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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男乙女婚后育有一子。对孩子的教育方针,甲男采用“棒下出孝子”的策略,乙女认为应“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因此,两人时常为此而争执。没过多久,两人决定离婚,并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下列关于探望权的问题,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有权探望孩子

    B.乙认为甲对孩子的教育方针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可以自行中止甲的探望

    C.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D.若人民法院依法中止了男方探望的权利以后,中止的事由消失,那么应当恢复男方探望的权利


    参考答案:B

  • 第2题:

    本人婚姻双方都是再婚情况,女方生育两孩子,离婚后抚养一个女孩子。本人前段婚姻无生育孩子,这样可以在申请生育一个孩子吗?


    正确答案: 可以,根据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

  • 第3题: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否可以去探望子女?


    正确答案: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第4题:

    作为父母,当一方批评教育孩子时,另一方的正确做法是()。

    • A、不偏袒孩子
    • B、护着孩子
    • C、嘲笑孩子
    • D、打骂孩子

    正确答案:A

  • 第5题:

    父母离婚后随父母一方生活的子女,是否可以解除对另一方的赡养义务?


    正确答案:父母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只是确定了子女抚养的责任,而不是由谁抚养就归谁所有。《婚姻法》规定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并不因为父母的离异而消除,也不因子女随哪方生活而改变。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母或母亲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仍有赡养扶助父母双方的义务。

  • 第6题:

    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对该未成年子女进行探望、联系、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正确答案:正确

  • 第7题:

    关于离婚后的子女探望,以上说法正确的是()。

    • A、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随时可探望孩子
    • B、探望的方式和时间须由法院判决
    • C、如果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时,法院有权中止探望权
    • D、探望权的中止是永久性的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多选题
    甲乙二人离婚后,孩子由甲直接抚养,乙探望孩子时,甲多次无故阻挠,乙可以()。
    A

    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B

    请求法院对甲罚款

    C

    请求法院发布民事令

    D

    请求变更直接抚养人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离婚后,孩子的姓名是否可以更改随母姓?

    正确答案: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同时,《户口登记条例》对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的变更,也有了明确规定: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否可以去探望子女?

    正确答案: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父母离婚后随父母一方生活的子女,是否可以解除对另一方的赡养义务?

    正确答案: 父母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只是确定了子女抚养的责任,而不是由谁抚养就归谁所有。《婚姻法》规定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并不因为父母的离异而消除,也不因子女随哪方生活而改变。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母或母亲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仍有赡养扶助父母双方的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本人婚姻双方都是再婚情况,女方生育两孩子,离婚后抚养一个女孩子。本人前段婚姻无生育孩子,这样可以在申请生育一个孩子吗?

    正确答案: 可以,根据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离婚后,孩子的姓名是否可以更改随母姓?


    正确答案: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同时,《户口登记条例》对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的变更,也有了明确规定: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 第14题:

    哪些情况下,离婚后的另一方不得探望孩子?


    正确答案: 我国《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司法实践中,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 第15题:

    甲男乙女婚后育有一子。对孩子的教育方针,甲男采用“棒下出孝子”的策略,乙女认为应“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因此,两人时常为此而争执。没过多久,两人决定离婚,并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下列关于探望权的问题,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有权探望孩子
    • B、乙认为甲对孩子的教育方针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可以自行中止甲的探望
    • C、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 D、若人民法院依法中止了男方探望的权利以后,中止的事由消失,那么应当恢复男方探望的权利

    正确答案:B

  • 第16题:

    离婚后孩子出生,男方是否要承担抚养责任?


    正确答案: 是。根据《婚姻法》第36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第17题:

    甲乙二人离婚后,孩子由甲直接抚养,乙探望孩子时,甲多次无故阻挠,乙可以()。

    • A、 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 B、 请求法院对甲罚款
    • C、 请求法院发布民事令
    • D、 请求变更直接抚养人

    正确答案:A,D

  • 第18题:

    父母离婚后,孩子和母亲生活,则父亲不再是孩子的监护人。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9题:

    判断题
    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对该未成年子女进行探望、联系、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离婚后孩子出生,男方是否要承担抚养责任?

    正确答案: 是。根据《婚姻法》第36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判断题
    父母离婚后,孩子和母亲生活,则父亲不再是孩子的监护人。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哪些情况下,离婚后的另一方不得探望孩子?

    正确答案: 我国《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司法实践中,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离婚后,不与孩子生活的一方是否可以探望孩子?

    正确答案: 有权利探望。我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