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共同犯罪时,应当注意其一般特征有()。A、必须有二人以上B、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C、必须有共同故意D、必须有共同行为

题目

认定共同犯罪时,应当注意其一般特征有()。

  • A、必须有二人以上
  • B、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 C、必须有共同故意
  • D、必须有共同行为

相似考题
更多“认定共同犯罪时,应当注意其一般特征有()。”相关问题
  • 第1题:

    共同犯罪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

    A.有共同故意犯罪

    B.有共同犯罪行为

    C.有共同犯罪客体

    D.有两个以上犯罪主体


    正确答案:BC

  • 第2题:

    甲教唆乙杀丁,丙知情后,给乙提供一把匕首,乙将丁杀害。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复杂共同犯罪
    B.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必要共同犯罪
    C.甲、乙一般可以认定为主犯
    D.丙一般可以认定为从犯

    答案:A,C,D
    解析:
    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有所分工,存在着教唆犯、帮助犯和实行犯区别的共同犯罪形态。本案中甲是教唆犯,乙是实行犯,丙是帮助犯,有明确分工,因此是复杂共同犯罪。A选项说法正确。必要的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刑法规定的必须采取共同犯罪形式的共同犯罪形态。故意杀人罪是既可以由一人单独实施的犯罪,也可以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犯罪,因此不属于必要共同犯罪。B选项说法错误。在认定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时,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为主要标准,以分工为次要标准。本案中以甲作为教唆犯,乙作为实行犯在杀害丁的共同犯罪中均起到了主要作用,可以认定为主犯。C选项说法正确。丙作为帮助犯,在共同犯罪中起的是辅助作用,为从犯。D选项说法正确。

  • 第3题:

    认定起火物的条件和要求有()。

    • A、认定的起火物必须是起火点中的可燃物
    • B、认定的起火物必须与起火源作用结果和特征吻合
    • C、认定的起火物比其周围的可燃物被烧程度严重
    • D、认定液体、气体为起火物时,要注意其基本参数

    正确答案:A,B,C,D

  • 第4题:

    什么是聚众斗殴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聚集多人相互殴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社会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聚集多人相互殴斗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
    界限:
    1、聚众斗殴罪与非罪的界限。
    2、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 第5题:

    什么是医疗事故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应当划清的界限有哪些?


    正确答案: 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是复杂客体,即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和医疗单位的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就是就诊人。
    (2)在客观上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合法从业的义务人员构成。
    (4)主观上必须是过失。即对所发生的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是过失,但对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而言则可能是故意的。界限:与非罪区别 构成犯罪的必须严重不负责任并造成严重后果。意外事故,医疗手段或者技术水平的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定犯罪。
    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只能是医务人员,后罪是生产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人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是特定的就诊人,后罪是不特定多数的人和公私财产。

  • 第6题:

    多选题
    认定起火物的条件和要求有()。
    A

    认定的起火物必须是起火点中的可燃物

    B

    认定的起火物必须与起火源作用结果和特征吻合

    C

    认定的起火物比其周围的可燃物被烧程度严重

    D

    认定液体、气体为起火物时,要注意其基本参数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在认定该罪时应注意什么?

    正确答案: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1)故意伤害罪的特征
    ①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利。
    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行为的形式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本罪的构成要求造成了轻伤以上的后果。
    ③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④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2)认定故意伤害罪需注意的问题
    本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区分二者的关键是故意的内容。如果行为人故意的内容是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即使客观上造成了他人死亡的后果,那也只能定故意伤害罪;反之,如果行为人故意的内容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只造成了他人伤害的后果,也应定故意杀人罪。
    本罪与其他涉及伤害犯罪的界限
    凡是故意伤害他人。刑法另有规定的,都应依照有关的规定定罪处罚,而不是按本罪处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遗弃罪的特征是什么?认定该罪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1)遗弃罪的特征
    ①本罪的客体是法律规定的扶养义务。
    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拒绝扶养,是指拒不履行法定扶养义务的,如离被扶养人而去,将被扶养人赶走或者置于自己不能扶养的场所,不向被扶养人提供物质帮助和必要的照料等。遗弃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不作为。遗弃罪只能由不作为的行为方式构成,是一种典型的纯正不作为犯。
    ③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且有扶养能力的人。
    ④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2)认定遗弃罪需注意的问题
    ①遗弃行为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一般遗弃行为不构成犯罪。情节是否恶劣需要根据行为的手段、后果、行为人的动机等因素综合评价。
    ②遗弃婴儿或者出卖亲生子女的按遗弃罪处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该罪时应注意什么?

    正确答案: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1)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①本罪的客体是生产、作业的安全,即从事生产、作业的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③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④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这里的过失是就行为人对其行为所引起的重大事故的心理态度而言的,至于行为人对其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本身,则可能是明知的、故意的。
    (2)认定重大责任事故罪需注意的问题
    ①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重大责任事故与技术事故和自然事故的界限。技术事故和自然事故,无论造成了多么严重的损害后果,都不能追究任何人的刑事责任。区分重大责任事故与一般责任事故的界限。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属于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的后果不严重的,则属于一般责任事故,对责任人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②本罪与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界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其犯罪主体的范围、客观行为表现等均不同于重大责任事故罪,而且因危害更严重,其法定刑设定重于重大责任事故罪
    ③划清本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交通肇事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的界限。这些犯罪实质上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特殊犯罪形式。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基本原则,在重大责任事故罪与这些犯罪发生竞合的情况下,应当以刑法特别规定的适用于特定领域的重大责任事故犯罪论处。只有在不能适用这些具体罪名的情况下,才能对那些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盗窃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在认定该罪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1)盗窃罪的特征
    ①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一种公私财物,但是刑法另有规定的,应依规定处理。
    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会被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察觉的方法,将财物取走。
    ③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邮件,从中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论处,从重处罚。
    ④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误认他人的财物为自己的财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盗窃罪。
    (2)认定盗窃罪需注意的问题
    ①罪与非罪的界限。盗窃公私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数额,也不具备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这些法定要求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②正确处理偷拿自己家里或者近亲属的财物的案件。对于这类案件,一般不按盗窃罪处理,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犯罪处理,在处罚上应同社会上的盗窃有所区别。
    ③本罪与相关犯罪的界限。
    a.刑法的特别规定,即《刑法》第265条、第196条第3款、第253条第2款、第210条第1款规定的以盗窃论处的情况。
    b.盗窃正在使用中的交通、电力、广播电视、公用通信等设备和设施的,同时构成盗窃罪和有关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择一重罪处罚。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照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处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什么是医疗事故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应当划清的界限有哪些?

    正确答案: 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是复杂客体,即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和医疗单位的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就是就诊人。
    (2)在客观上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合法从业的义务人员构成。
    (4)主观上必须是过失。即对所发生的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是过失,但对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而言则可能是故意的。界限:与非罪区别 构成犯罪的必须严重不负责任并造成严重后果。意外事故,医疗手段或者技术水平的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定犯罪。
    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只能是医务人员,后罪是生产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人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是特定的就诊人,后罪是不特定多数的人和公私财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什么是生产、销售伪劣产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生产者销售在产掺杂、掺假,以假允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市场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3、主观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又包括单位,具体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界限:
    1、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非罪的界限。一是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二是要严格界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含义;三是看销售金额大小。
    2、区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特定种类的伪劣产品犯罪的界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是不特定的,而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犯罪对象是特定的。
    3、停止形态的认定。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4、共同犯罪的认定。
    5、数罪的认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试论共同犯罪中主犯的认定。


    答案:
    解析: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犯罪分子。主犯分为: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即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只有在认定犯罪集团的前提下才能认定这种类型的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通常表现为:
    ①负责组建犯罪集团;
    ②召集、网罗犯罪成员;
    ③策划、制定犯罪活动计划;
    ④布置犯罪任务;
    ⑤指挥犯罪集团成员进行具体犯罪活动等等

    (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以下三类:
    ①在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②犯罪集团的骨干分子,即在犯罪集团中虽然不起组织领导作用,但积极参与犯罪集团的犯罪活动的骨干成员。
    ③某些聚众犯罪者的首要分子及骨干分子。
    根据刑法规定,聚众犯罪可分为三类:一是参与违法活动的人都构成犯罪的聚众犯罪;二是聚众进行违法活动的周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构成犯罪,而一般参与者不构成犯罪的聚众犯罪。三是只有聚众进行违法活动的首要分子才构成犯罪,而一般参与者不构成犯罪的聚众犯罪。
    a.第一种聚众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以及虽然不起主要作用但在聚众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是主犯;
    b.第二种聚众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也是主犯;
    c.在第三种聚众犯罪中,首要分子是犯罪成立的必要条件,如果只有一个首要分子,就不存在主犯的问题。

  • 第14题:

    (2006年真题)甲教唆乙杀丁,丙知情后,给乙提供一把匕首,乙将丁杀害.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复杂共同犯罪
    B.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必要共同犯罪
    C.甲、乙一般可以认定为主犯
    D.丙一般可以认定为从犯


    答案:A,C,D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从共同犯罪的分类看,以共同犯罪人有无分工为标准,可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以对构成该犯罪法律上是否有主体数量上的限制为标准分为必要的共同犯罪和任意的共同犯罪.题目所述是复杂的共同犯罪,是任意的共同犯罪.从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刑事责任上看,教唆犯一般情况下是主犯,但被教唆犯罪的人是主犯还是从犯,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至于帮助犯一般情况下都是从犯.题中甲是教唆犯,乙是被教唆实施故意杀人,故甲、乙都是主犯,而丙只提供一把匕首,是帮助犯、从犯.对本题中所考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刑事责任,还应该特别注意共同犯罪中行为的种类包括实行行为、帮助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共谋行为,但不是一一对应相应的共犯类型,共犯可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因此要注意它们间的相互交叉相互联系.

  • 第15题:

    什么是组织卖淫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组织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善良的社会风尚。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
    界限:
    1、组织卖淫与聚众淫乱罪的界限。
    区别:
    (1)客观表现不同。
    (2)主观内容不同。
    2、组织卖淫罪与拐卖妇女罪的界限。

  • 第16题:

    什么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境,偷逃关税,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口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关税征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 第17题:

    问答题
    什么是组织卖淫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组织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善良的社会风尚。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
    界限:
    1、组织卖淫与聚众淫乱罪的界限。
    区别:
    (1)客观表现不同。
    (2)主观内容不同。
    2、组织卖淫罪与拐卖妇女罪的界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什么是盗窃、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是指秘密窃取或者公然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行为。
    构成特征: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物的行为。盗窃爆炸物罪与盗窃罪的相同点是
    (1)犯罪的主体相同,都是一般主体;
    (2)犯罪的主观要件相同,都只能由故意而不能由过失构成;
    (3)犯罪的行为方式相同,都是秘密窃取。
    盗窃爆炸物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是公共安全,后者侵犯的主要是财产所有权;
    (2)犯罪对象不同,作为前者犯罪对象的爆炸物是国家严格控制管理的危险物品,不是一般商品、财物,而后者的犯罪对象泛指一切公私财物。
    因此,从广义上说,后者犯罪对象包括前者的犯罪对象,但是立法者强调前者的特殊性质,一旦被他人非法取得,就会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需要加以特殊保护,因而把它从一般盗窃罪中分离出来,单独规定罪名和法定刑,予以特殊保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绑架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该罪时应注意什么?

    正确答案: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1)绑架罪的特征
    ①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
    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绑架他人的行为。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麻醉或者其他使人不敢反抗或者不能反抗、不知反抗的方法,挟持他人离开家庭或处所,转移到其他地方予以拘禁,使他人处于行为人的实力控制之下的行为。
    ③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④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获取其他非法利益的目的。
    (2)认定绑架罪需注意的问题
    本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主要是将绑架罪与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区别开来。前者的主观目的是勒索财物或者获取其他非法利益;后者的目的则是索取他人所欠自己的合法债务。
    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在绑架过程中故意杀害被绑架人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以绑架罪一罪定罪,并按刑法所规定的法定刑量刑,不实行数罪并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什么是聚众斗殴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聚集多人相互殴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社会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聚集多人相互殴斗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
    界限:
    1、聚众斗殴罪与非罪的界限。
    2、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贪污罪的特征及其认定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正确答案: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1)贪污罪的特征
    ①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
    ②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主管、支配、使用和具体负责经营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此外,根据《刑法》第382条第2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不具有上述特殊身份的一般公民与上述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
    ④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犯罪目的。
    (2)认定贪污罪时需注意的问题
    ①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界限。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主要区别是:
    a.犯罪主体不同。即前者是特殊主体,而后者是一般主体。
    b.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是区分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关键。
    c.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即前者侵犯的是复杂客体,犯罪对象仅限于公共财产;后者则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他人的公私财产。
    ②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a.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后者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b.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其中既包括公共财产,也包括私人财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强奸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在认定该罪时应注意什么?

    正确答案: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或者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1)强奸罪的主要特征
    ①客体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以及幼女的身心健康。
    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交或者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已满14周岁的男子可以成为直接正犯。妇女可以成为本罪的教唆犯、帮助犯。妇女利用无责任能力的男子奸淫妇女的可以单独成为间接正犯。
    ④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行为人必须具有违背妇女意志奸淫妇女的目的。
    (2)认定强奸罪需注意的问题
    区分强奸与通奸。通奸是双方或者一方有配偶的男女,自愿发生的不正当性关系行为。从理论上讲,强奸与通奸的区别是非常明显的:强奸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强行奸淫妇女的故意,而通奸者双方具有相同的不违背女方意志而进行性关系的目的;在客观上,强奸罪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通奸是双方自愿地进行性交。
    ②行为人不知是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不能构成强奸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男少年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自愿发生性关系,又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不宜按犯罪处理。
    ③区分轮奸与聚众淫乱行为的界限。轮奸是指二个以上的男子出于共同强奸的故意,在同一段时间内,对同一妇女(或幼女)连续地轮流奸淫的行为。聚众淫乱则是指三个以上的男女聚集在一起自愿进行性交等淫乱活动。应当注意,两个以上的男子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轮流与一个女子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是轮奸,而是聚众淫乱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什么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境,偷逃关税,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口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关税征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