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王敏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将其作品《网络信息检索指南》在中国内地的中文版图书、电子出版物专有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合同的约定中包括:甲出版社按50元/千字的标准向王敏支付基本稿酬;印数稿酬的标准为5%,当印数超过10000册时,超过部分的印数稿酬标准提高到8%;稿酬的计算方法均按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规定;基本稿酬和第一次印数稿酬均在该书出版后一个月内付清。签约后,王敏在约定的期限内将《网络信息检索指南》的全部电子稿件交付甲出版社。 2005年11月,《网络信息检索指南》一书出版。该书每个页面的版心部分排30行,每行30字;正文部分共252面,其中有6章的末尾留有空白,合计共120行;出版前言2面,目录2面,末尾的空白合计10行;还有主书名页1页,用与正文不同的纸张印刷。版权页上载明的印数为6500册,字数为247.7千字。计算基本稿酬时,助理编辑小陈利用该书的电子排版文件借助计算机统计字数。计算机统计得出的正文部分字数为187835字。于是小陈办理了支付基本稿酬9390元(50×187.8=9390)的手续,并于11月底汇寄给王敏8338.32元,同时告诉他出版社已经代扣缴个人所得税1051.68元。 2006年3月,王敏向法院诉称:甲出版社至今未支付应该付的印数稿酬;按税前数额计的基本稿酬应该为12385元(50×247.7=12385),但甲出版社少付了2995元。甲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作者著作权,所以请求法院判令甲出版社付足《网络信息检索指南》一书的基本稿酬并立即结付印数稿酬。 甲出版社辩称:《网络信息检索指南》一书的基本稿酬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结算的,并未少付,王敏的计算方法有误。印数稿酬确实尚未结付,这是由于合同中约定的印数稿酬标准与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规定不一致,需要双方按国家版权局规定的标准签署补充协议书对原出版合同进行修改后,才能支付。甲出版社支付给王敏的税前稿酬总额究竟应该是多少?
第1题:
1949年5月,甲出版社经A同意,将其创作的小说《残雪》收入《XX小说集》一书出版发行,1989年乙出版社欲将该小说集中《残雪》这篇小说收入《XX小说汇编》,则乙出版社应()。
第2题:
英语教师甲打算把乙的作品翻译成英文,然后交给出版社出版,甲的正确做法应包括()等。
第3题:
1993年,作者甲与出版社乙就其作品W签订了一份出版合同。该合同的有效期自1993年8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1997年10月21日,甲又与丙出版社就作品W签订了一份出版合同,并付诸实施。则()
第4题:
出版合同应由责任编辑签订
出版合同应在编辑加工完成后签订
出版合同应在审稿通过后签订
出版合同应由出版社法定代表人签订
出版合同内容应由出版社与作者协商拟定
第5题:
出版合同应由责任编辑签订
出版合同应在编辑加工完成后签订
出版合同应在审稿通过后签订
出版合同应由出版社法定代表人签订
出版合同内容应由出版社与著作权人协商拟定
第6题:
甲出版社硬性规定作品翻译的时间,侵犯译者的权利
甲出版社出版涉案翻译作品并没有侵犯王建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甲出版社侵犯了王建的署名权,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甲出版社支付翻译费的方式违反法规规定
甲出版社既是侵权者,同时也是受害者
第7题:
第8题:
赵武对甲出版社和乙公司的授权都是有效的
赵武不能将涉案作品的网络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
甲出版社有权要求乙公司停止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并承担侵权责任
甲出版社也可以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但不能要求乙公司停止出版
甲出版社不能再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但可以继续发行涉案作品的纸质图书
乙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第9题:
第10题:
甲的行为属一稿多投,侵犯了乙的权利
丙明知乙已出版此书,仍与甲签订出版合同,属侵权行为
甲一稿多投并不违法,乙不签订出版合同有悖于著作权法的要求
乙应尊重丙的专有出版权,不得再出版此书
第11题:
第12题:
李某创作完成该作品
李某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
出版社收到该作品原稿
该书首发
第13题:
2005年7月,国外出版了俄文版纪实文学作品《赫鲁晓夫的外交生涯》。我国甲出版社经与有关著作权人洽商后,于2005年12月取得了该书的中文翻译权和简化字版出版权,在当地版权局办理了版权贸易合同登记手续后,将该选题列入2006年度选题计划报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2006年1月,甲出版社与中国公民杨民签订了作品委托翻译合同。合同约定:甲出版社委托杨民联系译者将俄文版《赫鲁晓夫的外交生涯》于2006年8月底之前翻译成中文,以保证2006年年底之前能够出书;翻译费的标准为45元/千字,出书后两个月内支付;甲出版社享有翻译作品的著作权,译者对翻译作品享有署名权,译者名单由杨民提供;杨民确保不侵犯他人权利。 2006年2月,杨民与中国公民王建签订翻译协议书约定:杨民委托王建将俄文版图书《赫鲁晓夫的外交生涯》于2006年8月底之前翻译成中文;中文版上的译者姓名为王建;翻译费在交稿时一次付清,标准为35元/千字;若译稿存在质量问题,王建应积极配合出版社进行修改。 2006年8月中旬,王建将全部译稿交给杨民,杨民按翻译协议书的约定向王建支付了翻译费。 甲出版社收到杨民交来的译稿后,安排本社助理编辑葛军担任责任编辑。葛军抓紧时间进行编辑加工整理,并针对稿件中存在的问题以甲出版社名义撰写了退修意见,与译稿一起通过杨民交王建处理。王建对译稿作了修改后再次交给杨民。在将修改稿交给葛军时,杨民同时提交了译者名单和授权书各一份。名单中所列的译者为“杨民”,授权书的内容是“《赫鲁晓夫的外交生涯》一书的全体译者授权杨民全权代理全体著作权人跟甲出版社协商议定出版上述作品的全部有关事宜”,落款为“杨民、王建”。葛军当场全部签收。 葛军逐一复核了王建的修改,觉得原来提出的问题都已经解决,便决定发稿。担任复审的编辑室主任翻阅译稿后,未见葛军提请复审解决的问题,便签字同意发稿。终审者重点抽查部分译稿后,未发现政治性、思想性问题,就同意复审的意见,准予发稿。 2006年11月,面封、扉页和版权页上都标有“杨民译”的《赫鲁晓夫的外交生涯》中文版由甲出版社出版,并由该社总发行。甲出版社也于当月向杨民支付了该书的翻译费。 2006年12月,王建向人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王建认为:甲出版社与杨民未经王建同意,也未签订出版合同,就出版了王建的翻译作品,并且书上的译者署名是“杨民”而不是“王建”,这侵犯了王建的复制权、发行权及署名权。法院审核王建提交的翻译协议书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认定王建享有该翻译作品的著作权,但对王建提出的诉讼请求没有全部支持。 从著作权法角度评析甲出版社在本案中的情况,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请作选择回答。( )
第14题:
2005年7月,国外出版了俄文版纪实文学作品《赫鲁晓夫的外交生涯》。我国甲出版社经与有关著作权人洽商后,于2005年12月取得了该书的中文翻译权和简化字版出版权,在当地版权局办理了版权贸易合同登记手续后,将该选题列入2006年度选题计划报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2006年1月,甲出版社与中国公民杨民签订了作品委托翻译合同。合同约定:甲出版社委托杨民联系译者将俄文版《赫鲁晓夫的外交生涯》于2006年8月底之前翻译成中文,以保证2006年年底之前能够出书;翻译费的标准为45元/千字,出书后两个月内支付;甲出版社享有翻译作品的著作权,译者对翻译作品享有署名权,译者名单由杨民提供;杨民确保不侵犯他人权利。 2006年2月,杨民与中国公民王建签订翻译协议书约定:杨民委托王建将俄文版图书《赫鲁晓夫的外交生涯》于2006年8月底之前翻译成中文;中文版上的译者姓名为王建;翻译费在交稿时一次付清,标准为35元/千字;若译稿存在质量问题,王建应积极配合出版社进行修改。 2006年8月中旬,王建将全部译稿交给杨民,杨民按翻译协议书的约定向王建支付了翻译费。 甲出版社收到杨民交来的译稿后,安排本社助理编辑葛军担任责任编辑。葛军抓紧时间进行编辑加工整理,并针对稿件中存在的问题以甲出版社名义撰写了退修意见,与译稿一起通过杨民交王建处理。王建对译稿作了修改后再次交给杨民。在将修改稿交给葛军时,杨民同时提交了译者名单和授权书各一份。名单中所列的译者为“杨民”,授权书的内容是“《赫鲁晓夫的外交生涯》一书的全体译者授权杨民全权代理全体著作权人跟甲出版社协商议定出版上述作品的全部有关事宜”,落款为“杨民、王建”。葛军当场全部签收。 葛军逐一复核了王建的修改,觉得原来提出的问题都已经解决,便决定发稿。担任复审的编辑室主任翻阅译稿后,未见葛军提请复审解决的问题,便签字同意发稿。终审者重点抽查部分译稿后,未发现政治性、思想性问题,就同意复审的意见,准予发稿。 2006年11月,面封、扉页和版权页上都标有“杨民译”的《赫鲁晓夫的外交生涯》中文版由甲出版社出版,并由该社总发行。甲出版社也于当月向杨民支付了该书的翻译费。 2006年12月,王建向人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王建认为:甲出版社与杨民未经王建同意,也未签订出版合同,就出版了王建的翻译作品,并且书上的译者署名是“杨民”而不是“王建”,这侵犯了王建的复制权、发行权及署名权。法院审核王建提交的翻译协议书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认定王建享有该翻译作品的著作权,但对王建提出的诉讼请求没有全部支持。 关于杨民在本案中的情况,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请作选择回答。( )
第15题:
李某创作完成该作品
李某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
出版社收到该作品原稿
该书首发
第16题:
出版社出版图书应当与著作权人签订许可使用合同
出版社出版图书只能行使著作权人明确许可使用的权利
出版社出版图书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
期刊社刊载著作权人作品时必须与之签订书面的许可使用合同
著作权人将作品投给期刊社的行为即表明其许可使用的意愿
第17题:
乙出版社应该要求张萍提交30篇文章的作者同意以出版合同所拟方式使用自己作品的授权书后,才能与张萍签订出版合同
乙出版社不能只与张萍一人签订出版合同,应该与每篇论文的作者一一签订出版合同
乙出版社虽然使用作品不支付报酬,但只要在出版合同中明确约定,这种做法并不违法
乙出版社在涉案图书上的署名方式侵犯了写作论文的各位教师的署名权
乙出版社只要把赠送样书的数量增加到300册,就不会侵权了
第18题:
第19题:
将翻译作品交付出版前应取得乙的授权
在翻译作品中指明乙为原作者
与哪家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应征得乙同意
保证翻译作品中段落、句子、词语等的次序与原作保持一致
翻译作品应忠实于原作
第20题:
第21题:
第22题:
杨民违背与甲出版社的合同约定,侵犯了甲出版社的权益
杨民变更译者署名,侵犯了王建的署名权
杨民克扣甲出版社支付的翻译费,侵犯了王建的获得报酬权
杨民将王建的译稿交给甲出版社出版,侵犯了王建的复制权、发行权
杨民所提交的译者名单与委托翻译合同的约定不符
第23题:
赵武对甲出版社和乙公司的授权都是有效的
赵武不能将涉案作品的网络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
甲出版社有权要求乙公司停止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并承担侵权责任
甲出版社也可以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但不能要求乙公司停止出版
甲出版社不能再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但可以继续发行涉案作品的纸质图书
乙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不用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