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自用消耗矿产品承担的资源税可有()科目核算反映
第1题:
资源税课税数量一般是指应税矿产品的( )。
A.销售数量
B.自用数量
C.开采数量
D.生产数量
第2题:
如果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属于跨省开采,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其开采的矿产品在核算地纳税。( )
A.正确
B.错误
第3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资源税有关规定的有()
第4题:
小企业自产自用的物资应缴纳的资源税,借记()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第5题:
某煤矿销售的下列矿产品,不缴纳资源税的是()。
第6题:
暂不计征资源税
单独核算计征资源税
按主矿产品的税目和适用税率计征资源税
减半征收资源税
第7题:
制造费用
生产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
税金及附加
第8题:
交纳耕地占用税,无需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自产自用应税矿产品交纳的资源税,需计入税金及附加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的,相关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第9题:
纳税人开采销售共伴生矿,共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没有分开核算的,共伴生矿按主矿产品的税目和适用税率计征资源税
以自采原矿加工精矿产品的,在原矿移送使用时不缴纳资源税,在精矿销售或自用时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
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加工的金精矿、粗金,在移送使用时缴纳资源税
第10题:
自产自用应税资源品应纳资源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收购未税矿产品资源税,其中代扣资源税款应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在购入液体盐时,按允许抵扣的资源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按外购价款减去允许抵扣资源税后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按应支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交纳资源税时,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第11题:
小企业销售商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资源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小企业自产自用的物资应缴纳的资源税,计入“生成成本”科目
小企业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在购入液体盐时,按照税法规定所允许抵扣的资源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小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入“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
第12题:
制造费用
生产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
税金及附加
第13题:
企业自产自用的应税矿产品应交的资源税,应计入( )。
A.制造费用
B.生产成本
C.主营业务成本
D.营业税金及附加
第14题:
按照现行资源税的规定,代扣代缴资源税的地点为( )。
A.未税矿产品的销售地
B.未税矿产品的生产地
C.未税矿产品的收购地
D.未税矿产品的集中地
第15题:
企业自产自用的应税矿产品应交的资源税,应计入()。
第16题:
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交纳资源税的会计处理为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第17题:
销售应税产品应纳资源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纳资源税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收购未税矿产品应缴的资源税计入采购成本
购入“已税矿产品”加工成商品时,应将可抵扣的资源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借方
购入“已税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时,应将液体盐可抵扣的资源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借方
第18题:
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第19题: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个体户,其纳税地点为收购地
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的纳税地点为应税产品的开采地或生产地
资源税纳税义务人的纳税地点为应税产品的开采地或生产地
跨省开采应税矿产品且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的企业,其开采销售应税矿产品的纳税地点为开采地
第20题: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以自采原矿加工精矿产品的,在移送使用时不纳税
自产自用的矿产品移送使用时纳税
开采销售共伴生矿,与主矿产品分开核算的,共伴生矿免税
第21题:
生产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原材料
材料采购
第22题:
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
销售数量
自用数量
销售数量或库存数量
第23题:
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
自2011年11月1日起,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企业依法缴纳矿区使用费,不再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矿产品过程中,因管理不善遭受损失的,由省级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免税
岩金矿尾矿与原矿不能划分清楚的,应按原矿计征资源税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矿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矿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