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遗物品登记本》上登记内容包含:物品的名称、数量、详细特征、现金金额、拾获日期、时间、地点、拾获人姓名并按线路号、()、年份、相应月份编号。
第1题:
遗失物品由值班站长与拾物人共同清点,确认后,在()上登记。写明物品的名称、数量、详细特征、现金金额、拾获日期、时间、地点、拾获人姓名并按线路号、车站序号、年份、相应月份编号。
第2题: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车站对旅客遗失物品,应在遗失物品登记簿上详细登记,注明日期、地点、()、包装及内含物品、重量、交物人、经办人等内容。
第3题:
失物招领信息公布的内容有()。
第4题:
寄递物品的验视内容不包括()。
第5题: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车站对站内发现或列车移交的遗失物品.应在遗失物品登记簿上详细登记,注明日期、地点、移交车次、品名、包装及内含物品、数量、重量、交物人、经办人、处理结果等内容。
第6题:
车站序号
车站站名
线路名称
拾取区域
第7题:
拾物人
值班员(客运)
中心站(副)站长
驻站公安
第8题:
客运值班员
行车值班员
值班站长
拾获人
第9题:
《拾遗物品登记本》
《拾遗物品上交单》
《行车日志》
《值班站长日志》
第10题:
《拾遗物品上交单》
《拾遗物品交接单》
《拾遗物品移交单》
《拾遗物品登记表》
第11题:
日期、地点、移交车次
品名、包装
内含物品、数量、重量
交物人、经办人、处理结果
第12题:
拾遗物品名称
拾遗日期
拾遗车站
拾遗物品详细特征
第13题:
当失物招领系统出现故障时,在《遗失物品登记本》上登记,写明物品的(),并按线路号、车站序号、相应年度、月份、拾获顺序编号,并贴上标签。
第14题:
车站对本*站发现或列车移交的遗失物品,应在遗失物品登记簿上详细登记,注明()等内容。
第15题:
拾遗物品由车站当班值班站长/值班员(行车)与()共同清点后,对物品进行编号并在《拾遗物品登记簿》上登记。
第16题:
贵重物品保管箱的使用登记本上应记录各项内容,包括()等。
第17题:
寄递物品性质,检查寄递物品是否属于禁限物品
检查寄递物品的实际数量,确保实际数量与运单上注明的数量保持一致
识别寄递物品的名称,运单上的寄递物品名称与实际寄递物品名称保持一致
检查寄递物品的质量,保证物品为合格产品
第18题:
金额
期限
编号
重量
第19题:
寄存物品的名称数量
客用保管箱启用
客人物品寄存
中途开箱情况
退箱情况
第20题:
客运值班员
行车值班员
值班站长
站务员
第21题:
移交车次
品名
数量
处理结果
第22题:
名称、数量
详细特征、现金数额
拾获人姓名
拾获人身份证号码
拾获的日期、时间、地点
第23题:
登记时间、物品名称、数量、物品标志、登记人、家属及签收时间
登记时间、物品名称、数量、登记人、核对人
遗物名称、数量、登记人
登记时间、物品名称、数量、物品标志、登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