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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哪些子女可以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参考答案:

    未成年(未满十八周岁)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这里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这里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 第2题: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还可以要求养子女给付生活费吗?


    参考答案:

    《收养法》第二十九条是对收养关系解除效力的一般规定,即“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即行消除”。而《收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则是对收养关系解除效力的特殊规定,即“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请注意,这里法条的文字表述是“收养关系解除后”,而非“收养关系解除时”,立法上的一字之差使那些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出现了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情形的养父母获得法律上的保障,这样规定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民法原理,也能够更好地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养子女与养父母收养关系解除后,对养父母承担的赡养义务在理论上被称为“后赡养义务”,其法律特征是:第一,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第二,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第三,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既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这里包括缺乏劳动能力和缺乏生活来源两个要件,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第四,后赡养义务的内容是给付生活费,这是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实质特征。一般情况下,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物质赡养又包括精神赡养,而后赡养义务发生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不复存在,因此,以解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物质赡养,即给付生活费成为后赡养义务的显著特征。


  • 第3题: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的权利。

    A.旅行费

    B.营养费

    C.抚养费

    D.教育费


    参考答案:C

  • 第4题:

    父母离婚后,随一方生活的成年子女仍在读书,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吗?


    正确答案: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是虽已成年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即父母离婚后,如果随一方生活的成年子女仍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或者虽然在读大学,但因为残疾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 第5题:

    未成年子女在家庭中享有哪些法律赋予的权利?()

    • A、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 B、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
    • C、子女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 D、父母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时,未成年子女有控告父母的权利。

    正确答案:A,B,C,D

  • 第6题:

    子女成年后,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再向父母要求支付抚养费。()


    正确答案:错误

  • 第7题:

    未成年子女在家庭中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下列哪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 A、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 B、婚生子女享有优于非婚生子女的权利
    • C、子女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 D、父母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时,未成年子女有控告父母的权利。

    正确答案:B

  • 第8题: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的权利。

    • A、旅行费
    • B、营养费
    • C、抚养费
    • D、教育费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填空题
    父母不履行义务时()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正确答案: 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未成年子女在家庭中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下列哪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A

    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B

    婚生子女享有优于非婚生子女的权利

    C

    子女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D

    父母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时,未成年子女有控告父母的权利。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童童(11岁),其父母拒不支付童童的生活费,童童有权()。
    A

    要求奶奶支付抚养费

    B

    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C

    要求邻居支付抚养费

    D

    要求同学支付抚养费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A

    未成年的子女

    B

    已成年的子女

    C

    生活困难的子女

    D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子女或者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增加抚养费()。

    A.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B.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的

    C.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独自筹资兴办某种具体实业,父母有能力给付的

    D.父母的收入明显提高的


    参考答案:A, B, C

  • 第14题: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未成年子女无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参考答案:错误

  • 第15题:

    父母给付子女的抚养费时限是()。


    正确答案:高中及高中以下读书时

  • 第16题:

    童童(11岁),其父母拒不支付童童的生活费,童童有权()。

    • A、要求奶奶支付抚养费
    • B、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 C、要求邻居支付抚养费
    • D、要求同学支付抚养费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 A、未成年的子女
    • B、已成年的子女
    • C、生活困难的子女
    • D、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正确答案:A,D

  • 第18题:

    哪些情况下对18周岁以上成年子女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正确答案: 《婚姻法》第21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主要有: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 第19题:

    父母不履行义务时()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正确答案: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

  • 第20题:

    填空题
    父母给付子女的抚养费时限是()。

    正确答案: 高中及高中以下读书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子女或者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增加抚养费?()
    A

    子女成年但找不到工作,不能独立生活

    B

    父母的收入明显提高的

    C

    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D

    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的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的权利。
    A

    旅行费

    B

    营养费

    C

    抚养费

    D

    教育费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哪些子女可以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正确答案: 未成年(未满十八周岁)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这里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这里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还可以要求养子女给付生活费吗?

    正确答案: 《收养法》第二十九条是对收养关系解除效力的一般规定,即“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即行消除”。而《收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则是对收养关系解除效力的特殊规定,即“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请注意,这里法条的文字表述是“收养关系解除后”,而非“收养关系解除时”,立法上的一字之差使那些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出现了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情形的养父母获得法律上的保障,这样规定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民法原理,也能够更好地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养子女与养父母收养关系解除后,对养父母承担的赡养义务在理论上被称为“后赡养义务”,其法律特征是:第一,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第二,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第三,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既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这里包括缺乏劳动能力和缺乏生活来源两个要件,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第四,后赡养义务的内容是给付生活费,这是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实质特征。一般情况下,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物质赡养又包括精神赡养,而后赡养义务发生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不复存在,因此,以解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物质赡养,即给付生活费成为后赡养义务的显著特征。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