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6日11时30分,某市烟草专卖稽查人员小刘接到电话举报称,该市某物流公司仓库内运来一批假冒卷烟约280件问你们烟草查不查。如果去查,要求尽快反馈检查结果。小刘因当时心情郁闷只对举报人说:“知道了”然后挂了电话自己驾车直奔举报地点,没发现什么情况,回来后就把这事给忘了。 小刘的做法是否正确?有哪些错误?

题目

2008年9月6日11时30分,某市烟草专卖稽查人员小刘接到电话举报称,该市某物流公司仓库内运来一批假冒卷烟约280件问你们烟草查不查。如果去查,要求尽快反馈检查结果。小刘因当时心情郁闷只对举报人说:“知道了”然后挂了电话自己驾车直奔举报地点,没发现什么情况,回来后就把这事给忘了。 小刘的做法是否正确?有哪些错误?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一、本案中小刘的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
二、本案中小刘的错误做法有一下几点:
1小刘接到电话对举报人说:“知道了”然后挂了电话自己就去查。他没有对举报人履行告知义务,没有告知举报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2小刘在接到电话时没有对举报人举报的内容进行详细的记录。
3小刘没有对举报的内容及时汇报组织查处,而时放下电话就擅就自己驾车直奔举报去查处。
4小刘检查回来后就把这事给忘了没有把查处结束向举报人反馈。
5查处结束后小刘没有把检查的结果向领导汇报,对于案件的查处的结果做了不了了之的处理这也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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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0年12月14日,A省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该省某烟草专卖品生产企业擅自超合同加工卷烟原材料,获取非法所得。接报后,A省局对此举报信息进行了审核,决定组成检查小组住该省某烟草专卖品生产企业进行调查处理。烟草专卖品生产企业有哪些特征?


    正确答案: 烟草专卖品生产企业的特征:
    (1)合法持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2)主要从事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活动;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活动。

  • 第2题:

    2010年9月26日,某市A区烟草专卖局在市场检查时,在天天便利店发现,存放货物的仓库里有红南京10条,利群40条,硬中华40条。均无当地烟草公司监销标识。某市A区烟草专卖局以该便利店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为由将涉嫌违法的物品先行登记保存。并要求当事人在7日内到烟草专卖局接受处理。经查,该便利店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10条红南京为假冒卷烟,40条利群、40条硬中华为真品卷烟。是外地烟贩送货上门。40条利群、40条硬中华应该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40条利群、40条硬中华的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 第3题:

    2008年6月23日A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稽查人员小刘、小孙两个人,例行市场检查,在一大型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卷烟柜台检查发现非本地喷码的卷烟软中华2条、黄山3条,价值2200元。 简要列举此案实施处罚的主要步骤?


    正确答案: 1.表明身份。表明身份是表明处罚主体是否合法的必须手续,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2.说明处罚理由。执法人员应主动向当事人说明其违法行为的事实,说明给予行政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3.告知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当事人可以口头申辩,执法人员要予以正确、全面的口头答辩,使当事人心服口服,而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4.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的客观状态当场制作笔录。
    5.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制作处罚决定书是由有管辖权的行政处罚主体统一制作的有格式、有编号的处罚决定书,由执法人员填写。处罚决定书应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违法行为事实,行政处罚种类或处罚数额,处罚依据、时间、地点,告知复议权利或诉讼权利及期限,处罚主体的名称,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当场处罚决定书作出后,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6.备案。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向所属行政处罚主体备案,以便接受监督和备查。
    7.执行。当场处罚决定作出后,可由被处罚人依法当场自觉履行。对当事人决定罚款的,可以令其到指定的金融机构或其他专门机构缴纳,具备法定情形时可以由执法人员代收。

  • 第4题:

    2010年12月14日,A省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该省某烟草专卖品生产企业擅自超合同加工卷烟原材料,获取非法所得。接报后,A省局对此举报信息进行了审核,决定组成检查小组住该省某烟草专卖品生产企业进行调查处理。对于烟草专卖品生产企业需要采集哪些特殊的信息?


    正确答案: 所需采集的特殊信息:
    (1)生产烟草专卖品所用原辅材料的购进情况;
    (2)计划生产数量;
    (3)实际生产数量;
    (4)所生产专卖品的销售情况;
    (5)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及处理情况。

  • 第5题:

    某市对烟草专卖许可证开展年检工作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办理的具体期限,李某向某市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年检,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烟草专卖局应当在自申请日起20天内办结
    • B、烟草专卖局应当在自申请日起45天内办结
    • C、规定期限内烟草专卖局若不能办结,应向本机关负责人申请延期
    • D、规定期限内烟草专卖局若不能办结,应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延期

    正确答案:A,C

  • 第6题:

    11月上旬,甲市烟草专卖局根据情报发现有人通过互联网上某网站的“同城交易”功能在甲市辖区内销售卷烟,该局专卖稽查人员随即对该交易账户展开监控。11月11日,稽查人员发现该“店主”将于次日下午在甲市开发区某大酒店与“买家”进行交易后,该局立刻部署了周密的稽查方案。交易当日,专卖稽查人员埋伏在预定地点周围,下午16:10时,两名非法交易人员出现在预期地点,稽查人员看准时机迅速控制了现场,当场查获软中华20条、硬中华20条,随后两名违法嫌疑人胡某、王某被带往甲市局进行调查。经鉴定,被查获的卷烟全部为假冒卷烟,案值达到18600多元。在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工作中,收集违法信息的主要途径是什么?


    正确答案: 收集违法信息、发现案件线索是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工作的首要环节。收集违法信息主要有四种途径:
    (1)利用搜索引擎。
    (2)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
    (3)站内搜索。
    (4)其他方式。

  • 第7题:

    当事人王某于2008年4月2日因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被某市烟草专卖局查获,并依法立案调查处理。经调查,涉案卷烟为王某所有,其驾驶自有车辆非法跨省运输伪装包装的红河等卷烟,价值2万余元。2008年4月25日(星期五)某市烟草专卖局对当事人王某作出没收全部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的卷烟的处罚决定,当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未送达当事人。对王某直接送达法律文书可以在什么地点送达?请列举两处。


    正确答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办公场所、当事人的住所地或居住地。

  • 第8题:

    2010年12月8日,某市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该市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向许可证过有期的卷烟零售户进行供货。接报后,该局责成市局专卖管理监管处进行了调查核实。对于烟草专卖品批发企业需要采集哪些特殊的信息?


    正确答案: (1)烟草专卖品的购进情况;
    (2)烟草专卖品的销售情况;
    (3)违法违规经营及处理情况。

  • 第9题:

    2007年11月25日,某市烟草专卖局在市场检查时,在向阳食杂店发现:柜台内摆放有“555”烟一条、大红鹰5包、精品白沙5包,经查:该食品店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有效期限是2005年5月28日至2007年5月28日。某市烟草专卖局以该食品店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零售卷烟为由将嫌疑物品先行登记保存,并要求当事人在7日内到某市烟草专卖局接受处理。向阳食杂店老板向某市烟草专卖局提出:1、有零售许可证,不存在无证零售问题;2、某市烟草专卖局对无证零售无管辖权,不应以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零售卷烟为由先行登记保存嫌疑物品。 向阳食杂店老板提出的观点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向阳食杂店老板提出的观点不合法。理由如下:
    1、有零售许可证,不存在无证零售问题。该案中,当事人确实办理过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2007年5月28日,到期前30天,当事人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延续手续,未延续的,原许可证已失去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作为继续从事卷烟零售业务的凭证。即当事人所持零售许可证是无效的,当事人确实涉嫌无证零售,故当事人第一个问题不合法。
    2、某市烟草专卖局对无证零售无管辖权,不应以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零售卷烟为由先行登记保存嫌疑物品的问题。该案中,当事人把执法检查权与行政处罚权混为一体。根据《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无证零售确实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应对无证零售实施行政处罚。但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个人进行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发现有违法嫌疑的,可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据此,某市烟草专卖局先行登记保存嫌疑物品是合法的。

  • 第10题:

    2011年3月24日,某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稽查人员在对辖区内某镇卷烟经营户王某经营场所检查时,查获假冒卷烟25条,非渠道卷烟167条。4月3日扣王某烟草零售许可证,并以该市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名义书面通知王某停业整顿。4月17日,该市烟草专卖局作出《处理意见书》,没收假冒卷烟25条,非渠道卷烟167条按无证运输予以没收。此前该市烟草专卖局对25条假冒卷烟未经有关法定烟草检测部门检测。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指出本案存在的错误之处。


    正确答案: 1、定性不准:
    根据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该局认定本案为无证运输,定性不准,依据《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应分别定性为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2、证据不足:
    (1)该市烟草专卖局未将25条假冒卷烟送法定烟草检测部门检测,证据不足。
    (2)将167条非法渠道卷烟按无证运输予以没收也没有足够证据,导致定性错误。
    3、处罚不当,应对假冒卷烟按照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六十二条处罚;对真烟按照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六十条处理。
    4、程序方面:
    (1)扣王某烟草零售许可证,没有法律依据。
    (2)以该市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名义通知王某停业整顿,主体不对。
    (3)未经检测对25条假冒卷烟作出处理,程序不合法。
    (4)该局应当先履行告知义务,再作出处罚决定书,而不是《处理意见书》。

  • 第11题:

    2007年6月14日,某市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反映该市某副食批发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零售业务。烟草专卖稽查人员依法对举报地点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未加盖当地烟草防伪标识的卷烟52条,其中:外国卷烟硬“万宝路”47条,软“恭贺新禧”2条、软“红梅”1条。市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以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卷烟为由将卷烟先行登记保存。经过调查,欧某(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承认该批卷烟从本市某一副食批发部购进。经本省烟草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外国卷烟硬“万宝路”为假冒伪劣的卷烟,其余的卷烟为真品卷烟。某市烟草专卖局认为,欧某的行为违反了《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07年8月15日,市烟草专卖局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欧某作出行政处罚:依法没收非法生产的卷烟,处以价值50%的罚款,并公开销毁;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的卷烟价值10%的罚款,并将先行登记保存的真品卷烟返还当事人。 某市烟草专卖局能否以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卷烟为由将卷烟先行登记保存,为什么?


    正确答案: 某市烟草专卖局不能以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卷烟为由将卷烟先行登记保存。因为某副食批发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卷烟的违法行为主体是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 第12题:

    问答题
    导游小刘和实习导游小张接待某旅行团,小刘在接团后,带着客人从出站口到停车场的过程中一直扛着导游旗,小张在客人上车后清点人数时,用手指点着客人数数,嘴里还数着123,念念有词,请问小刘和小张的做法有什么不妥之处?

    正确答案: 不妥之处:
    (1)扛着导游旗的导游给游客的第一印象是精神萎靡,没有热情,这给刚到的游客传递的是一种不良的感觉和气氛,给客人留下的第一印象不好。
    (2)礼仪常识告诉我们只有清点物品和家禽时,可以用手指点着,嘴里数着数。但是清点人数时用手指着客人,嘴里还数着123,这种做法是极其不礼貌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市烟草专卖局对李某销售假冒伪劣卷烟,决定处以1万元的罚款,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表述中,哪项是不正确的?()

    • A、某市烟草专卖局应告知李某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B、举行听证的费用由某市烟草专卖局与李某合理分担
    • C、李某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参加听证
    • D、某市烟草专卖局告知后,李某未要求听证的,不用举行听证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2008年6月23日A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稽查人员小刘、小孙两个人,例行市场检查,在一大型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卷烟柜台检查发现非本地喷码的卷烟软中华2条、黄山3条,价值2200元。 此案是否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简要理由?


    正确答案: 本案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理由
    1本案中行政处罚主体是A市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小刘、小孙两个人,例行市场检查,所以主体合法。
    2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情简单主要体现在一大型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卷烟柜台检查发现非本地喷码的卷烟软中华2条、黄山3条,销售非本地喷码的卷烟属于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
    3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了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在本案中被处罚主体是一大型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且在其卷烟柜台检查发现非本地喷码的卷烟软中华2条、黄山3条,价值2200元。那么根据规定可以对被处罚主体是一大型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处以进货总额2200的10%的罚款220元。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清楚并有法定依据,地公民处以五十元一下,对法人货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一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以说本案适用简易程序。

  • 第15题:

    去年2月30日,某市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称,在朝阳路58号旭日名烟名酒店有销售非法卷烟行为。某市烟草专卖局立即指派稽查大队迅速赶往现场。经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在店主李某的配合下对该店进行检查,当场查获外标“娃哈哈饼干”纸箱内装“红塔山”卷烟20条,包装粗糙、图案模糊、拉线不平。李某称该批卷烟是一个不知姓名的烟贩卖给他的,现已无法找到该烟贩。店内还有硬“红河”2条、硬“恭贺新禧”2条、软“双喜”2条,均从别处购得。旭日名烟名酒店才开业半月,李某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某市烟草专卖局能否以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对旭日名烟名酒店实施行政处罚,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能。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实施行政处罚,某市烟草专卖局不能以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零售卷烟对旭日名烟名酒店实施行政处罚。

  • 第16题:

    导游小刘和实习导游小张接待某旅行团,小刘在接团后,带着客人从出站口到停车场的过程中一直扛着导游旗,小张在客人上车后清点人数时,用手指点着客人数数,嘴里还数着123,念念有词,请问小刘和小张的做法有什么不妥之处?


    正确答案: 不妥之处:
    (1)扛着导游旗的导游给游客的第一印象是精神萎靡,没有热情,这给刚到的游客传递的是一种不良的感觉和气氛,给客人留下的第一印象不好。
    (2)礼仪常识告诉我们只有清点物品和家禽时,可以用手指点着,嘴里数着数。但是清点人数时用手指着客人,嘴里还数着123,这种做法是极其不礼貌的。

  • 第17题:

    2009年2月30日,某市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称,在上海路58号旭日名烟名酒店有销售非法卷烟行为。某市烟草专卖局立即指派稽查大队迅速赶往现场。经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在店主李某的配合下对该店进行检查,当场查获外标“娃哈哈饼干”纸箱内装“红塔山”卷烟20条,包装粗糙、图案模糊、拉线不平。李某称该批卷烟是一个不知姓名的烟贩卖给他的,现已无法找到该烟贩。店内还有硬“红河”2条、硬“恭贺新禧”2条、软“双喜”2条,均从别处购得。旭日名烟名酒店才开业半月,李某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假如旭日名烟名酒店李某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可采用哪些方法收集其烟草零售业态信息?


    正确答案:假如旭日名烟名酒店李某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可采用资料调查法、访问调查法、观察调查法、(试验调查法)等方法收集其烟草零售业态信息。

  • 第18题:

    某市烟草专卖局根据省局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卷烟市场的实际情况,准备在今年第三季度对全市辖区卷烟市场进行。你作为某市烟草专卖局一名专卖管理人员,根据季度检查计划的安排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某市局今年第三季度的市场检查计划。


    正确答案: ××市烟草专卖局2011年第三季度市场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第三季度的市场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季度市场检查计划如下:
    一、市、县两级各稽查大队、中队要按照市局党组关于加强市场管理水平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零售市场监管。
    二、本季度重点工作任务:
    1.是对卷烟市场进行有效监控,提高市场监管水平;
    2.是继续以打假破网为重点,努力搜集线索,培养线人,寻找有价值的信息,为打假破网奠定基础;
    3.是配合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做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业内部经营行为。
    三、继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专卖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在市场检查的同时要注意向零售户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

  • 第19题:

    当事人王某于2008年4月2日因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被某市烟草专卖局查获,并依法立案调查处理。经调查,涉案卷烟为王某所有,其驾驶自有车辆非法跨省运输伪装包装的红河等卷烟,价值2万余元。2008年4月25日(星期五)某市烟草专卖局对当事人王某作出没收全部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的卷烟的处罚决定,当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未送达当事人。请列举四种以上法律文书送达的方式。


    正确答案: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

  • 第20题:

    2009年2月30日,某市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称,在上海路58号旭日名烟名酒店有销售非法卷烟行为。某市烟草专卖局立即指派稽查大队迅速赶往现场。经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在店主李某的配合下对该店进行检查,当场查获外标“娃哈哈饼干”纸箱内装“红塔山”卷烟20条,包装粗糙、图案模糊、拉线不平。李某称该批卷烟是一个不知姓名的烟贩卖给他的,现已无法找到该烟贩。店内还有硬“红河”2条、硬“恭贺新禧”2条、软“双喜”2条,均从别处购得。旭日名烟名酒店才开业半月,李某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A市烟草专卖局能否以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对旭日名烟名酒店实施行政处罚,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据此规定,只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无证零售实施行政处罚,某市烟草专卖局不能以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零售卷烟对旭日名烟名酒店实施行政处罚。

  • 第21题:

    某市烟草专卖局对张某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卷烟行为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运输全部卷烟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市烟草专卖局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2题: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下列能够作为处罚主体的是()。

    • A、某市烟草专卖局开发区分局
    • B、某市烟草专卖局城区管理所
    • C、某县烟草专卖局
    • D、某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

    正确答案:C

  • 第23题:

    2007年6月14日,某市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反映该市某副食批发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零售业务。烟草专卖稽查人员依法对举报地点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未加盖当地烟草防伪标识的卷烟52条,其中:外国卷烟硬“万宝路”47条,软“恭贺新禧”2条、软“红梅”1条。市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以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卷烟为由将卷烟先行登记保存。经过调查,欧某(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承认该批卷烟从本市某一副食批发部购进。经本省烟草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外国卷烟硬“万宝路”为假冒伪劣的卷烟,其余的卷烟为真品卷烟。某市烟草专卖局认为,欧某的行为违反了《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07年8月15日,市烟草专卖局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欧某作出行政处罚:依法没收非法生产的卷烟,处以价值50%的罚款,并公开销毁;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的卷烟价值10%的罚款,并将先行登记保存的真品卷烟返还当事人。 某市烟草专卖局的行政处罚是否准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某市烟草专卖局的行政处罚不准确。根据案情,某副食批发部实施了两个违法行为,一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一是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据此,2条软“恭贺新禧”、软1条“红梅”应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无证零售实施行政处罚,烟草专卖局对此无行政处罚权,本案中由某市烟草专卖局“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的卷烟价值10%的罚款”是错误的。而47条外国卷烟硬“万宝路”经鉴定为非法生产的卷烟,由某市烟草专卖局“依法没收非法生产的卷烟,处以价值50%的罚款,并公开销毁”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