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第一,“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本质的核心,体现了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的统一,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
第二,“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在生产关系方面的本质属性。
第三,“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的目的。
更多“如何理解社会主义的本质?”相关问题
  • 第1题:

    如何理解对社会主义本质的“再认识”的问题?


    正确答案:长期“左”的思想影响严重束缚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在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的时候,对社会主义本质进行“再认识”的问题不可避免地摆在了全党的面前。 所谓对社会主义本质进行“再认识”,一是要根据变化了的历史情况和中国的现实,更好地理解和坚持科学社会主义;二是从中国现实出发来进行社会主义的理论研究。研究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必须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就是邓小平为我们正确地“再认识”社会主义本质所确定的思想路线。

  • 第2题:

    如何理解搞清楚社会主义本质至关重要?


    正确答案: (1)邓小平在领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反复思考的基本理论问题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而搞清楚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认清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是什么,其中,认清社会主义本质是明确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前提。
    (2)搞清楚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意义在于:
    第一,它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转化中的根本理论问题;
    第二,它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
    第三,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必须搞清楚的首要问题。

  • 第3题:

    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本质错误的理解是什么?


    正确答案: 1、只体现我国工人阶级意志和利益
    2、是人民中各个阶级、阶层和群体意志的简单相加
    3、这种共同意志是自发形成的

  • 第4题:

    如何理解教育政策的本质?


    正确答案:教育政策的本质就是通过政策手段对教育利益进行分配。具体地说,是政府利用教育政策去保护、满足一部分人的教育利益需求,同时抑制、削弱另一部分人的教育利益需求,通过政策作用去调整各种教育利益关系,实现教育利益关系的协调与平衡。整个政策过程就是利益选择、利益综合、利益分配和落实的动态过程。其中,利益表达和利益确认是教育政策行为的基础,利益平衡和利益裁决是教育政策行为的核心,利益分配和实现则是教育政策行为的关键。

  • 第5题:

    如何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正确答案: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孕育,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确立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不断发展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既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又具有广泛的人民性,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有力保障。在经济建设方面、政治建设方面、社会建设方面社会主义法律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 第6题:

    如何理解文学艺术的表现本质?


    正确答案: (一)在表现论看来,文艺本质上是通过审美创造活动来抒发主观情感、创造理想现实的精神工具;
    (二)文艺的本质不再是摹仿自然与现实世界,更是一种内摹仿,源于对内心情感的直接体现,是对于个体“小宇宙”的审美表现;
    (三)与再现论充分揭示文艺的反映功能不同,它充分展示了文艺特有的情感特征。

  • 第7题:

    如何理解教师职业道德的本质?


    正确答案:一般本质:
    ①社会经济关系决定教师职业道德;
    ②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决定教师职业道德的变化;
    ③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着教师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
    特殊本质:
    ①教师职业道德是从教学利益关系中引申出来的;
    ②教育事实是教师职业道德存在的前提。

  • 第8题:

    如何理解“本质真实”?


    正确答案:在新闻报道中不仅要做到具体事实完全真实,还要努力反映事物的内在本质,力求做到新闻本质上的真实。
    所谓本质真实,概而言之,是指新闻报道要反映出事物的内在品质和规律。

  • 第9题:

    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与自然主义历史观争论的焦点问题是()

    • A、如何理解自然的本质
    • B、如何理解精神的本质
    • C、如何理解宗教的本质
    • D、如何理解社会的本质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对社会主义本质的“再认识”的问题?

    正确答案: 长期“左”的思想影响严重束缚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在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的时候,对社会主义本质进行“再认识”的问题不可避免地摆在了全党的面前。 所谓对社会主义本质进行“再认识”,一是要根据变化了的历史情况和中国的现实,更好地理解和坚持科学社会主义;二是从中国现实出发来进行社会主义的理论研究。研究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必须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就是邓小平为我们正确地“再认识”社会主义本质所确定的思想路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正确答案: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孕育,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确立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不断发展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既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又具有广泛的人民性,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有力保障。在经济建设方面、政治建设方面、社会建设方面社会主义法律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与自然主义历史观争论的焦点问题是()
    A

    如何理解自然的本质

    B

    如何理解精神的本质

    C

    如何理解宗教的本质

    D

    如何理解社会的本质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如何全面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


    正确答案: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经典概括告诉我们,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应从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首要任务、根本原则等方面着手。首先,社会主义是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必须能够创造出高于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率,因而社会主义,尤其是我们这样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首要任务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国;其次,社会主义是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实行“部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的社会形态,因而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根本原则必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共同富裕。那种把计划经济附加在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中的错误认识必须澄清。

  • 第14题:

    如何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的社会本质?


    正确答案: ①社会主义法是实行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法。社会主义法律是实行社会主义的法,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重要使命是建立、调整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②社会主义法是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调整器。社会主义法就是社会主义国家调整社会主义社会所需要国家干预的重要社会关系的调整器。
    第一,社会主义法作为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积极能动性反作用于各种经济关系的调整器,是根据社会发展客观需要和广大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形成的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国家意志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有力武器。
    第二,社会主义法律要确认、保护和发展对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有利的社会关系,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
    第三,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所在社会主义法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此也必须调整好重要的是政治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保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必要的社会稳定。
    第四,社会主义法律的各项规定,包括关于保护资本主义经济成份合法存在的规定,都是为实现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服务的。
    第五,社会主义法律也是用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违反这种规定的法律制裁的方法来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社会主义法执行着广泛的社会公共职能。社会主义法就其本质来讲,执行着比任何剥削阶级法都广泛的社会公共职能。

  • 第15题:

    如何理解本质安全型矿井?


    正确答案: 煤矿生产就像过桥,以前过的是独木桥,小心翼翼,凭着技术与运气能完全通过,过桥时有了围观者,过桥人一紧张说不定就会栽下来。如果把独木桥换成桥面宽阔、两边护栏结实高大的钢铁大桥,就算全世界的人都来围观拍手,过桥的人也不会掉到河里。本质安全型矿井,就是那个钢铁大桥,做煤矿生产的安全工作,不能凭运气,而是要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零。不论是矿用设备也好,还是作业环境,整个矿井也好,本质安全的定义就是不安全是不可能的。

  • 第16题:

    如何理解法的本质。


    正确答案: 1、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任何国家政权都是由一定的阶级掌握的,在阶级对立的社会,国家意志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法的第一层次的本质是意志。
    2、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物质生活条件
    无论是法或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都是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而这种社会关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法所代表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这一阶级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这是法的第二层次的本质。
    3、经济以外的因素对法的影响
    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内容还要受到阶级以外的各种因素的不同程度的影响,法和这些因素归根到底由阶级因素起决定性作用条件下相互作用。

  • 第17题:

    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是什么?你是如何理解的?


    正确答案: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这是因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人民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长期以来,我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深刻理解和实践这一科学论断,对于正确把握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本质要求。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是政治文明在人类发展史上一次质的飞跃。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认为,民主是一种国家形态和国家制度。。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新型的、为绝大多数人享有的民主,这与历史上任何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少数人的民主有着本质的区别。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中国历史和现实发展得出的必然结论。新中国建立后,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为巩固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加强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保证了广大人民依法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民主权利。新时期的实践经验表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必须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一)加强民主制度建设,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二)加强法制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三)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
    三、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始终不渝地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而奋斗。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在党的领导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努力与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要把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 第18题:

    如何理解企业再造工程及其本质?


    正确答案: 企业再造工程,是指从顾客的需求出发,以企业流程为改造对象,对企业流程进行根本性的思考和分析,通过对流程的构成要素重新组合,产生出更为有价值的结果,实现企业流程彻底的重新设计,从而获得企业绩效的巨大改善。由此可见,企业再造是要进行重大的变革,需要付出高昂代价,因此只有在企业面临重大变革的需要、确实要进行彻底改变时才能进行再造工程。
    (1)根本性。根本性是指对长期以来在企业经营中所遵循的基本信念,如分工思想、等级制度、规模经营、标准化生产和官僚体制等,进行重新思考,打破原有的思维定势,迚行创造性思维。
    (2)彻底性。彻底性是指企业流程再造丌是对企业的肤浅的调整修补,而是要进行彻底的改造,抛弃现有的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
    (3)显著性。显著性是指企业流程再造追求“飞跃”式的进步,追求经济、社会效益的显著提升,如大幅度降低成本、缩减时间、提高质量。
    (4)业务流程再造。业务流程再造是指企业流程再造从重新设计业务流程开始,因为业务流程决定着组织的运行效率,是企业的生命线。业务流程再造是企业再造工程的核心。

  • 第19题:

    如何理解运动训练的生理本质?


    正确答案:“刺激-反应-适应”是生物机体具有的基本特征。机体或一切活组织具有对刺激发生反应的能力,表现在当体内外环境发生变化时,细胞组织或机体内部的新陈代谢及外部的表现形式都将发生相应的变化。机体若长期生活在某一特定的环境中,则可逐渐形成一种与环境相适应的反应模式,表现在对长期施加于机体的各种刺激,通过自身形态、结构与功能的改变以适应这一刺激,从而提高机体对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

  • 第20题:

    如何理解现象真实与本质真实?


    正确答案:现象真实与本质真实:本质真实的要求不好把握,新闻的时效性要求不允许新闻去反映和体现本质真实;新闻报道也有反映和揭示生活本质和历史本质的问题,本质真实的要求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每篇新闻报道都要做到本质真实。

  • 第21题:

    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与自然主义历史观争论的焦点问题()

    • A、如何理解自然的本质
    • B、如何理解精神的本质
    • C、如何理解宗教的本质
    • D、如何理解社会的本质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搞清楚社会主义本质至关重要?

    正确答案: (1)邓小平在领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反复思考的基本理论问题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而搞清楚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认清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是什么,其中,认清社会主义本质是明确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前提。
    (2)搞清楚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意义在于:
    第一,它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转化中的根本理论问题;
    第二,它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
    第三,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必须搞清楚的首要问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是什么?你是如何理解的?

    正确答案: 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这是因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人民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长期以来,我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深刻理解和实践这一科学论断,对于正确把握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本质要求。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是政治文明在人类发展史上一次质的飞跃。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认为,民主是一种国家形态和国家制度。。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新型的、为绝大多数人享有的民主,这与历史上任何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少数人的民主有着本质的区别。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中国历史和现实发展得出的必然结论。新中国建立后,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为巩固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加强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保证了广大人民依法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民主权利。新时期的实践经验表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必须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一)加强民主制度建设,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二)加强法制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三)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
    三、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始终不渝地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而奋斗。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在党的领导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努力与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要把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如何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的社会本质?

    正确答案: ①社会主义法是实行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法。社会主义法律是实行社会主义的法,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重要使命是建立、调整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②社会主义法是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调整器。社会主义法就是社会主义国家调整社会主义社会所需要国家干预的重要社会关系的调整器。
    第一,社会主义法作为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积极能动性反作用于各种经济关系的调整器,是根据社会发展客观需要和广大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形成的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国家意志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有力武器。
    第二,社会主义法律要确认、保护和发展对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有利的社会关系,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
    第三,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所在社会主义法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此也必须调整好重要的是政治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保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必要的社会稳定。
    第四,社会主义法律的各项规定,包括关于保护资本主义经济成份合法存在的规定,都是为实现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服务的。
    第五,社会主义法律也是用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违反这种规定的法律制裁的方法来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社会主义法执行着广泛的社会公共职能。社会主义法就其本质来讲,执行着比任何剥削阶级法都广泛的社会公共职能。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