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家庭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认房”以房管局档案查册的《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为认定标准。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为认定标准。未结清贷款的居住住房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报告》上记载未结清贷款需要贷款人提供有效资料证明。如果购房地址与《证明》一致,视为1套计算。若您们名下的房产贷款已还清且已卖出,即“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记载已结清且“认房”以房管局档案查册的《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结果为注销,一般可不计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广州住房公积金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公积金贷款。
更多“第三套住房如何认定?购买第三套住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申”相关问题
  • 第1题:

    第三套住房可以申请上海公积金贷款吗?如果可以,最高可以贷款多少?


    正确答案: 根据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第三套住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 第2题:

    购买商业用房或装修住房能否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不可以。必须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 第3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呆账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 公积金中心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可认定为住房公积金呆账:
    (1)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宣告失踪或死亡,又无继承人承担其债务,公积金中心依法对其财产或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依法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2)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公积金中心依法对借款人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确实无法
    收回的贷款。
    (3)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贷款,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公积金中心经依法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4)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公积金中心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终止或中止执行后,公积金中心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5)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借款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消亡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或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遗失或丧失诉讼时效,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公积金中心经依法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6)由于上述(1)至(5)的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公积金中心依法取得抵债资产,抵债资产被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之后的所得金额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余额。

  • 第4题:

    购买再交易住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如何申请?还有房屋评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正确答案: 根据成都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购买再交易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即可。其再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评估收费标准调整为不高于房屋评估价值的1‰,且每户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800元。

  • 第5题:

    购买别墅能否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可以,如何办理


    正确答案: 不能,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购买别墅、多层联体别墅、商住两用住房(含公寓)及投资投机性住房等情形不能申请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详细咨询0731-12329。

  • 第6题:

    问答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呆账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 公积金中心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可认定为住房公积金呆账:
    (1)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宣告失踪或死亡,又无继承人承担其债务,公积金中心依法对其财产或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依法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2)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公积金中心依法对借款人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确实无法
    收回的贷款。
    (3)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贷款,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公积金中心经依法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4)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公积金中心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终止或中止执行后,公积金中心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5)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借款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消亡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或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遗失或丧失诉讼时效,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公积金中心经依法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6)由于上述(1)至(5)的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公积金中心依法取得抵债资产,抵债资产被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之后的所得金额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余额。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购买第三套房能否申请广州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根据现行我国住房公积金条例和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如还有疑问,请拨打020-12329进行详细咨询。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一)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应持有效购房合同、首期付款凭证向中心领取、填写申请表等资料,同时提供借款人及其配偶(或房产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明,未婚职工(含离异、丧偶未再婚)须提交“个人婚姻状况声明”及单位未婚证明原件(离异、丧偶者另须提供离异或丧偶证明)等资料(具体参阅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所需提供材料及贷款办理程序)。
    (二)根据职工(或配偶)公积金缴存情况、房产价值及还贷能力核定贷款额度,贷款比例不超过房产价值的70%,贷款额度不超过25万元。
    (三)借款人还款年限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考虑到广大职工目前购、建房实际情况,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条件,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具体贷款额度、期限由市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房产价值、家庭收入、年龄等条件综合确定。
    (四)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五)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签章后,由借款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市管理中心将资金划入受托银行贷款专户,再由受托银行将款项划入借款合同约定的账户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第三套住房如何认定?还有购买第三套住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职工家庭成员在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登记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系统的贷款记录达2次及以上的被认定为第三套住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已经缴存公积金8年,一直没有使用。现打算购买第三套住房,能否申请武汉公积金贷款,如何操作?

    正确答案: 根据现行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购买第三套住房不能申请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电话12329。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购买别墅能否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可以,如何办理

    正确答案: 不能,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购买别墅、多层联体别墅、商住两用住房(含公寓)及投资投机性住房等情形不能申请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详细咨询0731-12329。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我跟老婆名下各有一套住房,现打算合伙买第三套住房,不知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算几套?

    正确答案: 不能,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根据您的描述,整个家庭名下已有两套房产,在购买一套属于第三套房产,因此不能申请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我跟老婆名下各有一套住房,现打算合伙买第三套住房,不知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算几套?


    正确答案: 不能,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根据您的描述,整个家庭名下已有两套房产,在购买一套属于第三套房产,因此不能申请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

  • 第14题:

    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一)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应持有效购房合同、首期付款凭证向中心领取、填写申请表等资料,同时提供借款人及其配偶(或房产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明,未婚职工(含离异、丧偶未再婚)须提交“个人婚姻状况声明”及单位未婚证明原件(离异、丧偶者另须提供离异或丧偶证明)等资料(具体参阅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所需提供材料及贷款办理程序)。
    (二)根据职工(或配偶)公积金缴存情况、房产价值及还贷能力核定贷款额度,贷款比例不超过房产价值的70%,贷款额度不超过25万元。
    (三)借款人还款年限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考虑到广大职工目前购、建房实际情况,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条件,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具体贷款额度、期限由市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房产价值、家庭收入、年龄等条件综合确定。
    (四)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五)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签章后,由借款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市管理中心将资金划入受托银行贷款专户,再由受托银行将款项划入借款合同约定的账户内。

  • 第15题:

    购买第三套房能否申请广州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根据现行我国住房公积金条例和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如还有疑问,请拨打020-12329进行详细咨询。

  • 第16题:

    第三套住房如何认定?还有购买第三套住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职工家庭成员在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登记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系统的贷款记录达2次及以上的被认定为第三套住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 第17题:

    对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两套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三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市场价值的60%。()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问答题
    第三套住房可以申请上海公积金贷款吗?如果可以,最高可以贷款多少?

    正确答案: 根据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第三套住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单选题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公积金贷款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有在购买住房时,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B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C

    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无须提供担保

    D

    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第三套住房如何认定?购买第三套住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申请?

    正确答案: 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家庭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认房”以房管局档案查册的《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为认定标准。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为认定标准。未结清贷款的居住住房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报告》上记载未结清贷款需要贷款人提供有效资料证明。如果购房地址与《证明》一致,视为1套计算。若您们名下的房产贷款已还清且已卖出,即“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记载已结清且“认房”以房管局档案查册的《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结果为注销,一般可不计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广州住房公积金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公积金贷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已经缴纳公积金五年,一直没有使用公积金。现打算购买第三套住房,不知能否申请广州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不能,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条例及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购买第三套住房不能申请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购买再交易住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如何申请?还有房屋评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正确答案: 根据成都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购买再交易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即可。其再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评估收费标准调整为不高于房屋评估价值的1‰,且每户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800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对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两套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三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市场价值的60%。()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