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中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滞后局面表现在哪些方面?”相关问题
  • 第1题:

    试述新中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正确答案:社会保障立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按照立法程序而制订、改或者废止有关实施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的活动。它涉及需要保障救助的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为了确保社会保障事业的有序发展,必须通过立法的方式对社保障制度予以法律的确认,使之成为全公民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取得巨大的成绩,对推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向更高层次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主要问题有:
    (1)社保障法律体系还不健全。主要表现在还没有建立统一的、适用范围广的社会保障法。会保障在宪法中仅有原则性的规定,而象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救助、受灾救济等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连宪法性则都未能规定。出现了国家立法滞后和地方立法分散的现象,导致社会保障社会化程度低,社会覆盖面小,规范性和强制性不足等后果。
    (2)社会保障政策代替社会保障法律的现象比较严重。我国目前的大部分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关规定,大多是由相关政府部门来制定,通过政策、文件甚至通知、意见、复函来表现。这些不是法律规则,却起着法律的作用,缺乏法律的效力和规范性。这种状况与社会保障法所承担的责任和在社会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不相符合的。
    (3)社会保障法规实施的范围不统一。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法规的实施范围,有的全国范围适用,有的则在部分地区适用;有的只在固定工中适用,而有的只在合同工中适用。适用范围的不统一,妨碍社会保障法规的全面实施。
    (4)社会保障法规的内容不统一。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国家立法滞后和地方立法分散,加上修改工作不及时,形成了各部门各立其法、各行其是的格局,最终导致同样的社会保障事务,则由不同的法律法规去调整、整合。
    (5)社会保障法规的立法层次低。社会保障法规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它对整个社会经济和社会成员会有重大影响,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社会保障的基本法律。但是,我国目前的大部分社会保障制度是由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的,尚未有由全同人大制定的社会保障基本法。
    (6)社会保障法规的实施机制和监督制度较为薄弱。在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中,保障金的筹集、保险金的给付和保障组织的管理等,都必须建立一整套科学、规范、有效的机制。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这种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有法不依、无法可依和执法不严的现象还比较普遍。

  • 第2题:

    中国社会保障法的完善从哪些方面进行


    正确答案: ①由地方立法向中央立法发展。
    ②由分散立法向相对集中立法发展。
    ③由行政立法向人大立法发展。
    ④强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实施机制。

  • 第3题:

    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应做好哪些方面工作?


    正确答案: 其一、应把社保立法作为建立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紧制定社会保障的基本法律。
    其二、社保制度的立法内容应与其他专门立法内容相互衔接、补充和制约,以保证社保法规有效实施。
    其三、探讨制定专门法规,以法律手段解决社保基金的支付风险问题。
    其四、规范金融秩序,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其五、健全社会保障的司法机制。

  • 第4题:

    简要阐述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表现在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功能在于为整个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增加社会经济的有序性,使国民经济和社会有机体得以持续、稳定、均衡、协调发展。具体表现在(1)社会保障具有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2)社会保障具有保障功能;(3)社会保障能够保证劳动力的再生产,促进经济稳定发展。(4)社会保障能够促进社会精神文明的进步。

  • 第5题:

    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时期,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发展表现在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 第一,关于中国社会形态历史演变和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
    第二,关于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地位。
    第三,关于中国历史上的民族问题。
    第四,关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史家修养论。
    第五,关于建设有中国特点的马克思主义史学。

  • 第6题:

    目前我国扶贫的法制建设还是相对滞后的,需要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加强和完善。


    正确答案:正确

  • 第7题: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建设中一个突出问题是()

    • A、无法可依
    • B、法律滞后
    • C、不依法办事
    • D、违法不纠

    正确答案:C

  • 第8题:

    问答题
    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应坚持的原则有哪些?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应坚持以下原则:
    (1)公平与效率兼顾,社会竞争与稳定相结合的原则
    公平、效率、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内容。只有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才能创造良好的经济竞争环境,经济主体的市场竞争能力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
    (2)国家、用人单位、个人合理分担的原则
    社会保障制度要明确国家、企业、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为构建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确定基本原则与方向。
    (3)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建设应与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反映出中国特色
    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的水平都还很低,因此,在社会保障项目、实施利用等方面,既要借鉴其他国家社会保障立法的经验,又要反映中国特色。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应做好哪些方面工作?

    正确答案: 其一、应把社保立法作为建立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紧制定社会保障的基本法律。
    其二、社保制度的立法内容应与其他专门立法内容相互衔接、补充和制约,以保证社保法规有效实施。
    其三、探讨制定专门法规,以法律手段解决社保基金的支付风险问题。
    其四、规范金融秩序,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其五、健全社会保障的司法机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表现在发展协调性上: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同时(),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任务艰巨。
    A

    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

    B

    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已在改变

    C

    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开始改变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试述新中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立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按照立法程序而制订、改或者废止有关实施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的活动。它涉及需要保障救助的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为了确保社会保障事业的有序发展,必须通过立法的方式对社保障制度予以法律的确认,使之成为全公民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取得巨大的成绩,对推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向更高层次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主要问题有:
    (1)社保障法律体系还不健全。主要表现在还没有建立统一的、适用范围广的社会保障法。会保障在宪法中仅有原则性的规定,而象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救助、受灾救济等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连宪法性则都未能规定。出现了国家立法滞后和地方立法分散的现象,导致社会保障社会化程度低,社会覆盖面小,规范性和强制性不足等后果。
    (2)社会保障政策代替社会保障法律的现象比较严重。我国目前的大部分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关规定,大多是由相关政府部门来制定,通过政策、文件甚至通知、意见、复函来表现。这些不是法律规则,却起着法律的作用,缺乏法律的效力和规范性。这种状况与社会保障法所承担的责任和在社会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不相符合的。
    (3)社会保障法规实施的范围不统一。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法规的实施范围,有的全国范围适用,有的则在部分地区适用;有的只在固定工中适用,而有的只在合同工中适用。适用范围的不统一,妨碍社会保障法规的全面实施。
    (4)社会保障法规的内容不统一。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国家立法滞后和地方立法分散,加上修改工作不及时,形成了各部门各立其法、各行其是的格局,最终导致同样的社会保障事务,则由不同的法律法规去调整、整合。
    (5)社会保障法规的立法层次低。社会保障法规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它对整个社会经济和社会成员会有重大影响,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社会保障的基本法律。但是,我国目前的大部分社会保障制度是由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的,尚未有由全同人大制定的社会保障基本法。
    (6)社会保障法规的实施机制和监督制度较为薄弱。在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中,保障金的筹集、保险金的给付和保障组织的管理等,都必须建立一整套科学、规范、有效的机制。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这种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有法不依、无法可依和执法不严的现象还比较普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社会保障法的社会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法是典型的社会法,社会性是其最主要的特征。其社会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目的的社会性。制定和实施社会保障法是为了社会利益,通过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来实现社会稳定和发展。
    2)权利主体的普遍性。社会保障权利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地、平等地享有。
    3)义务主体的社会化。社会保障立法规定,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义务主体是国家、用人单位和社会成员三方,以此将义务分散到社会,共同筹措社会保障基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智利模式中国家行为表现在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 尽管智利以“民营化”为目标,但国家对个人储蓄帐号仍继续履行自己的职责。国家行为表现为:第一,保障最低退休金;第二,发放福利性养老金;第三,监管基金管理公司;第四,规定管理公司的投资方向和限额。

  • 第14题:

    简述社会保障法的社会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法是典型的社会法,社会性是其最主要的特征。其社会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目的的社会性。制定和实施社会保障法是为了社会利益,通过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来实现社会稳定和发展。
    2)权利主体的普遍性。社会保障权利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地、平等地享有。
    3)义务主体的社会化。社会保障立法规定,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义务主体是国家、用人单位和社会成员三方,以此将义务分散到社会,共同筹措社会保障基金。

  • 第15题:

    社会保障监督管理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第一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权益需要社会保障监督机制加以维护。
    第二社会保障在实行过程中出现问题需要社会保障监督机制纠察。
    第三社会保障实行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需要社会保障监督机制的视察和预警。

  • 第16题:

    1978—1989年间,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处于()阶段。

    • A、社会保障法规的初建;
    • B、法制建设停滞不前;
    • C、重建社会保障制度;
    • D、现代社会保障法规体系的建设。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在社会相关法制建设严重滞后于信息技术发展及其所带来的变化的情况下,电子政务的发展将面临严峻的挑战。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8题:

    中国行政关系的新发展表现在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一)地方分权。
    (1)通过经济体制改革实现地方分权,包括财政权的下放和经济管理权的下放。
    (2)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实现地方分权,包括:在干部人事方面,中央下放和扩大地方的干部管理权限;在行政权限方面,1982年通过的新宪法即“八二宪法”规定的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职权划分的总原则,扩大了地方政府的某些职权;在行政领导体制方面,由集体负责制改为首长负责制。
    (二)地方政府间的横向合作蓬勃发展。
    (1)高层领导联席会议;
    (2)城市政府联合体;
    (3)区域内经济贸易协调会;
    (4)跨经济区的地方政府联合。
    (三)地方政府间竞争激烈。
    (1)税收竞争;
    (2)招商引资竞争(优惠政策竞争);
    (3)基础设施建设竞争;
    (4)会展竞争。

  • 第19题:

    问答题
    中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滞后局面表现在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 ①社会保障立法还缺乏合理的理念。
    ②立法缺乏统筹规划,体系结构残缺。
    ③法制建设的层次低。
    ④立法主体混乱,立法层级无序。
    ⑤欠缺与WTO的社会保险规则相适应的法律规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1978—1989年间,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处于()阶段
    A

    社会保障法规的初建;

    B

    法制建设停滞不前;

    C

    重建社会保障制度;

    D

    现代社会保障法规体系的建设。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填空题
    从总体上讲,中国城镇化水平是滞后的这种滞后不仅仅表现为(),也表现为滞后于国外同等发展水平国家或同样发展阶段的城市化水平。

    正确答案: 滞后于国内经济发展水平,滞后于工业化或非农化进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中国社会保障法的完善从哪些方面进行

    正确答案: ①由地方立法向中央立法发展。
    ②由分散立法向相对集中立法发展。
    ③由行政立法向人大立法发展。
    ④强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实施机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为什么要加快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正确答案:
    加快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原因如下:
    (1)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发展经济、稳定社会的重要手段
    社会保障追求的终极目标就是要充分发挥其两大基本的经济与社会功能,从而实现社会物质利益的再分配,寻求经济公平与社会稳定。因此,只有建立完备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才能从根本意义上促使社会保障从过去的社会慈善事业发展成为具有现代意义、更为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
    (2)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的基础条件
    首先,构建社会保障制度是培育完备的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其次,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支出、投入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再次,构建社会保障制度还是建立现代化企业的必要条件。最后,构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还是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重要条件。
    (3)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对社会保障行为具有规范作用
    由于社会保障法律关系复杂,既有行政关系,还有平等的民事关系,这就必须运用科学管理办法与法律手段来治理、规范,确定相应的权利、义务内容,保证社会资金征缴渠道通畅,国家财政补贴依法管理、合理使用,各种保障制度运行严密、合规。
    (4)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客观要求
    任何一项法律制度的健全都是伴随着社会发展的进步与需要而予以立法完善的。一项好的社会保障措施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说明它反映了经济与社会的客观要求,因而依法赋予一定的法律形式确立起来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可以说,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进步过程实质上就是推进社会民主与法制建设不断健全与完善的过程。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