、泄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深圳退休年龄是多少?对退休年龄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深圳退休年龄与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一至,具体规定如下:
    正常退休:男60周岁,女50周岁;
    特殊工种退休:男55周岁,女45周岁;
    病退:男50周岁,女45周岁;
    国有工业企业破产时:男55周岁,女干部50周岁,女工人45周岁;
    注:女干部失业后可改按女工人身份50周岁退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对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专职工作人员的离休退休年龄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据中共中央统战部办公厅转发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中央和省级机关专职工作人员离休退休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规定:
    (1)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专职工作人员的离休退休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应办理离休退休手续。
    (2)考虑到目前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工作任务繁重,干部队伍青黄不接,调进干部又有困难的实际情况,对部分负责干部,确因工作需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上班的,可暂缓办理离休退休手续。
    (3)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省级组织选举产生的秘书长、执行局(会务局)委员以上领导人和担任本届全国和省级政协委员的专职人员,目前暂不办理离休退休。如本人要求离退休的,可以办理。
    (4)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省级机关中的工人,按照1978年5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办理。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