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题:
问答题
案例六 某物业管理人员在物业区域施工现场巡视时发现有未佩带工牌的施工人员在小区进行装修作业。经询问,其称未来得及办理相关手续。 【问题】 1.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在装饰装修活动中的责任包括哪些内容? 2.装修申报时,业主及装修施工单位应提供哪些资料进行验证? 3.装修服务的主要流程中,进场手续办理的服务内容有哪些? 4.在装饰装修管理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正确答案:
1.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在装饰装修活动中的责任包括以下内容:
(1)因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而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2)装修人装饰装修活动侵占了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装修人未申报登记就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装修人违反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5)装饰装修企业自行采购或者向装修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主要包括:①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分别处以罚款;②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对装饰装修企业处以罚款;③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以罚款;④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分别处以罚款。
(7)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8)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9)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的,或者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更高额度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处应指导业主及装修施工单位根据《装修须知》分别提供以下资料,报物业管理处进行验证:
(1)装修申报登记表、物业所有权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装修设计方案,原有建筑、水电气改动设计,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的有关部门申报核准文件;
(3)装修施工单位资质、装修人员相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律规定的其他相关内容;
(5)非业主的物业使用人进行装修申请,应得到业主的书面确认。
3.装修服务的主要流程中,进场手续办理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业主办理装修进场相关手续时,与业主、承建商签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施工消防责任书》,针对装修申请内容,提示业主装修的注意事项(如允许装修时间);
(2)业主按规定缴纳装修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建筑垃圾处理费等);
(3)物业管理处为装修施工单位办理《装修施工登记证》、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出入证》;
(4)应提示装修施工单位在入场装修之前备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告知装修单位本物业管理处的装修管理人员姓名及相关的管理制度;
(6)将《装修登记表》移交物业管理处装修管理人员,并将装修业主及装修施工单位情况向装修管理人员交底;
(7)物业管理处应在业主装修动工之前,在大堂张贴《物业装修温馨提示》,明确某栋某层在何时(计划装修期间)进行装修施工、装修业主已承诺遵守装修相关规定、装修期间造成的不便敬请业主谅解。
4.装饰装修管理的注意事项包括:
(1)物业管理是服务活动,而装修管理工作的核心是对装修人各项装饰装修行为的一种控制,甚至是约束。因而,如何做好控制和服务,解决好这一矛盾,在实现控制的基础上让业主得到最大程度的满意,树立良好服务形象,需要物业管理各级各类人员真正做到坚持原则,熟悉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要换位思考,为业主着想,规范操作行为。
(2)为避免业主按自己意愿拟定的装修方案、准备或定制的材料与法规或物业管理处统一要求相冲突,减少业主损失或纠正的成本,物业管理处应提前拟定《装修须知》,在业主装修申报前将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并予以书面确认。
(3)装修人在准备资料的阶段,为了避免不知道如何表达需做的装饰装修项目,甚至因为语言表达不同,致使装修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出现理解歧义。物业服务企业有必要进行现场核对,避免出现漏项或错报项。
(4)在装饰装修项目申报登记时,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到现场对所附图纸进行核对,以防有漏项,或有大的拆动项目漏报。
(5)在办理开工手续前,物业管理方需确认装修施工的相关手续是否已经完备,尤其是需政府主管部门(规划、消防、城管等)或供应部门(燃气、暖气等)审批的事项。
(6)在施工前,建议业主做闭水试验和管道打压测试,以界定建设单位、装修单位的保修责任,避免纠纷。
(7)在施工过程中,物业管理方应注意现场是否有未申报项目和材料;是否存在违反有关装修法规的行为(如装修中是否注意防火安全,有无使用电炉等火源等);装修工程是否对公共秩序、公共安全以及毗邻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构成侵害。
(8)验收工作是装修管理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控制违章的最后一关。如果在此之前已经发现了违章,则需在处理违章后再进行验收工作。
(9)对于在物业装饰装修过程中的违规违约行为,应根据相关法规、业主公约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处理。
(10)装饰装修资料的一部分为业主资料,如申报表、装修图、施工人员资料等;另一部分为操作记录表。在每一单项装饰装修完成后,物业服务企业需及时整理好相关资料,属业主资料的部分需归入业主档案资料,并长期保存,以备后查;操作记录则按文件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归档。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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